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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向立院提出一百二十项优先法案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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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2日讯】行政院今天通过亟需立法院第五届第三会期优先审议法案报告,将金融改革三法、振兴经济三法以及阳光三法等一百二十项法案列为优先法案,备受关切的“公民投票法”并未列为优先法案。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强调,只要立法院朝野协商有共识,行政院不排除将任何法案提付优先审议。

据中央社3月12日报导,行政院所提一百二十项优先法案共分改革、拼经济、社会福利、预算案四大项。正在立法院审查的九十二年度七百亿元追加预算案,游揆特别希望立法院能优先通过。

改革法案包括行政院组织法修正草案等政府再造法案、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等政治改革法案、政党法等阳光法案、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金融改革法案,同时恢复军教课税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的财政改革草案,也列入优先法案清单内。

在人权保障方面,行政院将制定反恐怖行动法、原住民族自治法;在永续发展方面,行政院也将制定国土计划法、海岸法、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选定条例。

在拼经济法案方面,行政院将制定科技保护法、温泉法、资讯休闲业管理条例等。同时在社会福利方面,行政院也希望立法院能优先制定国民年金法。至于备受关注的“公投法”未在优先法案之列,林佳龙指出,行政院已在去年向立法院提出“创制复决法”草案,即代表行政院立场与意见,行政院尊重立法院是否将“公投法”列为优先法案的职权。同时在这一百二十项法案之外,也不排除任何法案的优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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