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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征召谢欣霓选台中县立委 王丽萍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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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二十三日电)民进党中执会今天通过征召谢欣霓参选台中县立委,刚缴清近四百万元公职分摊金及罚锾、也打算参与台中县立委选举的前立委王丽萍,对此表达“完全不能接受”。

民主进步党下午召开第十六次中执会,会中通过第十一届中执委、中评委资格审议;通过纪律评议裁决条例第三十三条之一增修条文,“即担任中央政府各级职务的党员,不担任派系职务或参与派系运作”;会中也通过征召前社会发展部副主任谢欣霓参加台中县立委选举。

党秘书长张俊雄会后表示,台中县是派系垄断的地方,因此,民进党必须推出形象清新、具世代交替的女性立委候选人,为台湾带来不同的气象。

王丽萍会后对记者表示,“完全不能接受”这件事。她说,身为立委提名策略小组成员的高雄市长谢长廷五月底打电话向她表示,“小组成员对她所开一张八月到期的支票没有接受”,因此,她在五月底以现金缴清近四百万元的公职分摊金、选举补助款及滞纳金罚锾。

王丽萍指出,事实上,未缴清的上一任立委公职分摊金仅有一百五十一万余元,滞纳金利息就高达二百三十万余元。她说,自己在台中县耕耘已久,“不让我选,是民进党的损失”,谢长廷力挺谢欣霓显然是顾着二OO八年的大位,而不理会年底立委选举泛绿席次过半的目标。

谢长廷幕僚则对此表示,当初王丽萍亲自打电话给谢长廷表达参选意愿,谢也已把此意见带给提名策略小组,世事没有“介绍还包生子”(闽南语),王丽萍情绪性言辞要多于事实。

中执会中,中执委陈昭南质疑党内对王丽萍“到底是怎么说的”?谢长廷表示,公职人员向党中央缴清分摊金是义务,但提名必须要考量实力、意愿、地方接受度、爆发力等各方条件。

张俊雄质疑王丽萍事件是否为个案?立委柯建铭则说,党内几乎每个公职人员都曾被罚过。陈水扁也同意,党公职人员缴清公职人员分摊金是义务。

不过,由于王丽萍所缴的滞纳金高达二百多万元,每个月滞纳金利率高达百分之五,远高于当初所欠缴的公职人员分摊金,因此,有人在中执会中打趣指出,党中央犯下的“并非诈欺罪,应是重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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