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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小孩儿》第十九章 流落街头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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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夜色像一张无边的大网,仿彿笼罩了整个世界,无人欣赏的霓虹灯孤独地闪耀在城市的街头,在人眼里它们实在太傻,没人监视的时候也不知道偷懒休息。而在霓虹灯自己看来,在生命的有限时光中尽可能多地向世界展示自己的美丽,才算得上不枉此生。

  一辆白色面包车悄无声息地行驶在夜中,于江坐在车后排,看着面前的这两个男人。

  两个男人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其中一个梳着闪亮的背头,嚼着口香糖的嘴象反刍的牛一样动来动去。上身穿着纯黑色的西服,里面是煞白的衬衫,没系领带,衬衫外套着的红色纶线坎肩儿在西服领子处露出V字型的一角。他那条西服裤子上褶皱颇多,膝盖后侧尤甚──就像稍熨过一两遍的劣质卫生纸。于江丝毫不怀疑他脚下穿的那双黑色的旧皮鞋是货真价实的鳄鱼牌,同时也认为,花上几管儿鞋油和半天的时间绝对能把它擦出个样儿来,使它更像是一双鞋而不是两具刚从墓地里刨出来的小型棺材。

  另一个男人留着淡淡的小黑胡子,也穿着一身西服,脸上的皮肤黑里泛红,看上去就跟重症肺病患者差不多。较之文质彬彬的绅士,他倒是与马戏团里套了身儿人衣裳的猴儿更像一对弟兄。

  前面开车的司机体形较胖,身上穿了件比他肚子上的脂肪略薄一些的无袖羽绒服。

  背头拿着一把小刀冲于江晃着,刀身被桔黄色的车内灯照得明瓦亮。他瞪着两只眼睛逼视着于江说:“小子,知道我为什么把你弄来吗?”

  “不知道。”于江老实地回答。

  “因为你挡了兄弟们的财路!”

  于江叹了口气:“原来你们和看厕所那家伙是一伙儿的,不就是五毛钱嘛!唉,以后我有了钱再给你们送去好了。”

  背头鼻子差点气歪,他恨不得用刀子扎两下自己的大腿:“胡说!谁跟他是一伙儿的?你把车站的旅客们都弄醒了,我们哥们儿还怎么干活儿?你这个笨蛋!”

  小黑胡儿说道:“大哥,你把这小子抓来,想怎么处置他?”

  背头眯起眼睛弄出一副傻样儿说:“当然是好好地收拾他一顿,再把他弄到山区卖了。”他像乌鸦一样阴笑着,拿刀冲着于江脸上比划来比划去的,象是随时都会割下去。

  前面的胖司机回了回头:“大哥,咱们好像还没开展买卖人口的业务呀。”

  小黑胡儿骂道:“你这个笨蛋!大哥不过是想吓吓他!”他又转过来冲背头赔笑着说:“是吧?大哥?”

  “你给我闭嘴!”背头呵斥一句,又回过头来问于江:“怎么样,怕了吧?”

  “怕。”于江微笑着说。

  “好像他并不是很怕哦。”小黑胡儿说。

  “不,我非常怕。”于江说。

  “非常的怕还是不够,我要让你非常非常的怕。”背头又晃了晃刀说:“现在你是不是非常非常的怕了?”

  于江点点头:“是的,我非常非常的怕。”

  背头得意地一笑:“我就知道你会怕,更怕的在后头呢!”

  于江不解地问:“可是我要怕什么呢?”

  “哎呀呀呀……”背头气得揪起自己的头发,把嘴里的口香糖嚼得吱吱作响:“当然是怕我们啦!你这个笨蛋!”

  “噢。”于江若有所思地翻着眼睛,仰头想了想,说道:“我知道了,你们原来是坏人。”

  “你这个笨蛋!白痴!清b在才看出来我们是坏人吗?”背头气得差不多要用头去撞车门了,他‘呸’地一声,吐出口香糖,揪起于江的领子,脸几乎帖在了我们可怜的主人公的鼻子尖儿上,呲牙咧嘴,面目狰狞地说:“你最好给我记住了,小子,我们是专门在车站行窃的江湖大盗!刚才你把人们都弄醒了,弟兄们就没办法干活儿了,知道吗?你要赔偿我们的损失,为你的愚蠢行为付出代价!别在我面前装疯卖傻,假装疯魔的!”

  “哦,江湖大盗。”于江愣愣地望着背头那近在咫尺,仿彿放大了一倍的凶恶面孔,一动也不动地呆在那里,他像陶醉似地、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红扑扑的小脸儿向背头探去。

  背头本以为于江被自己吓住了,很是得意,却没想到于江摆出这副架式,还闭着眼睛,样子倒像是要和他接吻似的。

  “你……你要干什么!”背头哆嗦着向后退去,满脸通红。小黑胡儿扶着他,哆哆嗦嗦地说:“大哥,我看这小孩儿大概是同性恋……真恶心……现在城里这些孩子们,真是……”背头听了,顿时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于江本来是闻到背头嘴里的口香¿
‘7d味很好闻,想再凑近闻一闻,见他却吓成这副模样,心里一阵好笑,便顺水推舟地弄出一副娇柔姿态说道:“我男朋友抛弃了我……你杀了我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哇~”背头蹦起来象老猫上树似地抱住了小黑胡儿:“天哪~这家伙真的是同性恋~他身上会不会有艾滋病啊……”

  “有可能啊~大哥……”小黑胡儿也带着哭腔儿哆嗦着。

  “完啦~完啦~我碰过他呀……怎么办哪……”

  “啊!你碰过他!快放开我!快放开!”

  “你这个家伙!这么不讲义气!”

  “人命关天哪,大哥~!”

  两个人吵闹着在车座上扭成一团。

  “喂!”于江一声大叫,把两人吓了一跳,直愣愣地看着他,不知他要干什么。

  “看起来你们是在害怕呀。”于江说。

  “是啊,我们怕。”

  “好像也并不是很怕哦。”于江向他们凑了凑说。

  “哎呀~别过来~我们非常非常非常的怕呀~!”两个家伙涕泪横流地说。

  “哎呀,其实你们根本用不着这么怕嘛!艾滋病怎么了?艾滋病患者也是人,也有许多是输血时被无辜传染上的,再说了,碰一碰身体,艾滋病又传染不上,你们怕什么呀?”

  “哦?”背头和小黑胡儿对视一眼,问道:“碰身体不会传染?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啦!”于江说:“你们平常都不看电视吗?科教片和公益广告里都演过呀。”

  “啊……是这样。哈哈哈。”背头从小黑胡儿身上下来,腰杆儿一挺,又神气起来了,他拍拍小黑胡儿的肩头:“把你吓坏了吧,兄弟?我早就说过嘛,艾滋病根本没什么可怕的。”

  “你什么时候说过?大哥?”小黑胡儿问。

  “梆!”背头狠狠地砸了一下他的脑袋,加重了声音一字一顿地说:“我说,我──早──就──说──过!”

  “是,大哥。”小黑胡儿呲牙咧嘴地揉着脑袋,窝囊而又心有不甘似地蹭了蹭鼻子,不说话了。

  “嗯,现在让我想想,怎么处置他呢?”背头摸着下巴想了想,转过脸问小黑胡儿:“喂,你有什么想法吗?”

  “不,没有,大哥,你打得对。”小黑胡儿毕恭毕敬地说。

  “笨蛋!我不是问你对我打你脑袋有什么想法,而是问你对这小子有什么想法!”

  “不不不,”小黑胡儿连连摆手,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我对他一点儿想法也没有,我又不是同性恋。”

  “你这个笨蛋!我是问你怎么处理他才好!”

  “哦……怎么处理他……嗯……这个……”

  “哦,我倒是有个想法,”于江说:“我有点儿饿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认为咱们应该先去吃点儿东西,我爱吃水饺,你们爱吃什么?”

  “我爱吃炖牛肉!”前面的胖司机扭头笑着说。

  “我爱吃花生小豆腐。”小黑胡儿说。

  于江问背头:“你呢?”

  “我嘛……,喜欢煎饼卷大葱。”

  “那好,咱们就买半斤水饺,一碗花生小豆腐,再来一小锅炖牛肉──你喜欢用箩卜炖还是用土豆儿炖?”于江伸着脖子问胖司机。

  “当然用箩卜。”胖子回答道:“土豆儿含淀粉多,吃多了会发胖。”

  “噢,你可真会合理搭配饮食。”于江又转过脸问背头:“光吃煎饼卷大葱是没什么营养的,你还想来点儿别的吗?”

  “咿……呃……”只见背头的两只手正伸进嘴里,使劲扒着下牙,五官气得左歪右斜,像拧劲儿的天津大麻花儿。

  “停车──!”他冲前面的胖司机吼道。

  面包车嘎地一声停了下来,背头打开车门,一脚把于江踢了下去:“快滚!你这个变态!”

  看着面包车一溜烟儿消失在大街尽头,于江爬起来,扑了扑身上的土,喃喃地道:“哇,不请客也用不着这样吧?什么江湖大盗呀,一点侠义精神都没有。”

  “哎呀,对了,这么晚了,我还没刷牙呢。”于江想起这件事,向四周望去,冷清的街道是如此陌生,他不知自己此刻是在哪一座城市,离家又有多远。他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寒风迫使他立起衣领,抱紧了胳膊。他回忆自己是如何到了这里,又顺藤摸瓜地向前回忆,想起了和爷爷一起喝酒,还有爷爷的话:“你被抛弃了,被你母亲和那座城市抛弃了。”

  “肯定是爷爷见我醉了之后,带我上了火车,然后我就阴差阳错地到了这里。”于江想着:“现在该怎么办呢?这是哪里我都不知道……脑袋还是有点疼……我饿了……”

  已经是午夜了,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关了门,除了想躺下歇会儿却弯不下腰的路灯无可奈何地瞪着眼睛外,其他的一切仿彿都已睡去,于江身上一阵阵发冷,他想,幸好身上穿着金美笑织的毛衣,不然自己一定会被冻死。

  得找个暖和些的地方,他这样想着,向街前拐角处有灯光的地方走去,到了近前,才发现,原来这是一家医院,这么晚了,居然还有医务人员进进出出,不停地把满脸是血,身上盖着白被单的人从救护车里搭出来,再抬起来放在小推车上弄进屋里,这样的救护车有好几辆,伤者也十分的多,不少可能是伤者家属的人像唱戏一样哭哭咧咧,嘴里骂着些什么‘豆腐渣工程’、什么‘坑人’、以及‘不得好死’之类的话。

  “大概是出了什么事故吧,管它呢。”于江想,“医院里面有暖气,到里面暖和一会儿吧。”于是,他哆哆嗦嗦地走进了医院。

  医务人员都很忙,没人注意到他,于江看着大厅里闪亮的灯光,心想,呆在这里的话,很容易被人注意,不如坐在走廊里,要不然,我也许就会像车站里的那个乞丐那样,被这里的医务人员给轰出去。于是,他走向灯光相对昏暗些的走廊,人们不断从他身边走过,有的垂头丧气,有的行色匆匆,护士们推着小车儿飞快地跑,上面都是一个个血肉模糊的倒霉蛋儿,他们的头顶上方挂着盛满不知名液体的玻璃瓶儿。

  于江多少有些害怕,所以护士们推车经过时,他就避得远远的。

  灯光多少有些昏黄,使得本来就很幽深的走廊更隐隐透出一股神秘的气氛。人们的皮鞋踏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空响,时而急,时而缓,时而纷杂,时而单调,声波在走廊中反射回荡,就像一颗颗石子扔进古井时的声音,让人心情压抑,脊梁根儿发凉。于江经过一个诊室,探头向里面望去,只见一个男人隔着桌子坐在中年女大夫对面,向她询问着:“大夫,我这肚子疼的……哎哟,实在受不了了,我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啊?”

  “子宫癌。”女大夫低头写着什么,头也不抬,漫不经心地说着,手底下笔头子飞快,把纸弄得沙沙直响,就像是在画镇鬼符。

  ──“不过不用担心,这种病在子宫切除之后的生存几率还是很高的,你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

  “可是,”男人脸上一片迷惑:“我有子宫吗?”

  “这种事情你自己还不清楚?”大夫稍抬了下头,简洁地白了他一眼:“你做过子宫切除手术吗?”

  “没有。”

  “那就对了,你既然没切除过子宫,那说明它还长在你身上,去交手术费吧,病情很恶劣,需要立刻开刀。”

  于江听不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便坐在暖气旁边的长椅上取暖。他看着往来穿梭的人们,内心感到一阵阵的茫然。他对面也有一张长椅,上面躺着一个大胡子,衣着破旧,好像是睡着了,于江想,说不定这个人是个乞丐,也是来这里取暖的。

  于江本不想去看他,目光却偏不知不觉中被他吸引过去。那个大胡子长着一张丑陋的脸,而且很脏,气管里发出古怪的痰响。于江想起了爸爸给自己讲的,关于维京人打了胜仗后,吃俘虏和小孩的故事,他觉得,若给这大胡子一把战斧,那他活脱儿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维京人。这使他感到有些害怕,可是他又不想离开这温暖的地方,于是他不时地扫上大胡子两眼,以防他忽然间扑过来,咬断自己的喉咙。

  这时,于江背后的屋子里传来了说话声,原来这是一间手术室,里面大概正在进行着手术。

  只听一个声音说:“你认为是那是什么?囊肿还是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那些,我看他真的够呛了。”

  “我看像是个瘤子……,我说,你少插些言,现在我主刀。”

  “虽然如此,可是病人要是死了,我也得负责任哪!”

  “这是什么话?”

  “好了,他的血在流,得快点。”

  “流点就流点吧,咱们医院里又不缺血浆,那些志愿者义务捐献的有的是,你还怕不够给他输的吗?”

  “说得也是。”

  “对了,你不是说下班后要约女朋友的吗?这回这个漂亮吗?”

  “下班?天哪,别提该死的下班!我本该六点就下班的,可是却赶上来了这么个急诊病人要开刀,我躲在垃圾道里可还是被找到,真是倒霉透了!”

  “我比你还倒霉,看到主任四处找人,我慌不择路地躲进了女厕,却被一群产前孕妇们轰出来,正和主任撞了个正着,于是就被派到这儿来开刀啦。”

  “得了,得了,我还哪有心思听你说这些?我说,手术已进行了好几个小时了,你还想在他的肚子里面翻多久?”

  “我只找到了这个瘤子,虽然它看起来不大像……或许这是他的肾也说不定……但是,我们总得割下点儿什么,不是吗?”

  “是的。……对了,他是什么病被送来急诊开刀?”

  “不知道,他又没告诉我,送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昏迷啦。”

  “你还不知道他是什么病,就开了刀?”

  “开了刀才能知道他是什么病嘛!”

  “……说的也对。那么现在你找到他的病了吗?”

  “没有,没有!真是个烦人的家伙,我不是一直在找吗?”

  “算了,那就割了他的盲肠儿吧,我想他不会介意的。”

  “好的。”

  “──噢,不,你割了他的脾!”

  “住口你这个傻瓜!都是你跟我说话才会分散精力!快把你的口罩给我!干什么?当然是堵他脾上的伤口,他大出血了!你这傻瓜!”

  “放松点儿,放松……,你忘了咱们有的是血浆。再说,工作的时候应该是快乐的,否则会早衰。病人的健康都靠咱们,可咱们的健康又靠谁呢?自己都不懂照顾自己,那就太可悲了。”

  “说得对,的确用不着那么紧张。”

  “……”

  “嘀……”尖锐的长鸣声响起。

  “他的心不跳了!”

  “准备电击!快!”

  “──!滋……”屋里传来一声奇怪的,就像是煎蛋时的声音,然后一股焦味从门缝里传了出来,荡荡悠悠地钻进了于江的鼻子。

  屋里的人喊了起来:“怎么回事?他糊了!”

  “对不起,电压调节器失灵了,你知道这玩意儿老坏。”

  “你刚才怎么不提醒我?”

  “您没问我呀。”

  “……噢……,完了,看起来他不行了。”

  “好像是的,但你不用自责,要不是院长把更新设备的钱挪去赔了那个被捅瞎眼睛的女人,就不会出现这种事了。”

  “……是啊,谁能想到院长亲自主刀给她割双眼皮,居然也会出医疗事故呢。”

  “所以我才叫你不用自责嘛。”

  “好了,好了,我得承认,这是个难缠的家伙,他病得不轻!本来就救不活!你说是吧?”

  “啊!太对了,你说得没错儿!本来就不该为这种人浪费时间!我说,下一个手术你得快点做,要照这个速度,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呀?”

  “得啦,你就别发牢骚啦!──护士!把这个病人推到太平间去,叫下一个!”

  门一开,两个护士推着车走了出来,车上的人用白布蒙着全身,只有一只手搭出来,苍白而没有血色,白布的缝隙还往外冒着淡淡的青烟。这个倒霉的家伙就这样被推到太平间去了。于江看着远去的护士那洁白的背影,身上不由一阵发冷,又想撒尿,于是他站起身,向走廊边的厕所走去。

  当他从厕所轻松完了,系好裤带出来往回走的时候,原来那间手术室里传来一阵大吵大嚷的声音,紧跟着又一辆车推了出来,车上竟然是刚才躺在于江对面长椅上的那个大胡子!

  只见他痛苦地挥舞着手臂,大吵着:“这是怎么回事?我只想在这长椅上睡上一觉,结果醒来的时候,你们却告诉我已被切除了半个胃,五分之二的肝和一段大肠儿!”

  主刀大夫送了出来,安慰他说:“放松些,高兴点儿,朋友,你得知道你有多么幸运,至少,你还活着呢。”

  漂亮的护士趁着他俩说话这短暂的间隙,掏出小镜子补着妆,听主刀大夫说完了,也附和着说道:“就是,就是,这个手术就算是免费给你做了,别人想做,还得掏好几千块钱呢!知足吧!”

  “这么说,我还是占了便宜了?”大胡子高兴地笑了起来,又因牵动刀口而皱了皱眉:“虽然痛了些,但一下子就赚了几千块,还是值得的。”于是,他就心满意足地被两个护士推走啦!

  主刀大夫笑呵呵地挥手和他再见,回过头来,正好看到我们的主人公于江。“孩子,你想割点儿什么?”

  于江战战兢兢地望着主刀大夫灯光下那张惨白的脸,还有他那挂在上唇胡子上荡荡悠悠的长鼻涕,怯生生地开口说道:“不,我什么都不割。”

  “是吗?”主刀大夫显得有些失望,他心有不甘似地使劲吸了一下鼻涕,咽下去之后说道:“不过,那没关系,早晚有一天你会来找我割的,比如说发了炎的阑尾,或者是你的包皮。”说完他笑着转身进了屋。

  于江呆站了半天,他感觉自己的双腿在不停地发抖,他想,自己现在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非常非常非常’的害怕,当双脚恢复知觉,他立刻飞也似地、一口气跑出了医院的大门。

  跑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停下了脚步,惊魂未定地扶住冰冷的墙,休息半天,心跳也渐渐平稳了下来,看着自己呼出的白色的哈气,他顿时又感到冷了许多。“天哪,这真是一个古怪的城市,如果我以后对石小明他们讲起这事儿,他们一定不会相信的。”他想起主刀大夫那惨白的脸,仍然心有余悸。

  等心情平静下来一点的时候,于江注意到有音乐声传来,原来身边是一间装修得不怎么样的地下歌舞厅,黑黑的楼梯向下延伸,灯光是一种血色的暗红,那是温暖的颜色。

  温暖!于江毫不迟疑地走了下去,噪动的音乐声也渐渐大了起来。

  二

  推开门,于江看到看门的正在打盹儿,这家伙是个大块头,身上的毛并不比猩猩少多少。于江并没有理会他,径直往前走,音乐刺耳,灯光乱闪,一个大台子上,几个女孩子正在表演着劲舞,台下一群人蹦来跳去,有的还不时发出惊声尖叫,像被人踩了尾巴的猴儿。不知是什么地方好像吹来一股股热风,大概是电暖气或是空调什么的,这温暖的感觉让于江觉得很是受用。

  “嗨!瞧啊,那家伙是谁呀?”一个头发染成红色,根根倒立的家伙瞧见了我们的主人公,就像看到什么古怪物件儿似的。

  他走过来拍拍于江的头:“小弟,你多大啊?”

  “十三。”于江回答道。他本想说十二,但他觉得说虚岁能使自己更像个大人。

  “噢,真了不起。”红发用嘴唇发出‘啧啧’的声音表示赞叹,又有几个穿着奇装异服的‘流行怪人’走了过来,他们有的脖子上套了铁链,有的衣服上嵌了几块闪亮的铁皮,还有的把脸上的皮肤穿上了钢钉螺丝。打扮最简单朴素的人耳朵上也钉了十几个银环,搭眼看去就像是本儿用螺旋铁丝圈儿穿起来的相册儿。他们之中还有个女孩儿,长得很漂亮,头发是一卷卷儿的,眼皮上涂上了淡淡一层蓝色,睫毛不知用什么弄得又卷又长又黑,脸蛋儿上象是洒了金粉,闪着星星般散碎的光,淡蓝发紫的嘴唇在灯光下有些诡异,这一点她完全可以跟海难后随船沉入深海沟溺死的人相媲美。总的来说,她给人的感觉十分妖冶,若是让她去扮演《封神演义》里那个媚骨天生的妲己的话,想必会十分传神。

  这几个流行怪人开始议论于江:“这么大点儿就出来混,这世道真是变了,哈哈哈……”

  “我们这些时代的宠儿早晚也会变成时代的弃儿的,看到年少英雄,我真有点沧桑的感觉。”

  “得了吧!你现在就是个弃儿!”──‘妲已’说。

  “哈哈哈……”他们鬼笑起来,笑声中还夹杂着搞怪的尖叫。

  于江躲开他们,找了个暖和的地方坐下,两只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邻座──那里一对打扮入时的男女正嬉笑逗闹着,桌上碟子里的茶点一块都没有动过,只是喝了些饮料。

  那个红发和几个流行怪人跟了过来,红发顺着于江的眼神看去,又回头跟流行怪人们挤了挤眼睛,哈哈笑着说道:“嗨!瞧这家伙干什么呢!”

  “小家伙儿也动了勾勾儿心啦吧!哈哈哈哈……”

  于江依旧看着邻桌盘里的茶点,对流行怪人们的话置若罔闻。

  “喂,你这家伙,到底在想什么?”红发蹲下身子好奇地瞅着于江。

  于江回过头来看着他,眼神中多少带着些哀戚,他用沉缓无力的、催人泪下的语调儿说:

  “我饿。”

  “……我饿?”

  红发一愣,随即蹦了起来,挥舞着手大喊:“我饿!太酷了!酷毙了!我饿──!我饿──!”

  “酷毙了!”流行怪人们也兴奋起来,跟着高喊:“我饿──!我饿──!”然后怪叫着这句口号晃入了舞池,上窜下跳,扭腰摆臀地跳起了舞。台上电吉他手还是什么人的,听到这口号,也疯狂起来,摇头晃脑,把已经乱得一塌糊涂的头发甩得更加一塌糊涂。各种电子音乐暴响,交织成一片,怪人们的喊声就像是狂风暴雨中的电衽b雷鸣。不住闪烁的炫彩灯光使于江感觉自己来到了外星异世界。他并不知道自己刚才创造出了一句多么伟大的流行口号,但至少在这些流行怪人们看来,他说的这句话实在是惊世骇俗。

  于江的眼睛转回来,目光依然落在邻桌的茶点上,虽然光线很暗,但于江看得很清,那几块茶点是黄中带绿色点缀的小甜糕,摆成梅花的形状。每个小甜糕中间立着一小块红色,不知道是糖还是樱桃什么的,反正闪着光亮,很是诱人。

  于江想起了语文课文里吃棉花的杨靖宇,想起了流浪中又冷又饿的三毛儿,又想起了爸爸给自己讲的人们只有糠和野菜吃的三年困难时期。他曾经想象过那种饥饿是什么一个情形,可是从来也没真正体味过,因为在家里只要是饿了,无论怎样还是能找到些东西来填饱肚子,现在却除了免费的空气,再没有别的可吃。

  他想起了文言文里那句‘不食嗟来食’,心想,我可没有那种宁可饿死也要保全面子的所谓气节,那是傻子才干的事儿,若是命没了,还要面子干什么?古代人就是虚荣。现在,如果邻桌的哥哥和姐姐对我说‘嗟,来食’,那么我一定会接过来吃个精光的。

  邻座那对男女调笑着,手在彼此的身上不安分地摸挲不停,就像腻腻乎乎的章鱼缠上了满身黏液的泥鳅。他们发现于江在往他们这边看,开始有些不自在,露出怨憎厌烦的神色,男的挽起女的,到别的位子坐着去了。

  于江的心里翻腾起来,他看着留在桌上那碟点心,想,既然他们走了,那盘点心就是不要了,我要是拿来吃了应该不算是偷吧?可是……人家又没说过要给我,又没……这时一个服务生走过去,把桌上的东西全都收拾了个干净,于江垂下头去,难过失望地闭上了眼睛,恨自己为什么刚才没来个‘先下手为强’。

  一支曲子完毕,红发跟几个流行怪人退出了舞池,他们找了过来,红发紧靠着于江坐下,‘啪啪’地拍着于江的后背大笑:“小兄弟!真不简单哪!”

  “什么不简单?”于江直愣愣的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酷呗!”红发又不由自主地赞叹起来了,在他眼里,于江什么都不懂的样子装得实在没的说,简直酷到家了。

  其他的流行怪人们都七扭八歪地坐了下来,摆出各种各样自以为漂亮的姿势:有的半睁着眼皮表示颓废、无聊和冷漠,有的皱着眉头表示焦虑、痛苦和愁怨,有的则用面无表情来表示冷血、凶残和崇尚暴力,各种各样,十分怪异,就像一堆刚从深海沟里捞上来的杂鱼。其中一个仰面朝天,眼睛很别扭地瞅着我们的主人公说:“挺长时间没这么痛快啦!我饿──!我饿──!太过瘾啦!”

  “过瘾?”于江还是不明白。

  “太酷啦!”另一个拍了一下于江的肩膀。

  “没比的!”又一个说。

  “哦……”于江半懂不懂地回应着,眼神里满是迷惑。

  “你是真不懂还是怎么着?”红发说,“就是‘酷’啊,酷不应该仅仅是表面化的,那样没有意思,更没有文化品味!”他看起来很瞧得起我们的主人公,一边耐心讲着还一边比划。

  “除了装饰打扮,举止动作外,还要说独特的语言,必须得全面地酷起来才行。以前我们喊过许多口号,比如‘现世去吧!’或是‘你已经死了!’、‘觉悟吧!’、‘土佬儿!’什么的。它就像……怎么说呢,像旗帜,像冲锋号,像砍向世俗的利刃,它使我们同普通人分别开来,从俗世中超脱而出,突显我们鲜活洒脱的个性,──明白吗?”

  “有一点吧。”于江说。

  红发点了点头,把身上的金属饰物展示给于江看,其中有银色的骷Å-c、酱黑色胡桃木的十字架,还有金光闪闪的雄鹰什么的。他还指着另一个人给于江解释:“看见了吗?他脖子上套的是真的狗圈儿,从宠物商店买来的,这些皮带和铁链也都是真家伙,这种打扮叫‘街狗’,在外国很流行!”

  “狗?”

  “是的,没错儿。”红发拉着那人脖子上的铁链,对方绷着个脸,一副凶相。红发笑着说:“别看他样子可怕,其实一点都不坏,这只是我们的服饰文化而已,知道吗?我们是很独特的一群人,我们不被人们所理解,也无需他们理解,更不在乎他们是否理解。我行我素,毫无顾忌正是我们的本色,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人们大吃一惊,目瞪口呆。怎么样?酷吧?”

  “哈──里路亚──!”歪坐在一边的一个流行怪人冷不丁喊了这么一句,把红发吓得一缩脖儿。

  “这是我们以前喊的口号。”红发看起来有点儿像心慌气短的心脏病人,他极力地想保持镇静,掩盖刚才被吓了一跳的丑态,用手干擦了把脸,带着几分颓唐的神情半尴不尬地对于江解释说。

  “那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红发翻了翻眼睛表示‘无所谓’,他拿出根香烟点着,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儿,补充说道:“我们只是路过教堂时听到里面有人高唱着这个词儿,觉得很酷,就开始喊,我们才不管它有什么意义呢!”

  “哈──里路亚──!”刚才那人又冷不丁喊了起来,把红发又吓了一跳,手中的烟和打火机都掉在了地上。

  红发立刻蹦起来,气急败坏地敲了他脑袋一下,揪住他愤怒地吼道:“你这家伙!一声声的这么突然,要吓死我吗?!”

  “我行我素!天马行空!你忘了吗?这样才酷。”那人面无表情地说。

  “说得也是。”红发点点头,随即大喊起来:

  “我饿──!”

  “我饿──!”另几个人也喊了起来。他们此起彼伏地喊了好几声,然后哈哈大笑,还颇有那么几分豪气,就像昔日水泊梁山上的寨主爷们。

  喊过几声之后,红发露出了四川人猛吃一顿辣椒之后那种痛快淋漓的、心满意足的、无法名状的、激动人心的笑容:“我饿!天哪,我太喜欢这句口号了!简单而有力!它完整准确地表现出了我们的生存状态和思想状态,嗯,就是饥渴,就是强烈的、想拥有一切的渴望,想把世界握在手中的渴望,想踏碎世俗的渴望!知道吗?年轻的我们一无所有,拥有的只是短暂的、稍纵即逝的青春!”

  他的眼睛开始流泪,由于心情激动,两手颤抖不已。他时而猛掐自己的大腿,时而在身上抓来抓去,时而又用力揪搓自己的脑门儿,就像得了儿童多动症儿的小孩儿。

  “知道吗?”他说,“──青春无法挽留,它无论怎样都会离我们而去,这使我们每个人的心底都产生出一股深深的绝望!”他开始用力地撕扯自己的头发,以表达他那撕心裂肺的痛苦:“青春既然注定要逝去,那么在我们还拥有它的时候,就只有去挥霍它!让它痛快地燃烧!”红发兴奋地捏紧拳头,像是要打人似的,眼中闪烁着亢奋的光。

  “燃烧!”另几个流行怪人喊道。

  “这口号喊出了我们的心声!太感谢你了!对了,你是怎么想到这句口号的呢?”红发问于江。

  “我饿。”于江回答。

  “……”

  短暂的沉默后,流行怪人们又跟着喊了起来。“我饿──”

  “等等,等等。”红发使劲摆手拦住其他人,对于江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想吃东西,对吧?”

  于江点了点头,觉得这些流行怪人可真难沟通,饿了就是想吃东西,这难道还要费劲巴力地象解迷一样想上半天吗?

  红发咧着嘴笑了起来,他叫服务生端来些点心请于江吃,并告诉他正愁着找不到什么方法来报答他哩,对于他们来说,得到了别人的恩惠就像是有针扎在肉里一样痛苦,必须加以报答才能安心,因为他们从来不欠别人的,别人也不欠他们的,如果非得欠不行的话,他们宁可别人欠他们的,也不愿他们欠别人的。这话于江听了之后想了一会儿才明白,同时觉得红发应该去学习说相声,因为他说话有点儿像绕口令儿。

  “相声?滚它的吧!”红发说,“现在的相声早没了辣味儿,全成了甜菜汤儿啦!”

  于江很高兴地吃完了点心,又喝了点饮料,小肚儿里有了东西垫底儿,痛苦就全没啦,他感觉自己仿彿拉着橡皮筋儿从地狱又弹回到了天堂,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坦。

  “感觉怎么样?这儿的茶点还不错吧?”红发微笑着说。

  “谢谢。我吃饱了。”于江心满意足地拍着小肚子,感激中又稍带点儿拘谨,他为自己刚才只顾狼吞虎咽忘了礼让而感到不好意思。

  “不用客气,还要吃点别的吗?”红发说,“这儿的小松饼也很不错。”

  “不用了,我都觉得撑得慌了。”于江点头笑着表示感谢。

  “等等……”红发忽然收住了笑脸,他欠着身,瞪大眼睛看了看于江,又瞅瞅周围的同伴,两只手伸出来,五指张着,像是要抓住什么东西似的。“听见了吗?他刚才说的──”

  ──“撑得慌?”他提高音量喊道。

  于江直愣愣地看着他:“是的,撑得慌,怎么了?”

  流行怪人们的眼睛又亮了起来:“撑得慌!”“撑得慌!”

  “太酷了!”红发仰身兴奋地喊着:“多么形像!多么帖切!”他仰起头来,双拳紧握,一副慷慨赴死的悲壮表情:“我们身体中流动着的是青春热血!我们拥有无穷无尽的精力需要发泄!我们难受!我们痛苦!我们撑得慌!我们撑得慌──!”

  “撑得慌!”流行怪人们蹦起来,声嘶力竭、整齐划一地大声喊着。

  “撑得慌──!”红发喊着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手臂高举,象引领千军万马的斗士。

  “撑得慌──!”流行怪人们又挥舞着胳膊,喊着这句新口号,跟随红发窜进了舞池,就像加了超过额定数值电压的灯泡儿一样精神旺跳,兴奋不已。

  于江坐在原地,直愣愣地瞧着他们随着刺耳的音乐狂嘶乱吼,蹦来跳去,心想,没错儿,看起来,他们的确是不饿。

  三

  在地下歌舞厅忍了一宿之后,我们可怜的主人公被笑容可掬的老板踢了出来,因为他们白天不营业,而且也不是流浪儿的免费旅馆。于江走出地下出口,抬头就看到了招人喜欢的太阳,此刻它的脸蛋儿已经不再红彤彤,而变成耀眼的白。天上没什么云彩,显得有些冷清。于江的肚子又饿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容易就饿,同时觉得饿了想吃饭是件挺丢人的事儿,要是跟气功大师们似的,能餐风饮露,辟谷不食就好了。

  “我是否该去找爷爷呢?我对母亲来说是一个包袱,对爷爷来说也是一样,不,我不能去找他,我要像个男人,像爸爸和爷爷那样的男人,独立地去生活。”于江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不时抬头看一下天空,把太阳想象成煎鸡蛋,幻想着它能什么时候掉下来。他想,这个时候,大概全中国的人都在吃饭吧,一脸寒酸相儿的上班族们坐在露天小摊儿上,大嚼着刚炸出来的、脆生生的金黄色油条,大口大口喝着热气腾腾的豆浆,或是拿着块油饼边走边吃,赶着去上班。收入稍高一点的呢,则大模什样儿地坐在窗明几净的咖啡店里,一边斜瞥着桌面上手机屏幕里显示的股市行情和短信,一边用门牙轻嗑着面包片儿之类的西式早点,慢呷着泡着荷兰麦片儿的牛奶或是加了上等古巴糖的咖啡。而有钱的大款们大概是躺在床上,伸出戴了一斤多重宝石戒指的手按响了电铃儿,年轻漂亮的女保姆戴着绣有白色花边的头饰,扎着洁白的小围裙,先端上一壶龙井什么的请他漱口,然后再一勺一勺儿地往他镶满金牙的嘴里喂八宝蛇肉羹……上到国家主席,下到幼儿园的孩子,不管怎么吃,吃的是什么,反正都在吃。

  “全国人民都在吃饭,可是我却在饿着。”于江神情沮丧,一副愁样儿地走着,街道边,三步一株的秃树们哀哀地看着于江,在他走过之后,又用大手般的影子在他身上摸一把表示同情和无能为力。

  于江摸着瘪瘪的肚子,脚步越来越慢,他开始想念母亲,想念金美笑,也想念小影生日䜩会上的那只鸡屁股。他有些累了,脚步停下来想歇会儿,却发现身边就是一家小饭馆儿,隔着玻璃窗,于江看到一只热气腾腾的炸鸡刚被女服务生端上桌儿,它身上涂着带有黄绿葱花儿的、红红的辣酱,浑身上下散发着它自己不愿闻到的浓香。它的脖子歪着,显然对厨师给它化的这道盛妆并不满意,鸡脑袋还冲外扭着,那半睁不合的眼睛似乎在向世人诉说着一只普通家畜最后的悲哀。

  我们平常总是怀着悲天悯人慈悲心的主人公这回看到它时,内心生出的却非怜悯,而是食欲。

  “看那色泽……那葱花儿……那辣酱……实在……不行啦!”于江下定决心要吃顿霸王餐。于是他大踏步地冲着这家挂着‘云菜馆’牌匾的饭馆大门走去,进了屋,找了张空桌子,大大方方地坐下,随便指着菜单要了几个菜,等女服务生一端上来,他就像个客大爷似的理直气壮地大吃起来。

  “哎呀呀……”他一边吃着一边想待会儿该怎么办才好,他想起了电视里演的谁谁吃完饭不给钱遭人毒打的情形,后脊梁有点冒凉气儿。

  饭馆里的人越来越少,于江吃的速度也越来越慢,他不时瞟一眼那两个女服务生──她们大约二十左右的年纪,发型新潮,漂亮可爱,身上穿着淡粉色的工作装,外面套着背带式的有白色花边的小围裙。于江留心观察着她们的指甲,同时想像着自己脸上被开垦出一道道垄沟时的情景。

  渐渐客人们走光了,饭馆里只剩下于江一个人孤零零、慢吞吞地吃着,他越来越感觉不安,总觉着两个女服务生在盯着自己,终于,两个女服务生躲在一边嘀咕两句,其中一个到后面,不知干什么去了。

  “是吗?”不大功夫,饭馆的主管小玟说着话走了出来,她也就二十多岁,十分漂亮,戴了副眼镜儿,穿着西式女装,看上去像个有文化的人儿。

  她走到于江这桌坐下,打量打量他,微笑着说:“你好。”

  “你好。”于江满脸通红,费尽力气挤出这句话来。

  “一定是没钱付账吧。”

  于江一愣:“你怎么看出来的?”

  小玟微微一笑:“我在饮食业也做过几年了,每天人来客往的,这点儿眼力还是有的。不过我看得出来你这孩子倒挺老实,不像是吃霸王餐的人,怎么,是钱丢了吗?”

  “不。不是那么回事儿。”于江只好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

  “哦……真可怜……”小玟用手指推了推眼镜框,看了一眼那两个女服务生,又回过头看着于江:“这么说,你是无家可归了?”

  “是的。”于江这会儿反倒自在起来了,抬头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这样了,那么您就按规矩办吧,是送派出所还是打一顿,都行!”

  “呵……”小玟反倒被于江严肃的样子逗得扑哧一笑,“没有那么严重……”她对两个女服务生说:“小铃儿,小夏,你们先把盘子收拾下去罢。”

  两个人俯身收拾东西,这时后面传来炸了庙似的声音。

  “怎么?又有人要吃霸王餐吗?”大厨小红怒气冲冲地从后厨大步流星走了出来,手里拎着把菜刀,上面还滴着不知是什么动物的血,把于江吓了一跳。

  “就是这个小鬼?”她看到于江,愣了一下,脚步放缓了些,随手扯下头上的帽子,一头有如黑瀑般的秀发泼了下来,如丝如缎,黑亮喜人。于江呆呆地看着她,只觉得学校里的小孙老师也未必比她长得漂亮。而且她是个厨师,这一点尤其难得。

  “怎么回事儿?这么大点儿个孩子就不学好?”小红想揪于江的领子,被小玟伸手拦住了。在听完了小玟的复述之后,小红的脸色缓和了许多,把菜刀往桌上一搁,拉把椅子坐下,瞪着眼睛说道:“真的假的?那你不成了流浪儿了吗?”

  于江点了点头。

  “那你打算下一步怎么办哪?”小红问。

  于江低下了头。

  “嗯……”小玟想了想说,“他被爷爷带走,他继父正在高兴头儿上,他若是回去,他继父肯定不会对他好的,刚才他不也说了吗?他不想回去给他妈添麻烦。可是现在他又不愿意跟着爷爷,不想当他的包袱,这样就难办了。”

  小铃儿和小夏两个女服务生也说:“这孩子挺孝顺的,还知道为母亲的幸福着想呢。”

  “就是,现在当父母的一点都不考虑孩子的心情,反轮到孩子要照顾大人的情绪。”

  “可是这样也不行啊,难不成真流落街头啊?”

  “就是。”

  “不如让我留在您的店里吧!”于江站起来,诚心实意地恳求道:“擦桌子扫地,刷盘子洗碗,每天给我一顿饭吃,叫我干什么都行,只要饿不死,我就会拼命地干。”

  “哈哈哈哈……”几个女孩子相互看了一眼,笑成一团。“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人啦?旧社会的地主资本家吗?”

  “你们在这里笑什么呢?”门一开,漂亮又时髦的女经理走了进来。

  “云姐,你回来了。”小玟、小红、小铃儿、小夏都起身问候。

  “嗯。这孩子是谁?”

  小玟把于江的事说了一遍,然后说:“云姐,他现在没地方可去,想在咱们这儿干点零活儿挣口饭吃,我看这孩子还不错,挺老实的,也挺可怜……”

  “你们还知道可怜别人,别人谁可怜你们啦?”云姐脱下外套,搭在臂弯,走过来看了一眼于江说道:“你叫于江?”

  “嗯。”

  “身份证呢?”

  “没有。”

  “哦,对了,你还不到有身份证的年龄。”云姐摆了下手,对自己的糊涂表示遗憾。然后说,“这会儿你爷爷大概还在火车站找你呢吧?”

  “……也许吧。”

  “那么,”云姐转身说:“小夏,你把他带到车站去,找到他爷爷,然后把这个没人要的大孙子交给他,别忘了朝他要饭钱──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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