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荷:“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拆迁暴力死亡事件凸显中国人权问题

晓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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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讯】在中国,“拆迁”是政府行为。长期以来,拆迁户所得到补偿远低于应得标准,不法商人及政府官员从拆迁中获得了大量黑钱。近期因为强硬拆迁,在南京、北京、镇江连续发生多起自焚事件。自焚的消息让人想到了2001年的“天安门自焚案”,但这次不同的是,新闻媒体收到通知 “不许报道自焚新闻”。同样是自焚,为什么待遇会不一样?这什么自焚总是伴随拆迁发生?让我们来看个清楚。

一、面对强大的政权,他们只剩下自杀的权力

8月份以来,中国内地因为政府的强硬拆迁而发生了一系列令人震惊的自焚、自杀事件:

——8月22日,南京市拆迁户翁彪,因为强硬拆迁,上诉无门,最后在拆迁指挥部办公室点燃自己浇满汽油的身体。玄武区邓府巷拆迁中,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补偿费用是按照每平方米3300多元的价格来测算的,而该地段商品房的价格在每平方米7000元以上,巨大的差价导致拆迁户极为不满,冲突不断发生。事件后数日,翁某死亡。

——9月19日,江苏镇江市小码头街王志平自焚。王志平的包子店被当拆迁公司地实施强制拆迁。激愤之下,王志平点火自焚。王志平所在的运输公司效益不好,每月只有300多元工资,而去年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领到。一家三口,加上父母五口人的开销,基本上就靠包子店的收入维持。事后,拆迁公司的人威胁“不准向媒体透露任何资讯”。

——9月15日,天安门金水桥,安徽农民朱正亮自焚。朱正亮家耗资十余万余元的楼房被强行推平后,评估价定为每平方米补偿价312元。当日朱正亮夫妇阻止拆房的行为,被公安部门以“妨碍公务”罪名,分别给予15天和25天的治安拘留。而他儿子朱仁杰说“实际情况是,警察把我妈的左手腕都打断了,我小姨就说了一句‘政府就这么对待老百姓吗?’也被拘留了15天。我的三姨丈,因为去了现场,就被罚3天不许蹬人力三轮车” 。目前吴春娥被监禁,两位女干部看管。

——9月25日,北京居民王宝光,在拆迁人员强行毁坏他的住宅时,愤而自焚,造成全身百之五十被烧伤,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在王宝光自焚后的几个小时内,2000多名邻居与当地警方对峙了几个小时。

——10月1日,北京市民叶国强,在天安门前跳入金水河。他的哥哥叶国柱早些时候因抗拒拆迁而被拘留。他们的住房被强行拆毁后,一家人至今四处漂泊。叶国强听到哥哥被抓的消息后消息后,到天安门前跳河抗议。被救起来后被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名关押至今未放。

二、“拆迁”,官商手中的一块肥肉

根据北京市政府的公布数位:1991年到1998年拆迁户总数为二十二万户;拆迁面积一千一百万平方米。其中私房有14.67万户,366万平方米,应当享有的拆迁费总额为:366亿元。公房的14.67万户居民应当享有的拆迁费总额为:586.7亿元。危改立项批地(实际上是商业和公寓用途土地)与商业公寓用途批地的平均土地出让金之间的总差额为:437.25亿元人民币。根据以上资料计算,,仅北京市一地,从1991到1998年的财产总值1389.95亿元人民币,而经过开发商的炒作使商品房升值后的利润更是不可想像,为也就是为什么各地的政府都愿意和地产商合作,以“危改”为名义建立专案低价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再转为商品房开发之用。

所以“征地”、“拆迁”成了拥有权力官员,以及与官员勾结的商人手中的一块肥肉。在2003年内相继倒下的巨富刘晓庆、杨斌、周正毅等,无不是以地产发家。而涉入其中的官员更多:原杭州市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李龙德,利用职务的便利,多年来受贿达101万人民币,贪污11余万人民币,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原杭州市西湖乡满觉陇村中共党总支书记方崇德,负责建设土地征用事宜,收受贿赂42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无期徒刑。方崇德的案件还牵涉原杭州市副市长叶德范,叶受贿9万元人民币而被判刑6年……

据国土资源部执法局提供的最新统计显示,2002年全大陆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万多公顷,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452人,党纪处分771人,刑事处罚168人。这还只是冰山一角。

三、法律缺位引发问题重重

中国大规模城市拆迁工程始于1990年代,起初进行拆迁主要是老旧危房的改造,目的是为居民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当时由政府出资,制定补偿标准,安置回迁住户,一切都由政府包办。后来由于资金不足,改造旧城区的拆迁工程就由政府和开发商结合起来进行。开发商的介入使拆迁成为商业活动。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同时,给拆迁户的补偿款不断减少,使拆迁户与开发商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逐渐上升。

目前中国大陆有关房屋拆迁的规定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一些地方法规。条例还规定,一个地产商想拆迁别人的房子,只需向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提交《建设专案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五项资料,即可获得批准。因此,一个人的房屋,随时可被拥有上述五项资料的人拆掉,却不需要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而国家法律中却没有一条能够保证房屋所有人的利益,成为官商勾结下待宰的羔羊。

四、“除了自杀,我们还有什么权利?”

土地开发中,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一味”照顾”开发商的利益;要求群众”舍小家,为大家”,拆迁带有明显强制性,公告一出就拆房子,不提前通知拆迁户做准备;拆迁办法和程式等资讯不公开,不透明;不按政策规定办事,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补偿不到位;采取断水断电等恶劣手段强迫拆迁户搬迁,期限未到,就用推土机推倒还有人居住的房屋;网罗地痞流氓骚扰、恐吓、殴打、驱赶拆迁户……:

——9月30日凌晨,上海警方到北京抓捕85名上访反映上海强硬拆迁问题的的上海市民,近百名警察用四辆大型警用巴士,途经上千公里一直押解回上海。将他们分别关入上海蒙自路430号的原上海收容遣送站、上海青浦政法休养所关押15天,并办改造思想的“洗脑班”。连他们到市府抗议的200多名亲属也被抓,目前已有部分被关押者绝食抗议。

——李建勇,是上海市杨浦区国年路261弄16号祖传私房产权人。2000年6月,杨浦区政府官员和开发商以“复旦大学教育用地”为名立项并享受征地政策优惠,后来却把土地用于建所谓的“小吃一条街”。李建勇家被两次强拆,他因抗议被超期拘押,并多次被监控、软禁,其中一项罪名是“企图自焚”!他一家只能租用房子居住,但在9月23日,租住房辖区警察说他们上访影响了 “稳定”,要搬走。于是他们祖孙三代将再度流离失所!

——10月8日,北京东大桥路61,63,65三幢楼的居民和秀水街的个体户们与北京新雅盛宏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雇佣的拆迁公司的对峙将进入白热化阶段。拆迁公司多次骚扰当地居民,砸窗户,拆院子的铁门,在围墙上涂写“拆”字,威胁不供暖气,停水停电等。

——9月19日深夜,家住北京海淀区长春桥的大刚一家,被五六个手持强光电筒和一米多长木棒的大汉破门而入,捆住手脚、蒙上眼睛、堵上嘴巴后殴打,并扔到大门外。黑暗中不到四十分钟,大刚的家被铲车夷为平地,而警方对此案至今未有正面的答复。

以上的情况无法一一描述,在全国不知道会有多少强硬拆迁而发生的死亡案件发生,而这些每天都在发生。在面对有政府暗中支援的拆迁公司的流氓行径时,拆迁户所受到的恐吓、绑架、殴打无处申诉。而在拆迁公司无法摆平的时候,政府还会动用国家机器去镇压这些手无寸铁的上访者,这些人们除了伤害自己,还能用什么方式去维护自己和家人呢?

可是在政府官员眼中,中国的老百姓还是不够听话,“中国科学院心理咨询治疗中心”副主任高文斌博士称,以上这些自杀行为过激,“有点类似孩子发脾气摔东西”;安徽的官员称朱正亮的自焚是“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 而一个对政府拆迁暴行不满的北京市民说出心声“我们除了能决定自杀,哪还有什么权利。”

五、中国的百姓还能忍多久?

近日,中国各大媒体最近接到中宣部的通知,要求停止报道有关拆迁方面的新闻和评论。媒体将即将发稿的和拆迁有关的稿件抽起。对不断发生的自焚事件,中国各大媒体都保持一致的沉默,这和2001年天安门广场的“自焚事件”媒体第一时间报道形成强烈的对比。

2001年1月23日。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了 “自焚案件”,中国政府在一个多小时之后就向全世界发布了消息,大肆宣传自焚人员为“法轮功学员”,但宣传却是漏洞百出,经过分析,多个证据都能表明,这个自焚案是中国政府为抹黑法轮功而伪造的。中国政府对真正的自焚案的“媒体禁声”处理更能证明这一点。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这句话,是鲁迅对几十年前的中国老百姓说的,而发生在前中国领导人江泽民所称的“人权最好时期”的一件件令人发指的惨案,让人觉得鲁迅那句话更适用于目前的中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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