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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规划97年办中央选举 99年办地方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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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一日电)陈水扁今天宣布将促成选制改革,台湾内政部下午便提出初步规划,将中央与地方层级选举分别集中在九十七年、九十九年举行;下届总统就职日期不变,九十九年直辖市长就职日期也不变,其余公职人员任期配合延长或缩短。

内政部发言人、政务次长李进勇说,民国七十八年以来,除八十八年外,台湾地区年年有选举,参选爆炸与过度动员的情况与日俱增,严重耗费社会成本,调整公职人员选举期程确有必要。

依据陈水扁“每两年选举一次,分为中央及地方公职选举”指示,内政部规划在九十七年举行中央层级(总统、立委)选举,九十九年举行地方层级(直辖市长及议员、县市长及议员、乡镇市长及市民代表、台湾省及高雄市村里长、台北市里长)选举。

中央层级选举部分,第十二任总统就职日期仍为九十七年五月二十日,不做调整。第六届立委任期配合宪法第六十八条会期规定,延长四个月至九十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让第七届立委与第十二任总统合并办理选举。

地方层级选举部分,以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就职的直辖市长及议员为基准日,两者任期不调整。九十四年十二月就职的县市长任期延长一年又五天;九十五年三月就职的县市议员任期延长九个月又二十五天;九十五年八月就职的台湾省及高雄市村里长任期延长四个月又二十五日;九十六年一月就职的台北市里长任期则缩短二十天。

至于九十五年三月就职的乡镇市长,和九十五年八月就职的乡镇市民代表,将配合“国家发展会议”共识,修法取消选举,改为两级政府。

李进勇说,以上规划只是内政部研议草案,并非最后定案,由于涉及公职人员任期调整与二次修宪,内政部会再倾听各界及公职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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