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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烈摇晃婴儿致死率达25% 掌握照护“3不2要”

剧烈摇晃导致的婴儿受虐性脑伤死亡率达25%,而存活者有80%可能有失明、瘫痪、学习或语言障碍等终身失能的情况。图为一名女子抱着刚出生的婴儿,与本文无关。(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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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5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婴幼儿常会哭闹不停,有些家长或照顾者选择握压住婴幼儿手脚、肩膀或胸廓,或是放在大腿上剧烈晃动,造成宝宝呕吐、意识不清,据统计,剧烈摇晃导致的婴儿受虐性脑伤死亡率达25%,而存活者有80%可能有失明、瘫痪、学习或语言障碍等终身失能的情况。国民健康署29日提醒,牢记“3不2要”原则,能避免憾事的发生。

依据台湾儿科医学会建议,剧烈摇晃婴儿是一种严重的身体虐待,常发生于未满3岁儿童,尤其以2至4个月婴儿最常见。

如果在正常照顾下或与宝宝玩耍,而晃动到婴幼儿头部,并不会造成宝宝脑部受伤,家长不用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为避免家长或照顾者的误解,于2009年美国医学会与台湾儿科医学会正式将婴儿摇晃症改名为“受虐性脑伤”,目的是要修正民众对于摇晃的观念,通常都是非常剧烈的摇晃,才会造成脑部的伤害。

宝宝哭闹不安,有可能是肚子饿、胀气、肠绞痛或尿布湿等原因所造成的情绪反应,照顾者在安抚时,请不要用力摇晃婴儿,国民健康署提醒照顾者在安抚宝宝时,遵守“3不2要”原则。

蔡维谊说,三不分别是“不乱晃”,勿双手抓住宝宝的腋下或把婴幼童放在大腿上剧烈晃动;“不抛接”,勿双手抓住宝宝的腋下或把婴幼童放在大腿上剧烈晃动;“不撞击”,勿掌掴宝宝脸部或头部。

二要为“要支撑”、“要耐心”,蔡维谊进一步表示,像是在抱起婴儿时,注意保护婴儿头颈部,此外应耐心缓和宝宝的情绪,若照顾者因宝宝持续哭闹,而无法短时间安抚,可寻找其他照顾者替代照顾或以宝宝喜欢的玩具、音乐等用品,转移婴儿不安的情绪等技巧。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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