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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公墓灭火用取水站 消防吁扫墓四不二记得

大莺路公墓加水。(桃园市消防局第四大队大溪分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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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三月起扫墓人潮渐多,公墓火灾案件亦逐渐攀升,经统计第四大队辖内已发生43件相关火警案件,桃园市消防局第四大队大溪分队提醒扫墓民众离开公墓前,一定要确认余烬完全熄灭,避免风大飞火余烬复燃,造成大范围延烧,不仅影响空气品质,周遭若有住宅、工厂等建筑或其他易燃物质,更有可能损害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石园公墓加水。
石园公墓加水。(桃园市消防局第四大队大溪分队提供)

为让来大溪扫墓民众祭祀祖先后,容易取得水源以熄灭燃烧纸钱与焚香产生的余烬,桃园市政府消防局大溪分队、圳顶分队与桃园市大溪区公所共同于大溪区火灾发生次数较多的公墓设置灭火用取水站。目前大溪区第一公墓(美华公墓)内共计设置4处灭火用取水站,大莺路公墓、石园公墓、崎顶公墓及南兴公墓则于公墓入口处各设立1处灭火用取水站,请前往扫墓的民众响应环保,自行携带盛水容器,多加利用取水站,并遵循“清明扫墓四不二记得”原则,避免发生火灾:

南兴公墓加水。
南兴公墓加水。(桃园市消防局第四大队大溪分队提供)

1、 “不”任意烧杂草。

2、 “不”随意丢烟蒂。

3、 “不”让冥纸飞扬。

4、 “不”放爆竹烟火。

5、 “记得”扑灭余烬。

6、 “记得”随手收拾垃圾。

崎顶公墓加水。
崎顶公墓加水。(桃园市消防局第四大队大溪分队提供)

桃园市消防局大溪分队呼吁民众燃烧纸钱前,应先清除周遭杂草及易燃物,扫墓结束后确认余烬熄灭再离开,否则若火势延烧,扩大火灾规模且致生公共危险时,不仅造成他人生命危险及财产损失,亦恐将涉及公共危险罪及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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