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轮功成员起诉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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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驻加拿大记者锡红采访报导)六名加拿大法轮功成员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为首的五位中国官员赔偿两千万加元。

星期二,六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其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在加拿大国会首都渥太华国会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向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对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为首的五位中国官员,提出民事诉讼。

这起诉讼案是控告江泽民于1999年在中国发起的对法轮功镇压的政策,使得几位原告在中国都遭受了酷刑的虐待和精神迫害,他们并要求两千万加元的赔偿金。其他四名被告分别为李岚清、罗干、刘京、王茂林,这四名被告都是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610办公室”的官员。

一个由四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义务为六位法轮功学员起诉,女律师凯蒂‧肯普腾在记者会上表示:这项诉讼案的提出对加拿大的司法领域影响也很大。

她说:现在提出的是一个前所未有、非常有力的诉讼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另外一个国家,你都可以起诉其他国家的前任甚至是现任的国家元首,在他自己所在国所犯的罪。
肯普腾女士介绍说:起诉人虽然在中国受到迫害,但是作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至今他们在精神和肉体上,仍然遭受迫害所带来的影响和折磨。肯普腾并说两千万加币的赔偿要求,只是象征性的。当事人更希望透过这个案件在司法史上开创一个法律,为受迫害者伸张正义的先例,并希望透过这个案件,引起媒体和更多的人对中国镇压法轮功学员的关注。

她说:这个案件主要不是在于赔偿金,因为无论被告赔偿多少钱,也无法弥补中国发起这场迫害,对起诉人所造成的最大伤害。

起诉人之一的法轮功成员张昆仑是一位雕塑家,在海内外多次获奖,并晋身于世界名人录。他在中国五次被拘留,现在正在监狱遭受折磨。

另一位被告何立志是高级工程师,曾经荣获中国国家杰出工程设计奖的金奖,他在中国被拘禁了三年六个月。

此前,法轮功在多伦多和温哥华同样也以“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向加拿大安大略省最高法院和加拿大总检查长提出了同样的诉讼。

(以上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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