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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癌保姆索要4.5万元赔偿 雇主夫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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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5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柳晴加拿大温哥华编译报导)卑诗省一保姆诊断出癌症后停工5个月,后仍无法工作被解雇,省人权法庭下令主支付保姆4.5万加元作为赔偿。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导,Yoshiki和Yoshiko Shimmura夫妇入禀卑诗省最高法院,申请推翻裁决,或将案件返回人权法庭重新审理。

他们在请愿书中说:“由于Bayongan女士长时间没有工作(才被解雇),所以法庭成员没有驳回我们的申诉。”

2018年,Shimmuras夫妇根据联邦临时外国工人计划雇用菲律宾佣人Marites Bayongan作为他们三个孩子的全职保姆。她的合同于2020年4月续签,当时孩子们分别为10岁、15岁和17岁。

2020年11月,Bayongan被诊断出患有癌症,她给这对夫妇发短信说因为疼痛无法工作,后来又说因为化疗无法工作。

Shimmuras夫妇为她支付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以示支持,但不得不雇用其他人来代替她。

请愿书说:“2021年4月21日,在Bayongan女士没有为Shimmuras工作五个月后,Bayongan女士的工作被终止,因为她无法工作,也没有向Shimmuras提交任何医疗证据证明她可以继续工作。”

根据法庭文件,10天后,Bayongan能够重返工作岗位。

人权法庭认为,Bayongan的癌症是一种身体残疾,而Shimmuras家族 “没有提供终止合同的理由”,违反了人权法第13条。

仲裁员Amber Prince在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裁决中写道:“我发现Shimmuras基于Bayongan女士的残疾而歧视她,不延长她的工作许可,并因此终止了她的工作。”

这对夫妇被命令向她支付19,360元的工资损失,1,420元的费用,以及25,000元 “作为对她的尊严、感情和自尊的伤害的赔偿”。

Shimmuras夫妇否认对Bayongan的歧视,因为他们确立了 “善意的职业要求”,并引用了其他人权裁决,其中主 “确立了从事工作的能力是就业合同的根本”。

“Bayongan女士不能工作”,请愿书说,“因此,她不符合能够工作的职业标准。”

这对夫妇还坚持认为,仲裁员在考虑Bayongan的工作许可时是错误的,她需要工作许可才能在加拿大居留。

请愿书说:“工作许可问题与解雇理由是分开的,不应该影响到仲裁员的分析。”

一些网友对此发表了评论。网名为John Smith的网友不解的说:“ 为什么他们要支付她生病和接受治疗期间的工资。 为什么25,000 元用于尊严和自尊?”

TTom beattie认为:“等了将近半年,她不工作,他们给了她一个月的工资,这有什么不公平的?”

NW Ferguson认为人权法庭的裁定不公平:“人权法庭是一个袋鼠窝法庭,它是一个左翼激进主义者的法庭,它需要被禁止和关闭。一个人可以去编造一个故事,直到被证明是无辜的,并且员永远是对的。 即使没有证据,他们也总是站在员一边。”

网友Dave Scribner说:“当保姆好转后,主应重新雇用她。”◇

责任编辑: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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