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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委会限南山人寿1个月申报劳退 否则拟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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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十四日电)南山人寿未征询业务员选择劳退新旧制意愿,工会向部分员工回收新旧制选择意愿声明书送行政院劳委会劳工保险局,劳保局说,声明书将交给公司,要求一个月内替劳工申报,否则劳保局将开出比以往更重的罚款,可能依每日收到的声明书视为一次事件,每一事件处二至十万元。

南山人寿工会今天集结一百多名员工至劳保局抗议,工会表示,十月二十日将部分员工回收意愿选择声明书寄给劳保局,但劳保局以超过七月十五日期限未做处理,一直到十一月十一日才发函给劳委会询问如何处理,因此,工会发动抗议行动,要求劳保局最晚十八日提出回应。

劳保局至今已对南山人寿开出三张罚款单,公司则采行政诉愿,主张与劳工为承揽关系,工会认为,每次十万元的罚款不足以发挥效果。

下午劳保局与劳委会研商后表示,将行文给南山人寿,要求公司将工会缴交的劳工意愿声明书依法申报,如果公司不申报,且提出不证据证明为承揽关系,将依法开罚。

根据劳退条例规定,劳退新制上路后五年内劳工可变更选择新制,届时即使一名劳工提出申请,都视为一次申报义务,雇主如果不申报,将依法处二至十万元罚款。

劳委会将依此规定处理南山人寿争议,也就是以每日收到的声明书视为一次事件,如果一天有一名劳工缴声明书,雇主不依法申报,就罚二至十万元。

今年七月南山人寿产业工会向劳保局陈情指出,南山人寿有三万名外勤人员,内勤四千多人,结果只有内勤人员被征询劳退新制选择意愿,其他外勤人员皆未被征询。

劳保局表示,是否为雇佣关系,由事实认定,既然雇主已为劳工投保,依规定就应该办理劳工选择劳退制度意愿征询,不能以承揽关系规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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