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居民见死不救,弱女惨死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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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3日讯】(据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报导)2003-11-12 据《华西都市报》近日报道,11月5号凌晨5时,四川省都江堰中兴镇的商业街上传来一位女子的呼救声,但是没有一位居民出来救助,最后这位女子被抢劫她的歹徒杀死。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事后这条街上的居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人都看到了事件的全过程,但是都为了”保护自己”而见死不救。本台记者申华邀请到在西安的独立时事评论人士马晓明和美国肯特州立大学历史系教授李洪山就这种现象进行了讨论。

主持:马晓明先生, 您在国内生活, 您对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 感到吃惊吗?

马晓明先生:我也感到吃惊, 也感到不吃惊。因为在我周围, 我亲身就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吃惊的是我们的社会治安怎么成这个样子, 人的思想、 人的行为、 人的心理状态己经堕落到这种程度, 不得不叫人吃惊, 也不得不叫人感到痛心呀!

主持:您刚才提到您有过类似的经历, 能不能跟我们介绍一下?

马晓明先生:这是不久前才发生的, 我们这大门底下就是一个比较大的菜市场, 小偷就成群结伙, 几乎是半公开的行窃, 没有人敢来制止。有一次我看到小偷偷一个男士的钱, 我冲过去把那个小偷抓住扭住, 并且告诉这个男士说是这个人在偷你的钱, 好像旁边站着就是他的夫人, 敢紧拉着他就往旁边走, 生怕惹出一点事来。结果我把小偷扭住后, 又过来四、五个小偷, 一起过来打我。这个过程中间, 市场上有二、三百人没有一个人来制止一下, 就是站那儿看热闹。 我通过这件事情, 我想起魏京生很早就说过一句话”当强盗抢劫你的邻居时, 你不出去救邻居, 那下一个被打劫的人, 很可能就是你” 。

主持:李洪山先生, 那么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这种看似明哲保身, 但是他们能保住自己吗?

李洪山先生:刚马先生讲那个很对, 如果大家都不见义勇为, 那么最后受迫害的可能是整个社会。现在这个商品性向的社会, 大家互相帮助的意愿也更低一点。改革开放以后, 随着市场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意识的加强, 每个人在社会上面, 越来越自觉得把自己当作一个经济独立或者社会个体, 自我意识比以前要强多了。

主持:那么马先生, 如果您当时在都江堰这条街上, 您会出来帮助这位弱女子吗?

马晓明先生:我想我会的。

主持:如果这个歹徒把刀刺向您, 您怎么办?

马晓明先生:也可以用语言去制止他, 如果制止不了, 起码可以延缓他, 造成这位女子可以脱身的机会, 不一定马上就可以伤害到我, 这个事情不一定像人想像的那么严重。

李洪山先生:一方面要靠老百姓要见义勇为, 像这种严重的犯罪行, 他主要责任在治安机关、执法机关。尤其像这个事件延续了一个多小时, 实际上不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人, 要做的是打电话, 告诉公安机关, 这是他们的责任。 他们没尽到责任, 他们应该受到惩罪。因为把这种救助贫弱的责任放在观众身上, 也不一定对。一般歹徒身有刀有枪, 你不一定要直接面对他, 你可以打电话告诉执法人员, 他们应该去面对这些歹徒。当然在国内实际上也有很多时候, 很多人见义勇为, 挺身而出, 不惜生命, 保卫弱小, 这种精神是值得鼓励的, 但不一定每个场合, 每一个人都一定要这样去做, 我觉得要有策略, 刚刚马先生讲的策略, 如果对你威胁并不是很大, 可以出来, 也是一种政策, 也是一种间接的帮助。 如果大家都闭门不出, 相反的就是对犯罪份子的鼓励。

主持:治安状况不好, 人们的胆子越来越小, 不敢去救助。那么人们越是不去见义勇为,歹徒的气势越上涨, 治安就越来越不好, 是吧?

马晓明先生:他和社会的大环境有关系, 举个例子, 几个小偷围着打我事情, 很快我们那院子, 附近街道都知道了, 很多人见了我说 “哎呀! 人家贪官污吏就不用这种方法, 成千万成百万去贪污挥霍, 这些人偷个几十块钱, 又算什么?你犯得着吗?

主持:就是人们的正义感消失了?

马晓明先生:正义感? 现在人们也不敢有正义感了, 这些人见义勇为受了损失, 受了伤害以后, 社会没有补偿和接济这种机制, 谁还敢做这样的事情?

主持:李洪山先生, 您认为现在社会这个样子, 是不是政府也应该付一点责任?

李洪山先生:中国一句古话就是”上梁不正, 下梁歪”, 公民教育不光是对老百姓, 实际上是对所有人。大家都尊守道德准则、诚信、廉洁、互助、自爱、爱人, 这些道德规范, 一旦全部的人都能接受, 不光是老百姓有好处, 对于国家、城市也较安宁。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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