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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捕兽铗猎动物 东县府:违者高罚7万5

台东县政府公告严禁使用捕兽铗与山猪吊捕捉动物,违者将依法处以罚款。(台东县动物防疫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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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龙芳台湾台东报导)近期,台东县动物防疫所接获多起犬只被捕兽铗夹伤的报告。为此,动防所将积极追查并对非法设置捕兽铗者处以新台币1万5千元至7万5千元的罚款。此外,农业部已于109年3月1日公告禁止使用山猪吊等陷阱捕捉动物,并鼓励民众积极检举相关违法行为。

台东县政府表示,动防所已加强稽查全县五金店,并宣导禁止使用捕兽铗及山猪吊。2023年度,动防所对63家五金百货进行了现场访查,未发现展示或销售捕兽铗的情况。此外,动防所也接获1起网路贩卖捕兽铗的举报,经查证后发现该店家已歇业。民众还通报了33起捕兽铗伤害犬猫的救援案件。

农业处指出,根据《动物保护法》第14-1条第1项第7款规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禁止使用含金属材质的套索陷阱捕捉动物。山猪吊是一种常见的陷阱,因使用坚韧的金属钢索,动物被套住后会剧烈挣扎,导致钢索更深嵌入肢体,若未及时解脱,可能导致动物断肢甚至死亡。动防所接获报案后,会立即派人前往调查并收回陷阱作为物证,追查设置者的违法行为。

农业处呼吁民众,如发现有人使用捕兽铗或山猪吊,请立即检举并通知动防所(电话:089-233720)派人移除。如果需要先行拆除陷阱,应使用长棍等工具,避免直接用手碰触陷阱以防发生危险。若有动物误触陷阱,请通报1999县民专线或1959动保专线,动防所将迅速派员到场救援。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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