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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诈四法”成诈骗广告关键字 台蓝委:二次诈骗泯灭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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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行政院日前通过“打诈新四法”,其中“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要求境外网路广告平台配合政府下架诈骗广告。台国民党立委洪孟楷表示,就连“打诈四法”也变成诈骗集团广告关键词,唯有源头打击、阻断金流的双管齐下,才能遏阻诈骗,希望政府拿出魄力解决问题。

打诈新四法包含“打诈专法”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及配套的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与《洗钱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中,“打诈专法”加强网路平台业者责任,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平台须在台设立法律代表人,若未设立或未下架诈骗广告,最高可罚2,500万元;数位部将另订子法,预期TikTok国际版、Facebook、Google都将受规范。

国民党立委洪孟楷表示,就连“打诈四法”也变成诈骗集团广告关键词。(截自立委洪孟楷脸书。)

洪孟楷2日表示,诈骗集团会架设假的律师网站,并在Google投放广告,“假装是律师的网站告诉民众被诈骗怎么办”,但其实是一种二次诈骗手法,利用被害人已经被诈骗的焦虑心情,上网搜寻“反诈骗专线”却看到诈团广告,病急乱投医之下再次点击钓鱼网站连结,无疑是在民众的伤口上撒盐,行径十分恶劣,简直泯灭人性。

洪孟楷说,诈骗集团现在已经嚣张到无法无天的地步,如果使用Google搜寻“打诈四法”、“如何防治诈骗”等关键字,前几项搜寻果竟都是高度疑似诈骗集团所投放的广告,例如“网上诈骗24小时能找回”、“碰到投资诈骗-24小时律师免费咨询”等,声称有专业律师团队,可免费提供帮助,当天就能追回财产损失等。

洪孟楷质疑,“源头打击”讲了那么久,诈骗集团迄今还是能够在搜寻引擎、社群平台上投放广告,政府如果不能阻止,无异于助纣为虐,应该严格要求搜寻引擎就是不得刊登类似这样的广告;或是最起码也应该要做到实名制,诈团若敢刊登诈骗广告,政府就能循线追人,才能吓阻诈骗犯罪一再发生。

此外,洪孟楷也提到,诈骗集团会挺而走险,就是因为有利可图,政府应“阻断金流”,让诈骗集团花了一堆时间、人力成本后收不到钱,自然就没有人想要去白费功夫,因为“杀头生意有人做、赔钱生意没人做”,拿出魄力解决问题,才是人民想要看到的新政府。◇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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