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流氓警察骗得5个女人又得款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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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讯】葫芦岛市公安一名流氓警察以“结婚”或者谈朋友为名,同时与5个女人周旋,并以借钱为名从5个女人身上骗得钱款2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华商晨报3月3日报导,葫芦岛市公安局民警朱志刚,在1999年至2003年3月间,以结婚恋爱为名骗得5位女朋友和“妻子”;并骗取钱款20多万元。

据了解,1999年11月,朱志刚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丽美。两人只认识两个星期左右,朱志刚就向丽美借款1万元。到2000年5月,朱志刚已经从丽美手中借了4万余元。 期间,一个叫陈红的女人给丽美打来电话,说朱志刚在与丽美认识之前已经与她“结了婚”。朱志刚解释说:曾经同陈红搞过物件,现在已经黄了。2000年5月,丽美发现朱仍然在同陈红同居,就吃下100片安眠药,被抢救了过来。

2000年8月,朱志刚提出:“我们结婚吧,结婚我接礼接的钱都还你。”就这样,丽美同朱志刚举行了婚礼。然而朱志刚还是没有还钱。朱志刚同丽美恋爱、同居一年多的时间,共从丽美手中骗钱77000元。

2002年5月,通过朋友介绍小玉与朱志刚相识,两人认识时间不长就开始同居。到2002年11月,朱志刚先后从小玉手里借走31000元。这时陈红又一个电话打给了小玉,小玉才知道朱志刚外面还有人。朱志刚就写保证书蒙混过关,小玉相信自己能够感动朱志刚,一定会将朱志刚拉在身边,而后仍借给朱志刚共8万余元。

2002年7月在占着两个女人的朱志刚再一次到婚介所登了记,一个叫主英(化名)的38岁女子就又成了朱志刚的“恋人”住在一起。朱志刚先后10多次由主英通过向朋友借钱,给他共计28000元。直到主英发现被骗到报案,这场骗局才结束。

经查,朱志刚在与丽美、陈红、主英、小玉周旋期间,还在与另外一名女乡干部“谈恋爱”,一共骗这些女子近20万元。朱志刚还利用帮助别人找工作为借口骗取钱财。
日前,朱志刚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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