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忠:树立起“民主自信心”!

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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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9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树立起“民主自信心”!

如何转变这个观念,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自己的人权,让更多的人来维护民主人权。

既要关心自己的民主,又要关心别人的民主,既要维护自己的人权,又要维护别人的人权。

树立起每个人“民主自信心”和“人权的自信心”!

大多数的人已经习惯了不去思考一些事情,麻木的认为,那些事情是和自己无关的事情。

统一“民主”的思想,统一“人权”的意识,理论上思考太简单了,可是统一的过程,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是思考简单,实施过程非常艰巨复杂!

一个首先的问题,“人权和民主”是政府不希望大家讨论的,认为这是反政府的,是不爱国的。

我认为,爱国更要讲人权讲民主。

人民政府就应该人民建呀,就应该政府大力倡导“人权”意识,大力倡导“民主”意识!

“民主自信心”“人权自信心”只能依靠政府的提倡,才能得到真正的弘扬!

这是分担政府烦恼,只有在很强的民主监督制度下,政府才能更轻松的执政,便于管理!

许多基层干部,有令不行,违法乱纪,其实中央政府没有主要责任,政府监管不过来,这个监督的权利就是人民。

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要勇于承担,不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不要遮掩!

下级有责任监督上级的事,百姓也不管干部事,上级政府还为下级政府捂盖,好象这错误就是上级政府的,上级固然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更和全民的民主有关!

人人参政,议政,固然会听到不同的声音,可许多反对者的意见,正是发展所需要的。

言论应该自由,不正确的言论,在大浪淘沙中得不到支援,自然会淘汰,只要是玉璞,自然有美玉,石头的里面最终还是石头!

要先有“平等自信”的信心!

“我有这个权利,我可以争取这个正义,我必须去争取这个正义”对民主不作为,对人权不关心,这是麻木的民主意识和麻木的人权意识。

那麽维权是因为侵权的事情太多了,缺少这个民主自信心,维权也起不到多少作用。提高全民的“民主自信心”,侵权事件自然会减少!

朋友你对民主和人权,有信心吗?

你是非常关心“民主和人权”吗?

那麽你是如何关心你的人权和民主的呢?

(2002.12.18)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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