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披露周向梅死亡案的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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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0日讯】山东临沂市47岁的周向梅于今年6月在610警察的严密监控下,从妹妹家6楼坠下身亡。 周向梅死后﹐610 警察为了推卸责任﹐硬逼周向梅的儿子承认是自己松手把母亲摔下去的﹐并且不准给遗体拍照,不准开追悼会。临沂市当局更威胁亲属不准起诉。8月29日﹐知情人通过明慧网披露了周向梅死亡案的有关详情。

*610围堵 被逼走投无路

报导说﹐周向梅是临沂市兰山区农村信用社的职工﹐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7月后,周向梅曾进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遭当局多次迫害。她曾被多次非法绑架,关押在“转化班”及济宁市精神病医院﹐遭受摧残折磨。2002年7月,610办公室找周向梅的工作单位﹐企图将她绑架强制上洗脑班﹐周向梅被迫从家里出走。周向梅的丈夫李永欣也是法轮功学员,于2002年10月份被非法绑架后判刑十年。他们尚在上大学的儿子李宁住在其姑姑家。

2003年6月19日周向梅去她丈夫的妹妹家(临沂市银雀山路西段的铁路十四局家属院)看望儿子,下午5点钟左右,周向梅所在单位的主任伊永国打来电话。周向梅刚放下电话不久,她单位一个姓王的主任就带人来敲门了。紧接着院里就来了三四辆车,有周向梅单位的、有610办公室的,大约十几人堵在院子里。

周向梅没有开门,一直相持到天黑。那些人在楼道口安上桌子开灯打起了牌,夜里12点后就钻到车里睡觉了,但将车倒退到楼道口紧紧地将楼道口堵住了。

周向梅历经多次迫害,深知若被610警察带走,可能会受到酷刑折磨,甚至被夺去生命。又想到丈夫已被非法判刑十年,儿子和老人需要照料。又怕在此连累亲人,急于想从妹妹家走脱。为摆脱围困,她想了许多的办法。最终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她让儿子把姑姑家的被单用剪子剪成布条绑在一起系成绳子。大约凌晨2、3点她让儿子用绳子把自己绑好后,又让儿子抓住绳子将自己从六楼放下去。没想到放到四楼时绳子开了扣,绳子断开了,周向梅掉到了一楼的阳台上,不幸身亡。

* 嫁祸孩子 推卸责任

事发后,为推卸责任,610警察在周向梅的儿子李宁身上大做文章,硬逼李宁承认是自己松手把母亲摔下去的。

李宁本想帮助被逼向绝境的母亲,但最终面对的却是失去母亲的巨大悲痛。当李宁看到摔落下来的母亲时,焦虑悲痛的他急得将两手十指交叉紧握双手。这一个本很平常的动作却被610警察硬说是李宁在“合十”﹐竟劈头盖脸毒打这刚刚失去母亲的孩子,鼻子嘴唇都被打破了。

周向梅被迫害致死以后﹐周向梅的大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单位罪行,但市里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李贵祥亲自签字并威胁周向梅的大弟:若起诉将被开除公职。

610 警察“做贼心虚”,他们害怕周向梅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在社会上曝光,一直派人监视火化厂,不准为周向梅的遗体拍照,不准为周向梅开追悼会。为推卸责任,声称它们在事发前的当晚就全部撤走了,全换上了周向梅的单位的人看守。

周向梅所在的单位也害怕了,编出一套谎言,说堵在她妹妹家是来给周向梅送停发的工资。但是﹐送钱还用开好几辆车吗?还用十几个人堵住楼口彻夜不退吗?还用610警察的一起来吗?

本来周向梅的单位在出事后准备赔偿10万元,但是却畏于610的压力,只给了不足一万元。周向梅出事前﹐已被单位停发一年工资,在单位的存款也早已被冻结。

当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打电话去了解情况时﹐周向梅工作单位(539 – 8611-069)一人员说,周向梅死亡案的“所有的相关事情都由兰山区610办公室处理,死亡后的处理也由兰山区610办公室直接负责。”

*另一学员曾被警察毒打后从楼上推下来摔死

据报导,2001年9月21日,临沂市临沂县另一法轮功学员王永东遭当地警察抓捕毒打后,被从楼上推下来摔死,警察立即就向外扬言说王永东是“跳楼自杀”。王永东的亲人、邻居及所在村镇领导、居民见证了王永东的遗体伤痕累累、惨不忍睹的情况。沂水县法院当时在接到王永东亲人的上诉讼状后,由山东省高级法院、临沂市中级法院和沂水县初级法院的法医共同对王永东的遗体进行了解剖鉴定,结果发现:王永东全身除多处骨折外,皮肤青紫,脖子上有明显的手指掐痕,喉节异常突出。后临沂县有关单位一方面诬陷王永东跳楼自杀,一方面又作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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