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人权认知没有文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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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琳台北十三日电)今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艾巴迪认为,人权是无上且放诸四海皆准的价值,不能因在不同的国家而有不同的解读;不同的文化会有差异,根本的价值却是一致的。

献身人权运动并积极为妇女及儿童争取人权的伊朗律师艾巴迪接受德国“明镜”周刊专访时指出,在伊朗为争取人权奋斗的人都学会如何心怀戒惧生活。从事人权运动二十年,对于获颁诺贝尔和平奖的殊荣,她更体认到伊朗的改革必须透过和平方式贯彻。

艾巴迪表示:暴力和战争,甚至高压统治的仇恨时代已经过去了。她希望伊朗政府能尊重人权。身为女人,在伊朗生活并不容易,目前伊朗还有许多歧视女性的法律。一位伊朗的女性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殊荣,伊斯兰教世界的女性都应该能引以为傲。这个奖项也明示,伊斯兰教的教义和人权之间并没有矛盾。

对于“明镜”记者有关人权和民主及外力干预的问题,艾巴迪认为,争取人权的奋斗应该是一个国家本身自发性的行动。外力的干预只有使得奋斗的过程更困难。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权利强迫他国接受它的意旨。

她指出,以伊拉克及阿富汗为例,美国人在那儿只有让情况变糟。如果连人民的基本生活所需都顾不到,根本不可能树立民主。

她认为巴勒斯坦的问题又是另一回事。在巴勒斯坦进行的是实力不均等的战争。她谴责以色列使用武力,也不认同巴勒斯坦人以宗教之名进行自杀炸弹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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