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个人网站和质疑《互联网出版暂行条例》公开信

杜导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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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8日讯】编者按:大纪元专栏作家杜导斌上个月底被有关当局拘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并不令人意外,中国政府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也非始于今日。

中国自由作家前赴后继,坚持批评社会不公和卑劣现象,竟至身陷牢狱,亦非自杜先生起。杜先生及其志同道合的一些知识份子,坚持为底层民众呼吁,坚持不谄媚金钱和权力,在那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恰如萤火虫一般,点缀在一片黑暗的中国知识界。黑夜的手虽然扣住了星星光点,但却无法扣住无数渴望光明的灵魂。

杜导斌文章的观点,或许尚有讨论商榷之处,但他独身黑夜之中,直面黑暗绝不后退的道德勇气,却是堪使吾辈仰视而惭愧不已。从今天起,大纪元网将逐日重登杜导斌先生的文章,直到他获得自由,能够重新再次为大纪元撰稿为止。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信息产业部颁布的,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由于此规定未区别经营性与非经营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对“出版”概念进行了肆意的扩大解释,有可能将致力于学术研究、思想交流、公益事业和个人化表达的个人网站、群发邮件、各类宣传网页等网络信息传播方式均纳入互联网出版的“审批制度”之下,从而将对言论自由和网络的健康发展造成极大的侵犯和伤害。

陈永苗和杜导斌(黄喝楼主)先后发表《保卫个人网站》和对此规定的《抗议书》,并呼吁征集公开的签名支持,得到了广大网友的踊跃参与。经两位协商,现在以两份签名文件为基础,向广大网友、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发出公开信。我们并呼吁更多关心公民宪法权利和网络健康发展的人们,继续参与“关于保卫个人网站和质疑《互联网出版暂行条例》的公开信”的签名,以及“关于《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专题讨论”活动。签名请使用真实姓名或常用的固定笔名,建议使用真实姓名,签名用于表达以下立场:1、《互联网出版暂行条例》侵犯了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必须得到修改或限制性的解释。

2、非经营性的个人网站不应该被列入“互联网出版”的概念而实行审批制度。

3、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们将积极寻求包括建议、抗议、诉讼在内的对《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的修正途径。

网友们的相关讨论文章列为公开信附件,将从8月1日起与公开信一道寄往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务院、全国人大等公共机构,并请网友帮助在网上广为传播。

签名者请在“关天茶舍”和“宪政论衡”以跟贴形式表示,或将签名寄往gt_@163.com。

签名(略)

2002年7月26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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