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女子五星酒店与外籍人士同居坠楼身亡

标签:

【大纪元10月15日讯】一次偶遇,南京一女子与外籍男子相识后坠入爱河,并在南京一著名五星级酒店长期同居。然而,今年5月1日,该女子在所住酒店突然坠楼身亡。是失足坠楼?还是有意自杀?女子父母认为,酒店管理不规范并存有安全隐患,遂将酒店告上法庭,并索赔17.5万元。这南京历史因伤害事故而状告五星级酒店的首例官司。

  江南时报10月15日报导﹐李芸,1964年出生于南京市。大学毕业后,学医的她被分配到医院妇科工作。2000年,李芸因夫妻感情不和结束了长达16年的婚姻生活。

  李芸离婚后一直独身,2002年,李芸在出差回来的飞机上,李芸结识了一名外籍的访华工程技术专家,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于2002年下半年开始在南京一五星级酒店包房,开始长期的同居生活。2003年4月,外籍男子在华的学术交流任务结束,准备回祖国,同时,同居后辞去了工作的李芸也在扬州找了份教师的职业,不日将启程。可惨剧就在其间发生了。5月1日,酒店的工作人员发现,李芸躺倒在自己所住公寓楼底楼消防通道口台阶上,血迹斑斑。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在5月20日开具的死亡证明上,死因一栏写着“高坠”。鼓楼分局调查李芸死因后得出了“非他杀”的结论。

  女儿的死给其年逾七旬的父母以沉重的打击。作为李芸的家属,他们向公安机关反映了几个情况:女儿在与外籍男子同居期间曾感染性病,当时家人怀疑是否感染艾滋病,劝其去做相关检查;女儿一度心情非常懮郁,一直服用抗懮郁的药物,几个月前,女儿曾爬11楼窗户,企图自杀……

  两位老人为了弄清女儿死因,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尸检的要求。可5月间的尸检申请,至今都没收到尸检报告,这让两位老人对女儿的突然死亡更加怀疑,他们觉得,正是因为酒店没有按规定安装监控设备,也没有在窗户上采取防护措施,才导致了女儿坠楼且坠楼后无法及时发现和救治,故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7.5万元。

  对此,死者家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只是想弄清女儿死因,为九泉下的女儿讨个说法,他们并不在乎能赔多少钱。

  昨天,记者也就此采访了原告的代理律师明泓律师事务所的姜知勇律师。姜律师告诉记者,这起诉讼一方面对家属是个精神抚慰,同时也对服务性行业起警示作用,姜律师同时表示,状告该酒店也是事出有因,李芸与外籍男子居住在此,酒店在明知其不存在夫妻关系的情况下,默许其同居,管理上存有漏洞,公安机关规定公共场所窗台高度该达90釐米,可案发窗台高度仅82釐米,且没有任何警告,警示标志,这就央高1.65米的李芸极有可能失足坠落,公安部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过道电梯必须装有监控设施,但作为南京知名五星宾馆,该酒店却在客人的公寓楼内没有装有监控设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服务者在服务中有瑕疵,消费者就可以向其索赔。

  昨天,记者也就这起诉讼采访了酒店。酒店公关部的工作小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想多谈什么,一切等待法庭判决。当记者问及一个五星的酒店,在硬体设施,软件管理上是不是存有瑕疵,酒店如何作进一步完善时,工作人小姐更是不愿多谈什么。只说自己不能代表酒店发言。

  目前,此案已在南京市鼓楼法院立案,择日开庭。(本文所涉人员均为化名)(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年轻女子指控被强暴   英利兹球员被捕
涉召妓后北京首露面 吴启华怒赶香港记者
越南的NOKIA手机也传爆炸事件 疑为非原厂电池
大翻供  陈瑞钦全盘否认杀害五亲人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