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仁全:有感于保护富豪的修宪条文

曾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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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讯】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于3月14日作出“历史性”的修宪,以2863票赞成、10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其中包括保护私有产权条文,这就意味着近十年来通过各种非合法途径获取钱财的权贵和富豪正式进了保险箱,得到了宪法的庇护。

要说是灰色富豪,毋宁说是“红色富豪”,因为他们是靠红色政权的优越性发的财

在不透明的中国社会里,权力掩盖下的种种社会不公就像是泥土掩盖下的粪便,不掀起是不会臭的,只要一掀开,就会臭气冲天。在这个制度下产生的富豪们,有人说他们是靠灰色收入而暴富的,是灰色富豪。不如说他们是“红色富豪”更为贴切,因为他们是靠红色政权的种种“优越性”而富起来的,是红色政权无法控制的种种缺陷而大钻了空子。

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下,红色富豪每查必倒,从牟其中到刘晓庆,从杨斌到仰融到周正毅,大多数富豪都是钻了国有企业流失的空子一夜暴富,靠偷税漏税,靠对打工仔、打工妹敲筋吸髓的剥削,靠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成了资本家,成了红色富豪,已经是财大气粗,用宪法的形式对他们进行保护,实际上就是为虎作伥。

众观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结构,会发现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在代表中除了官员就是一方财团的大老板,也就是红色富豪,那些代表的收入是合法收入所得还是灰色收入在此不必妄加评论,但有一点,就是代表中为什么没有一个下岗工人?没有一个真正的农民?既然红色富豪为弱势群体代表“说话”了,那么,宪法条文中“不得侵犯合法取得的私有财产”能够通过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如何鉴别“合法取得的私有财产?”

保护“合法收入”并无非议,但关键的问题是:第一,如何鉴别“合法收入”?各地的富豪们普遍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有了钱后就买名誉、买地位,地方官员们对这些财神爷供若神仙,同时,这些红色富豪也是地方官员的“小金库”,伸手便有,使个眼色便会送来,其代价是为这些富豪冠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头衔,这些红色富豪不仅有了钱,而且有了说话的地方,正所谓如虎添翼,剥削工人也好,偷税也好,还是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也过,也就一叶障目了。

第二,哪些部门有能力进行鉴别其合法收入或灰色收入?黑色收入?富豪们有了钱后,不仅可以呼风唤雨,而且能够偷天换日,地方的执法部门早就买通了,各种关系坚如磐石般稳固,要查他们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比登天还难,税务局的要查账去,税务部门的“内线”早已通风报信,富豪们的手下将帐做的平平和和的,即使是查出了严重偷税问题,管税务局的官员们一声令下,税务局下达再多的文书都是一堆废纸;工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要去查伪劣产品,这些部门内部的“暗线”早已告了密,富豪们得到信息后将伪劣产品及时藏匿或转移,即使查出了假冒伪劣产品,管工商、管质量监督部门的官员们一个电话,就能叫那些跑断了腿的公务员徒劳而归;劳动部门要去查处富豪们剥削工人、克扣工人工资问题,也是早有各方面的关系出面“协调”,一桌酒席就摆平了。在没有监督制约的社会里,富豪们做这些政治游戏和经济游戏轻车熟路,易如反掌,何况人人都在做,红色富豪们哪能不做?

红色富豪们的私欲将肆无忌惮膨胀

有了宪法为这些红色富豪们掌腰、鼓劲,红色富豪们对工人的剥削将进一步加剧,偷税漏税将进一步放开手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将进一步肆无忌惮,按照民间的说法:“到手就是财”,何况有宪法规定“不得侵犯合法取得的私有财产”。红色富豪们又不怕追查,更主要的是职能部门没有能力追查。

对于“不得侵犯合法取得的私有财产”条文入宪,据说美国国务卿鲍威尔曾公开表示赞赏,那是他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不了解红色政权下的富豪们“红色收入”的来源。很多学者普遍表示置疑,有的公开呼吁反对这条的修正,认为这项立法主要满足权贵的要求、保护他们这些年积累的财富。学者和专家的担忧是有道理的,二三年后就会应验这些担忧是有正确的。

2004年3月14日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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