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百五市民登广告 吁循法律解决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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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香港报导】继房屋规划地政局局长、房屋委员会主席孙明扬于29日房委会的特别会议上解释领汇事件后,145名市民联名于30日在报章上刊登一则名为“支持公义,反对破坏法治”的广告。

广告内容指“由于部分传媒报道偏颇,乖离事实,以及有人刻意混淆是非,借势攻击民间弱势社群和协助公屋居民争取权益的议员及社工”,他们认为有必要澄清事实。

广告中列举了4点,指房委会上市出售公共资产未有广泛咨询公屋居民;公屋居民寻求司法复核保障自身权益,依法有据,并无延误领汇上市之图;房委员刻意隐瞒上市有潜在诉讼风险;房委会连番逼迫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从速处理诉讼,是严重干预司法程序,破坏法治。

以市民身份回应

刊登广告的包括郑宇硕、梁国雄、孔令瑜、冯智活、甄燊港、马龙、刘山青、曾建成、陆杰等社会人士。对于广告中没有注明任何机构或团体,政党“前线”执委之一的甄燊港解释,是因为之前有很多不同的市民在报章上刊登广告,发表对领汇事件的看法,所以他们也以市民个人身份,刊登广告来回应。他说,广告表达市民对领汇的看法。他指社会对领汇事件,最近出现一些很奇怪的看法,港人表现得很唯利是图。

甄燊港向记者说,广告并非针对因认购领汇而遭致损失的市民,他明白有市民觉得有利可图,认购领汇基金并没有错,但是否有人捣乱令这些市民见财化水,他则认为,受害的市民应该搞清楚追讨的对象,若市民因此而埋怨泛民主派的话,应该再细心考虑是谁在破坏香港的法治。

甄燊港又说,在一个法治的社会,法律是庄严的,若事件真的是涉及大部分人的利益,政府应该修改法律,但政府没有采取这个途径,而是选择黑箱作业,希望在两个星期内完成上市程序是不对的。他认为,有市民用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是给政府一个很好的下台阶;一个很好的反醒机会,市民也应该明白到若他们买了领汇基金遭致损失,他们应向政府索取赔偿,因为是政府和房委会不顾法律内容及规定而硬上市,所导致的损失应由房委会和政府负责,而不是由透过法律寻求公义的老婆婆负责。

卖公产杀鸡取卵

他又指出,房委会曾表示,今次卖掉公共资产是希望可以套取现金,补贴未来三年的运作经费,但公共商场和停车场是房委会最大的收入来源,房委会的做法等于杀鸡取卵。连这些基本收入都没有,难道房委会将来要何继续运作?

甄燊港没有读过孙明扬于29日在房委会特别会议上对公众的解释,但他认为,无论政府如何解释,他希望政府留顾及法例的立法精神,帮助一些需要受帮助的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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