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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不影响辨识可否贴贴纸 台公路总局将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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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汽、机车车牌是行车许可凭证,上路时应保持号牌完整、可供辨识。近期外界对于号牌可否黏贴贴纸等议题有不同意见。对此,台交通部公路总局26日表示,会在可清楚辨识号牌颜色、字号与图案标示等规定下,邀集政府单位、民意代表与汽机车公会等研议认定疑义。

公路总局指出,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条第2项规定,汽车号牌不得变造损毁、涂抹或黏贴其他材料、加装边框或霓虹灯、装置旋转架、颠倒悬挂或以安装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认其牌号,并不得以他物遮蔽,如有污秽,致不能辨认其牌号时,应洗刷清楚。

公路总局表示,因车牌黏贴贴纸被认定是“黏贴其他材料”行为,公路监理机关于车辆检验时,会请车主将贴纸移除。如果号牌被贴纸遮住,可罚300~600元;若贴纸等造成车牌无法辨识,可罚2,400~4,800元。

近期外界对于号牌黏贴贴纸若不影响牌号辨识性下,是否应该移除有不同意见。公路总局认为,有必要研议,将尽速邀集相关单位讨论可行方案。公路总局呼吁,汽、机车上路时不能有影响车牌辨识的行为,如有污秽应洗刷清楚,更不可有变造损毁、涂抹、装置旋转架使不能辨认其牌号情形,应维护号牌的可供辨识性。◇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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