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溪:股票可以休矣

张清溪 / 台大经济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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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讯】美国恩龙(Enron)案翻版的博达案,像一颗炸弹投在台湾。我们不谈它的责任归属,只谈它的本质。可以说,博达案就是经营者把公司财产淘空,三、四万小股东像羔羊一样任人宰割。

博达案发生后,公司负责人以“财务报表不实、掏空公司资产、内线交易、背信”等罪嫌被移送法办。经建会主委胡胜正剑及履及的宣布要修改〈公司法〉〈证交法〉〈会计师法〉,让公司有独立董监事、治理透明化、会计师从重量刑,再配合投资人保护中心,来呵护小股东。这样做能不能根除公司经理人的诈欺,还成问题,但保护小股东是做不到的。因为,“用别人的钱总是不小心”,诈欺可以判重刑,“不小心”怎么办?

在这个时候,思考一下“废掉股票制度”如何?我知道有人要批评这是“因噎废食”。不是的,这叫做“釜底抽薪”。

在商业史上,股票最被称道的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意思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但这正是股票制度最大的问题。什么问题?就是:小股东不管公司的经营。为什么不管?可能是没有能力,更大的原因是没有兴趣。想想看,一个拥有万分之一股份的股东(不算很小了),他为什么要花力气去检查公司财务报表有没有作假呢?如此,被大股东玩弄于股掌之间,不是很正常吗?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更大的问题,是它违反了市场机能里“利润”的天职。市场上的四种报酬(工资、地租、利息、利润),只有利润有正有负,且由“市场”直接以盈亏作为奖惩,不像其他报酬由供需双方议价决定。它的本意是要用“盈亏自负”来让企业家兢兢业业。在股票制度下,股东是公司的老闾,承担公司盈亏之最后责任。但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下,结果变成“负责盈亏”的小股东不事经营,而经营者不必自负盈亏。这个制度怎么会不出问题呢?

废掉股票后,有人可能如丧考妣。不必如此。第一,现在股票作为“金钱游戏”的成分大,公司筹资的作用小。股票废掉后,公司可以发行商业本票(票券)向大众直接融资,或向银行贷款间接融资。这与股票最大的不同是,经营者恢复“自负盈亏”。

第二,有人会认为,股票价格经过市场议价折冲,是公司的经营绩效指标,银行可借此评估贷款。问题是,如果连美国都可以把股价炒作到离谱,来坑杀小股东,它还能充做公司价值指标吗?

第三,有人会主张,现在金融市场火火红红,相当程度是建立在股票的买卖上,台湾才要进入金融大国,怎么能放掉这头肥羊呢?问题是,股票做为金钱游戏工具的成分那么大,盛行的内线交易使它比大家乐、六合彩、吃角子老虎更不公平。若要赌博,还不如仿效拉斯维加,每天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沸沸扬扬!(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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