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4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除了祖宗留下点东西,还有什么可炫耀的?还有什么可骄傲的?
2010年世博会上海申办成功,提到我们的“茅台”酒。
除了祖宗留下的经典我们还有什么?
祖宗留下的经典可多了……
中医、中药、中国瓷器、中国丝绸、中国民乐……
和我们的祖宗比,我们对不起祖宗!
演义腐败,可我们一个顶两个!
还吹呢?都快吃不上溜了……
良知道义我们卖了,祖宗是否也要卖呀?
传统的美德,让无赖演义着……
“大过年的,太不象话了……”
讨论也行,嘲笑也行,我操你们妈的!
不让我说话,是什么道理!
到底是民俗,是通俗,还是低俗,还是庸俗!
你得让我阐述我的观点!
“刘老根”好坏我没权利评说,我可不是杨白劳,
大年三十,搞什么名堂?
谁不过年?一起来!
我一直反对,要求道歉,大年三十到正月,还扯这个!
去年初一就开始演!不是我一个人反对!
你们不穿一条裤子才怪呢?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