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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船员遭贩毒集团利用 台监院促内政部、法务部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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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监委纪惠容调查贩毒集团利用印尼船员及渔工运输毒品至我国境内遭查获等案,发现基层船员及渔工孤立无援,欠缺相关权利,相关执法机关处理未尽明确,第一线执法人员未充分了解基本人权保障等措施,遭逮捕后,也未通知驻我国使领馆或代表机构,矫正机关也未引进通译和告知相关规定,监察院促请行政院督促内政部、劳动部、外交部、法务部、海巡署等单位,确实检讨改进。

纪惠容指出,受雇的基层外籍船员及渔工需受指挥,欠缺海上工作、生活完全自主权利,且处境脆弱,故对于非法运输物品内容及航海过程,是否有违法性认知而具有责性,且多为底层劳动工作者,不甚了解相关法令及权利保护,故不知情而参与其中者,为孤立无援,若再加上语言不通、无处可逃或求援,处境十分脆弱。

纪惠容指出,贩毒集团背后存在庞大之不法利益,且多为组织及跨国性犯罪,为不被查获,对于参与或知情者,若不配合是无退路,而不知情参与其中的基层船员及渔工,因处境脆弱,被迫或被欺骗协助实“无期待可能性”。承办案件之司法及警察人员认为均属共犯,对我国在保护人权的工作上,恐背道而驰。

为调查,纪惠容也访视外籍船员及渔工,因不通晓中文,并不了解相关规定,权责机关除依法进行相关程序外,应明确告知相关规定。然而,监委也发现,高检署及矫正署未充分运用通译资源,使外籍受刑人确实知晓权益及规定,法务部应协助矫正署,研议引用高检署已建置的特约通译。

另外,监察院发现,各权责机关执法人员于逮捕或拘提外国人时,并未告知该国驻我使领馆或代表机构,致对方未能提供协助。故有关权责之司法及警察机关,应督促确实办理;除加强可能从事违法行为者入出境的管制外,亦应将相关情资蒐整后,知会海巡署等机关加以监视控管,进而查缉,以利发挥执法机关共同打击毒品犯罪之综效。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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