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家】傅正明:民俗文学的庙堂之音

--评莫言《檀香刑》的国家主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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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莫言在他最近的获奖长篇小说《檀香刑》后记中说,他的这部小说写的其实是声音,是纠缠他一生的两种声音:”第一种声音节奏分明,铿铿锵锵,充满了力量,有黑与蓝混合在一起的严肃的颜色,有钢铁般的重量,有冰凉的温度,这就是火车的声音,这就是那在古老的胶济铁路上宾士了一百年的火车的声音。””第二种声音就是流传在高密一带的地方小戏猫腔。这个小戏唱腔悲凉,尤其是旦角的唱腔,简直就是受压迫妇女的泣血哭诉。”因此,莫言劝告他的读者,”用耳朵去阅读”他的作品。

但是,当笔者竖起耳朵去阅读《檀香刑》的声音时,我惊异地发现贯穿全书的最强的声音,既不是火车的声音,也不是猫腔的声音,而是一种为国家代言的残酷的杀戮的声音。

诚然,莫言借鉴了地方小戏猫腔《檀香刑》的故事。那是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猫腔戏班的班主孙丙因妻子被洋人侮辱打死了肇事的德国技师。孙丙的妻儿因此惨遭残害,为报”血海深仇”,他参加义和拳,扒铁路、杀洋人,被县令钱丁抓获。德国人胶澳总督克罗德要求大清皇朝处以酷刑。在他的启发下,孙丙的亲家、刽子手赵甲发明了檀香刑,即用一根檀香木橛子从犯人的谷道(肛门)钉进去,从脖子后面伸出来,然后把犯人绑在高台上示众,作为铁路通车庆典的一部分。

莫言自言《檀香刑》的主题,像他的《红高粱》一样,”客观上是反侵略、反殖民化的”。诚然,历史上殖民主义有其残酷的一面,但不可忘记的是,在由中国封建专制国家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的漫长过程中,以政治极端主义来”反殖民化”,就无法揭示出历史的真实。兴建铁路,是光绪皇帝推行的变法图强的措施之一。当年,慈禧把义和拳原本针对以她为代表的腐败专制的满清王朝的愤怒,成功地转移到洋人身上。莫言的《檀香刑》,就其客观效果而言,有异曲同工之妙。

小说中诸多人物的行为动机,全都围绕”反殖民化”的需要。小说结尾,当监斩的钱丁误以为孙丙已经提前死了而引起种种不祥之感时,他转念一想,”死了也好,死了才好,死了就让克罗德阴谋破产,他的通车典礼就会暗淡无光。”(第十八章)他最后杀死了受刑的孙丙,主要动机不是为了尽快结束犯人肉体的痛苦,而是为了挫败德国人的计划。在这里,孙丙的生命的价值,只是充当反殖民的一种工具而已。甚至连孙丙的女儿媚娘求朱八爷救她爹的动机,主要也不是出于对亲生父亲的同情,而是”不能让洋鬼子的阴谋诡计得了逞”。(第十五章)孙丙同样知道,朱八爷要救他的意思是,”你怕俺受刑不过哭爹喊娘。你怕到时候,俺想死死不了,想活活不成,因此你想把俺扼死,让德国鬼子的阴谋败亡。”(第十六章)

《檀香刑》虽然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小说,但它设置在真实的历史背景和环境中,就它引用的史料,折射的义和拳运动,刻划的袁世凯、刘光第等历史人物,描写的戊戌六君子遇难等情节而言,该书部分地是一部历史小说。然而,历史被莫言误用甚至被滥用,以表现作者的政治倾向。实际上,义和拳是中国近代史上荒诞的一幕。”庚子之乱”(1900年四、五月间),义和拳在各地烧毁教堂、杀害耶教教士和中国教民(即所谓”二毛子”),甚至妇孺亦难幸免于难。他们大多是在反对改革的后党(慈禧及其宠臣)曲意纵容之下的暴民。

刽子手赵甲实际上是小说的第一号人物。这一形象令人想起卡夫卡的短篇小说《纹身刑》(或译《在流刑营》,1914)中的那个执行酷刑的军官,其虚构的故事同样有殖民地背景。卡夫卡既揭示了早期殖民主义的残酷,又预言了后期殖民主义将磨钝它原初的凶残虎牙这一转变过程。更有意味的是,卡夫卡预言了极权主义的种种荒诞并进行了深刻批判。他为政治极端主义者提供了第三条道路的可能性。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处在类似的历史转型时期。与卡夫卡不同,莫言把极为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现象简化为民众与外敌入侵的矛盾冲突,他本人身处极权制度之下却缺乏卡夫卡的批判精神。

中国的权势者利用民族主义作为专制制度最后的维系力,已经是不争的事实。Nationalism一词,既可译为民族主义,又可译为与国家主义。以”民族国家”的形成为诉求的这一意识形态,在反抗外敌入侵时有其正面意义,相对于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而言,则有其负面意义。在评论《檀香刑》所表现的国家至上的思想倾向时,笔者认为,采用负面的国家主义一词更为妥贴。

尽管莫言没有反映出义和拳滥杀无辜耶教教民的一面,但孙丙道出了义和拳的宗旨:”兴中华灭洋鬼拯救苍生”,”学了义和拳,皇上要招安,一旦招了安,个个做大官。……”(第八章)既然义和拳与专制政体勾结或以投考专制国家为其归宿,其”可歌可泣”之处,在相当程度上转化成了对国家的歌颂。

赵甲声称,刽子手是”神圣庄严的国法的象征”(第二章)。小说中诸如此类的话不绝于耳。如果说,赵甲对其职业的美化对国家的肯定,只是出于一个小说人物的口吻,并无不可。但是,作者从各个不同侧面对酷刑甚烈的国家进行了高度肯定。第十章,作者首先搬出了原刑部主事、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把赵甲擡举到这样的高度:”其实,你干的活儿,跟我干的活儿,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为国家办事,替皇上效力。但你比我更重要。……刑部少几个主事,刑部还是刑部;可少了你赵姥姥,刑部就不叫刑部了。因为国家纵有千条律法,最终还是要落实在你那一刀上。”

历史上真实的刘光第,久在刑部任职,熟悉刑法,就戮时对”未讯而诛”大感诧异。《檀香刑》虽然涉及这一史实,但莫言无视历史的真实:刘光第常思救国救民之策,提倡改革弊政,兴新学、行新政,在律法方面,甚至主张”虽盗贼,临刑呼冤,当复讯”。让这样一个维新人士在旧制度的顽固卫士赵甲面前说出上述一番话,未免开历史的玩笑。此外,赵甲还在袁世凯面前引证了刑部任过职的袁保恒大人的话,”为盗杀人,天理难容;执法杀人,为国尽忠。”(第十四章)庄子曰:”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与作为一种文化概念的祖国,养育了她的人民的祖国不同,作为一种专制政体的国家,往往只是一件赃物而已,所谓”法”,大都是窃国者的护身符,为之杀人,从莫言自称的民间立场来看,更为”天理不容”才对。在小说中,很难听到质疑酷刑的良知的声音。对于那些没有人权追求自由的人们的来说,一个制度性施暴的国家及其法令,没有任何”神圣庄严”可言。

在《檀香刑》中,这种国家神话无所不在。钱丁夫人是”深明大义”服毒殉国的烈女。钱丁在小说结尾的内心冲突是,”这显然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大清王朝啊,余是弃你啊还是殉你?举棋不定”。他最后杀死孙丙,与之一起完成了”殉国”的壮举。莫言找不到反殖民化的思想资源,他的唯一武器就是与殖民主义同样压迫人的国家主义。

据说莫言已被多次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与刚获诺奖的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相比,这个犹太人的民族情感是与普世价值密切相连的。在《纳粹大屠杀作为一种文化》(1993)中,凯尔泰斯指出:”大屠杀是一种价值,因为它在无法估量的痛苦中引入了无法估量的认知,其中蕴含着无法估量的道德资源。”把这里的”大屠杀”替换为”酷刑”,完全可以言之成理。中国历史上的酷刑文祸,吞噬、淹没了无数无辜平民百姓和知识精英的生命,从而汇成了浩瀚的道德资源之海。我们并不要求作家在文学中直接表达对酷刑的道德义愤。凯尔泰斯就没有在他的关于奥斯维辛的小说中直接表达道对大屠杀的道德义愤。但问题在于,莫言不能从这个道德资源中取一瓢水,而只有对酷刑的毫无节制泼墨如水的浪漫化。

凯尔泰斯在一次演讲中对《辛德勒的名单》的导演斯皮尔格伯提出这样的质疑:这个根本没有在二战中生活过、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集中营的真实情形的美国人,为什么要把一个他并不认识的世界搬上银幕,并且让人们觉得每一个细节都确实可信呢?凯尔泰斯认为这部影片的”拙劣”之处,主要在于它是把奥斯维辛降低为单纯的德国人与犹太人之间的冲突。对于莫言,我们更有理由提出类似的质疑。莫言对于他所描写的那一段中国历史的了解的片面乃至无知,是令人惊异的。当然,我们并不反对作家写历史题材,但对莫言的质疑,答案在于,他过于胶着于创作”主题鲜明”的小说,换言之,具有鲜明的政治倾向的小说,既违背了历史的真实,又对今天的读者无益。把二十世纪初叶中国的矛盾,降低为单纯的中国人与外国侵略者的冲突,是小说最为拙劣之处。而《辛德勒的名单》的成功之处,尤其是影片在表现大屠杀时所蕴含的悲悯之情,则是莫言在表现酷刑时根本缺乏的。

让我们听听莫言自己的表白。在接受一次采访时,莫言说:”整部《檀香刑》犹如一出大戏,色彩浓重、主题鲜明。我称之为创作过程一次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在小说这种原本是民间的俗艺渐渐成为庙堂里的雅言的今天,在对西方文学的借鉴压倒了对民间文学的继承的今天,《檀香刑》大概是一本不合时尚的书。面对当前高雅而温软的流行趣味,我突然唱起了土得掉了渣儿的猫腔大戏《檀香刑》,目的就是想发出自己的声音。”

文学史上任何忠实于生活的真正伟大的作品,都很难说是”主题鲜明”的。 普罗斯特曾在一篇反驳十九世纪法国批评家圣伯夫(Sainte-Beuve)的文论中说,文学所描写的美,往往是那些内在于作家的、朦胧不清的画面或记忆中一段模糊的旋律,一段无法重新捕捉其音符,却曾经给他们以愉悦的旋律。此外,莫言有所不知的是,在西方某些人的眼里,对屠杀的美化乃是一种”高级文化”,用中文来说,就是”庙堂文化”。《檀香刑》的第三种声音,不是莫言所忌讳的”庙堂里的雅言”,而是国家屠宰场刽子手快意的宣泄之声,其最强烈的表达,就是第2章的”赵甲狂言”、第14章的”赵甲道白”以及第17章赵甲的儿子、跟他爹学刽子手的”小甲放歌”的声音。无论就其篇幅的冗长、铺排的繁杂、欣赏的笔调、音量的宏大而言,这种残忍的杀戮之声始终是压倒前两种声音的最强音,是全书的主旋律。

在民俗文学中掺杂”庙堂文化”之音,中国文学史上长于此道者不乏其人。在这方面,莫言算得上一个颇具匠心的高手。在西方文坛,也有类似的现象。格林童话集民间故事之大成,但格林兄弟在德国浪漫主义的影响下,也曾在某些故事中渲染残忍的暴力,助长了纳粹的野蛮。莫言要发出的”自己的声音”,无非是当今中国主流意识形态或民族主义大合唱中一种刺耳的男高音而已。因此,《檀香刑》其实是一本很合时尚的书。

附注:关于莫言与卡夫卡的比较研究,请参看笔者的另一篇文论:《檀香刑与纹身刑——谈莫言与卡夫卡的不同文明与美学》。◇

转自《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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