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川: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的思考

秦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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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7日讯】某市镇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死亡三人。4月13日下午,一民女骑一新自行车,自行车行李架上坐有一4-5岁女孩,途径某镇中学校门口约30米处,一辆满载黄沙的大型货车急速超车,后轮压翻自行车,女孩七孔流血,头颅裂开;民女左腿流血。事故发生后,车主已投案自首。镇派出所所长及民警随即赶到事故现场维持秩序并向市120急救中心求助,同时请求市交通稽查队和市民政局派员勘测和处理现场。120救护车随后赶到,经检查女孩已当场死亡,民女随即运往医院急救,发现其腹内尚怀有一数月女婴,均因抢救无效死亡。市交通稽查队进行了现场勘测后,市民政局已将死亡女孩带走。

  据悉,该车主已与苦主达成私了:赔偿苦主13.5万元。死者的尸体已全部火化。车主与市交通稽查队之间的交涉不详。

  这件事不见当地媒体播报。也许这种事太普通了,中国的人口太多了,“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毛泽东语),而这三个人的死,对于中共的伟大事业而言,毫无疑问是“轻于鸿毛”、微不足道的,所以根本算不了什么新闻。可是我耳闻目睹三条人命瞬间消逝的惨状,实在难以内心平静。

  死去的民女系距该镇几十里外的人,在那边离婚后带着女儿刚嫁到这边来不久。嫁的这个后夫家里很穷,人们议论说,他们凭空得了这十几万元,这下可以再娶个好媳妇了。所以苦主对于她们的死也并不感到多少伤痛。我听到这种议论真是寒心,想中共的思想政治教育,什么“学雷锋”啊,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啊,什么“精神文明建设”啊,也算是颇有中国特色的了,人们的道德水准却还是这么差。可是转念一想,这能怪普通百姓吗?这些思想政治教育的花架子,早已经把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搞乱了!

   车主是镇某煤矿(省办煤矿)的矿长的私生子,此前不久在广东杀人收监被私生父花巨款赎回,又花几十万元给他买了这辆大货车,开了不久就又出了这桩命案,又花了十几万帮他赔偿和打点,私生父对这个私生子也算是颇有情义的了,弄得他的几个“家生”的儿子们都颇有怨言。这倒不关我什么事。我难过的是,中国的法律是如此的形同儿戏,随便花几个臭钱就可以了却人命,据说,这种命案是“民不告,法不究”,可是普通人无权无势无钱,凭什么去告这些有权有势有钱的人物呢?可见中共统治下的法律,脆弱和腐败到了何种程度!

   出事公路属乡级公路,最近正在铺设全宽六米的水泥路面,事故发生在已经铺设好的半边水泥路面上。据了解,为了修建这条公路,该镇早几年就在向农民、教师、店主、摊主、车主、驻镇单位员工等各类人等集资,可是,集资款每每挪做它用,致使迟迟不能完工,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的正常交通和生活。中共基层官吏为了自己的政绩,往往好大喜功,在经济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往往强行集资,搜刮民财,乱上项目,而贪官污吏们又往往从中渔利,所以乐此不疲,屡禁不止。这条乡级公路就是该镇花架子工程“公路村村通”工程的一部分。正是:为求政绩乱集资,劳命伤财到几时!路未建成民先死,贪官污吏却高飞。(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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