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明:第三次答讯纪实

马晓明

人气 2
标签:

【大纪元5月20日讯】1998年6月20日,在克林顿总统访问西安前夕,我受到了西安市公安局政保处的传唤,1999年4月16日,我在走访上诉乡、县政府横征暴敛、打骂关押农民的子洲县裴家湾乡的农民时,被子洲县警方拘留,并受到讯问。这两件事后,我都根据回忆,将警方讯问我的情况整理成文,披露出去。2003年1月16日,西安市公安局政保处又一次传唤了我,这个根据回忆整理出的答讯情况,应该是第三次了。

上午9点多,我被三名警察带到一处,一位大个子的警察把我们带进一间办公室内,倒了茶,安排好讯问阵势后,他就离开了,旁边的人介绍“只是问问一些情况,随便聊聊”,接着就问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配偶、子女等问题,又问参加过什么党派,受过何种处分?我回答说:“曾参加过中共,1999年6月20日退出中共,因参加‘八九’民运,受过中共党内警告处分,被停发工资,取消责任编辑、编辑记者资格,被停止工作,推动了一切奖金和劳保待遇,我的选择权利被剥夺,电话被监听,行动被监视,被跟踪,还几次被警方带出去‘旅游’,就连我的亲友也受到警方的盘问……”

“问你受到何种处分,你说这些干什么?”一个警官打断我的话,问我。

“这难道不是我受到的处分、处置吗?”我反问道。

“不说这些了。今天叫你来,我们要了解三个问题。一个是在去年‘十六大’召开以前,有些人签名发表了一份致‘十六大’公开信,请你谈谈这封公开信征集签字和发表的情况。‘十六大’以后,又有一些人签名发表了一封公开信抗议逮捕赵长青、何德普、戴学忠,你要讲清这封抗议信的起草、征集签名和发表的情况。第三,你要谈谈你与卢四清的关系。”
我回答说:“有关我对这些事情的认识,我的观点,我可以跟你们谈,有关这些事情的经过、细节,我拒绝回答你们。因为这些事情都是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不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你们这些执法部门还以这种方式追查,这已经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所以我拒绝回答你们的问题。我希望你们尽快释放赵长青等人士。”

“你们说你们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公开的么,为什么不回答呢?”警察问。

“这不是我们观点和行为公开不公开的问题,我们发表的呼吁书和公开信都是公开的。问题在于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结果被你们逮捕,我们抗议你们的这种行为,又受到你们执法部门这样的讯问,这样的做法能不能接受?接受了你们这种做法不等于接受了你们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侵犯、接受你们的迫害吗?就像你们到大街上,随便拉住一个行走的人,问他‘你为什么要在大街上走?为什么要走这条大街,不走那条大街?为什么现在走,不在其它时间走?是谁让你走的?目的是什么?’等等,行走的人能接受你们这种做法吗?”

“提意见,提建议是公民的权利,但要本着善意,要通过正常的渠道。”警官说。

“什么是‘正常的渠道’?法律又没有规定只有向党政部门或受党政控制的机构或媒体提意见建议才是正常的渠道。我披露一些事件,发表一些看法,开始首先是向党政机关、国骨媒体发送的,但这些媒体不要说报道了,就连个回音也没有,执法机关还要对此追查,这还有什么‘正常渠道’?在没其它办法的情况下,那谁发表我们就发送给谁,我们总要寻找个发表意见的地方嘛。就拿赵长青参加签字的‘十六大’前的这个公开信来说,他们就是希望共产党在‘十六大’能做出一些政治改革,例如平反‘六·四’,恢复赵紫阳的自由,切实实行基层的民主选举等,他们都是善意的,基调是缓和的,你们就把赵长青秘密逮捕,二十我鱿不告知赵长青的家人。赵长表的哥哥、妹妹发现赵失踪,到公安局打问,你们还说不知道。几天后,公安局通知赵的哥哥、妹妹,赵长青被拘留,并拒绝回答从什么时候开始拘留,还警告赵的哥哥和妹妹,不准将这些情况说出去,否则对赵长青没好处。去年夏天就有境外媒体打电话给我,说他们得到消息,赵长青被秘密逮捕了,问我知道不知道这件事?我说不知道,但我不相信赵被秘密逮捕,因为这几年警方对待像我们这样的人没有采取过秘密逮捕的手段,事后证明赵也没有被秘密逮捕。但是这一次,事实教育了我,你们会采取这样的手段。不但如此,我们抗议警方的这种违法的恐怖行径,你们还传唤这个,传唤那个,你们是如何执法的?执什么样的法?”

“‘十六大’前,警察也到我家去过,问我最近有什么活动?有什么打算?不要乱说话,不要乱活动,否则公事公办。我对他说:‘你们共产党开会,关我什么事?这不过是权力分配好了,走个过场,演一场戏罢了,我对你们的什么大根本不抱什么希望。你们一个几千万成员的党,开个会为什么如此草木皆兵,如临大敌,发了那么多杀气腾腾的文件?’”

“你怎么知道发了那么多文件呢?”警察问。

“从外电的报道中得知的。”

“你怎么就信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的呢?你看见了吗?眼见为实么。”

“那中国有个毛泽东,你相信有这个人吗?”

警察迟疑了一下,说:“我想信有这个人。”

“那你见过这个人吗?”

“我没见过。”

“那你怎么相信有这个人呢?”

警察不语。

“人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亲身经历,亲眼看到。人所获得的绝大部分信息和知识,都是间接听到或学到的,都是通过媒体,包括言传、书本、课堂等接收到的,人们还要对获取的信息和知识在实践中检验,才能判断出信息和知识的真伪和可靠程度。我通过事实的验证,认为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等的报导是真实、客观、可信的,远远比中共的宣传可信得多。”

警察反复问我他们提出的三个问题,我都拒绝作具体回答。做记录的警察出去了,他再次进来的时候,前面提到的那位科长也跟进来,他看了讯问记录,然后坐在旁边的一张床上。我被他们指定坐在一把带靠背的软椅上,我左腿搭在右腿上,双手交叉放在左膝上,左小腿时不时地晃着。

“你坐好!”科长突然厉声呵斥起来:“你看你是什么样子!”

“我不放,我就这个样子。”我看了一眼科长,然后指着侧身半趴在桌子上讯问我的警察说:“你看他是什么样子?”

“你站起来!”科长更大声地命令。

“我不站。”我看着科长说。

科长站起来,指着我说:“共产党对你不错了。你反对共产党,共产党还给你发钱,你凭什么领共产党的钱?”类似这样的话我听得多了。我们单位的某些贪官污吏,找不出其它罪名安在我头上,就到处散布说我“吃谁的饭砸谁的锅”。

我站起来指着科长说:“你怎么知道我反对共产党呢?共产党的钱是哪儿来的?你们生产一寸布还是一粒粮食?你们吃人民的,喝人民的,还要侵害人民,愚弄人民,镇压人民,你还好意思说么?”

“你是中国人民的败类,是社会的渣滓!”科长继续指着我喊。

“就凭这话,你就是专制政权的走狗!”我指着他说。

“哎哎哎,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么!”其它几个警察帮腔。

“人身攻击?那他怎么说我的?”

“你们里通外国,卖国求荣。”审问我的警察说。

“那我倒要请你讲清楚,我怎么就卖国了?我们用什么办法,通过什么渠道,出卖中国人民的哪些权益了?求荣总比求耻强!”

“我们就是把赵长青抓了,就是传唤你了,你敢不来?”科长继续指着我大喊,然后气冲冲地走出房子。我冲着他说:“来我也不怕你,我今天来不没打算回去!”

沉静了一会,警察又开始问:“你与卢四清有什么联系?”

我答:“我们之间都公民间的正常交往。1998年6月20日我遭你们第一次传唤后,卢四清就打电话来,问传唤的情况,以后我们就有电话来往,我讲一些事态的发展,谈个人的一些看法,卢四清也谈他对一些事情的看法,有时过年过节,我们也互致问候,有时他想核实一些他得到的消息,我知道的就知道多少讲多少,不知道的就说不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卢四清的电话的?”

“通过广播知道的。”

“最近一次通过卢四清透露国内的事情是什么时间,什么事情?”

“最近一次是透露了天水失业工人郭新民继续受迫害的事情。郭新民原是天水市汽车运输公司的一名司机,1998年,他因带领运输公司职工上访市政府,反映公司领导贪污腐败的问题,被判刑两年。他刑满出狱后靠开个杂货铺维生,爱人也是个下岗工人。天水市政府要把他家所在的一片地块改建豪华别墅,只出三四万元,就要强行拆除他们家值七万多元的房屋,他们赖以维生的临街店铺出将丧失。郭新民据理力争,要求公平拆迁,但政府拆迁办叫来法院执行庭,下了最后限期搬迁的命令。郭新民没有别的办法,请求我帮助,我就将这件事告知了卢四清。难道天水当局还嫌把郭新民迫害得不够,还要把他们全家都逼上绝路吗?”

“你认为卢四清、赵长青怎么样”警察问。

“我认为他们都是很优秀的青年。他们有坚定崇高的信念,他们为改善中国的人权和民主状况奋斗,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他们两上都参加了‘八九’民运,卢四清为抗议中共政权的血腥镇压,割腕自杀,后逃到香港,在艰险的环境中坚持民运信息的收集和传播工作。赵长青已有两次被中共抓捕入狱,这次是他第三次被逮捕。他们本来都是正牌的大学生,本可以为自己谋到很好的地位和生活,可他们放弃了个人的利益,赵长青现在还身患疾病,至今连个家都没成,为民运漂泊奔走。我自叹不如,我敬仰他们。不仅他们两位,还有像他们一样的数百上千的民运人士,被你们定为‘阴谋煽动和颠覆国家政权分子’、‘国内外敌对势力’,有的流亡国外,甚至客死他乡,有的被判刑劳教,有的被开除学藉,失去公职,生活困窘,家庭离散……这些人和我一样,都是为了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推进中国的民主进程。被你们称为敌对分子的这些人,并不是要与共产党为敌,要推翻现政权,而是希望中共能实行彻底的政治改革,在中国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多党竞争,还人民以真正的选举权、监督权和选择权,使人民免受专制体制造成的种种灾难。就拿你们常常加在我们头上的‘阴谋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其实是人民的一种政治权利,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把选票投给非执政党,执政党败选下野,这就是执政党‘颠覆’了,这是合法的事情,这是人民的权利。”

可能是警察们认为已问不出什么他们要问的事情,再说下去,还是成了我们讲堂,讯问就到收场的时候了。下午两点多,他们整理完记录后,叫我按了手印,告诉我可以离开了。我要求对他们说几句话,他们同意了。

我说,去年奏我家被盗。行窃者是深夜我熟睡时,顺着一楼至三楼凸出的防盗网爬上我所在的四楼,割破纱窗钻进我家的。我报案后,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来,看了看现场,问了问情况,在一张纸上写了两行记录,说“丢了一百块钱,损失不大,又没伤人”,就走了。以后这个案子再没听到点锻造查向的结果。那天晚上,我们这个院共有三家这样被盗,在那天前后,我们院子都发生过这样的窃案,以后我在与其他人的交谈中才发现,许多人家里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我认识的一个人,以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先后骗取西安三十多人的二百多万元钱,又骗取一个农村基金会二百多万元钱。我也是受骗人之一。我们报了案,区公安局经侦科把诈骗者抓了,但十几天后又放了。我们问办案警察为什么把他放了?警察说:“谁让你们贪图高息呢?他没钱退还。”我说连本都没有了,那儿来的高息?就算你们说的这两点是事实,这是不是你们把他放了,不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理由?办案警察不回答。我又说我们开始追款后,诈骗者把他经营的门面和企业名义上转给了别人,并与他的妻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男女双方无任务俩务,双方一切财产归女方。这些都是明显的转移财产,我在报案材料中明确表示要求追讨这些资产,但办案警察不理会,不采纳。

我所在家属院,西边一墙之隔就是西安市的刁家村。1992年,西安市碑林区政府和吉尔瑞房地产公司对刁家村实行“城市改造”,强行要求154户村民全部搬迁,并保证说不超过一年半的时间,新楼盖好后,村民就可回迁入住。村民们因为不同意新旧房兑换条件等原因,拒绝搬迁,区政府带领公安、保安、民工等人,强行驱赶村民,其中公安人员以检查外来人口为名,把村民招住的房客赶走。这个村的村民早已无地可种,在多以出租房屋为生。警察还把坚持不走的村民拘留关钾,村民温宗顺一家七口,六口被关押,有位被关押者叫郭发成,八十多岁了。有段时间刁家村高音喇叭昼夜不停地广播,命令村民搬迁,蟓上灯光通亮,周围的居民都无法安睡。折腾了一年多,村民们都被赶出去了。九年多没有一户村民迁回来,村民们多次堵马路,到省市区党政机关静坐示威。倒是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在刁家村弄到地皮,盖起一栋七层楼,住进去也有三四年了。

说到这里,讯问我的一名警察说:“拆迁就是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么,你比方说西大街的拓宽拆迁。”

我说:“你愿不愿意跟我讨论这方面的问题?我的一位老师就是这种‘城市改造’的受害者,她找到我,希望我能帮她解决她面临的问题。我进行了一些调查,结果越了解问题越,西安市像这样的情况光我知道的就有二十几外,涉及六七万居民。‘城市改造’只是幌子,实际上是贪官污吏与不法地产商勾接在一起,侵害人民,炒卖地皮。像这样的做法,老百姓能不能接受?放在你们身上,你们能不能接受?社会能不能安定?我希望你们多做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不要把精力放在对付像我们这样的人上。”@(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马晓明:第二次答讯纪实(上)
马晓明:第二次答讯纪实(下)
马晓明:民运人士不应简单地诉求“平反六·四”
韦拓:从下滑到坍塌 国足告别世界杯之路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