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波:王东海、程云惠夫妇二三事

王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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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讯】1999年3月28日我第3次到杭州后没几天,安徽朋友高天佑先生带我第1次去王东海先生家。4月3日给于子三扫墓时我被迫提前离开,第2次去了老王家,并遇到了陈树庆先生——王有才先生的中学同学和大学校友。此后,我经常吃住在老王家,即使以我的名义租的房子我也很少去。4月29日我和老高同时被扣,5月1日临沂警方接到我后我曾和他们一起去老王家取行李,但老王家锁着门,只好作罢。6月10日我在莒南获释后继续跟老王保持着联系。

老王是个忠厚善良之人。他很少说别人的不足,倒是经常说谁谁不容易,大家应互相谅解。

老王不仅对我帮助很大,而且也尽可能地帮助别人。我在《墙外追思──回忆祝正明等杭州、上海几位入狱朋友》(《小参考》总第934期2000.10.13)一文中提到:”江苏朋友张玉祥来杭打工的第三天就接到夫人急电,孩子重病急需钱用,正明带他跑了一天,通过另一位朋友借到两千元钱让张玉祥寄回家。”这里面的”另一位朋友”指的就是老王。当时老王专门找了两趟他的一位私人朋友借到钱,让我拿着钱去朱虞夫先生家交给张玉祥先生,然后张玉祥打电话给老王致谢。

老王比夫人程云惠女士大22岁。由于老王比我父亲大3岁,程女士比我大4岁,所以我在对他们夫妇俩的称呼问题上颇为犯难。尽管老王一再让我跟他兄弟相称,叫程女士为嫂子,我却从未当面这么称呼。回山东后我给老王写信时,有一次不得不称呼程女士为嫂子——因为其他称呼都不方便。

程女士跟老王的婚姻颇具传奇色彩。我记得好像是当年老王开了一家古董店,程女士在里面打工(用祝正明先生开玩笑的话说,那时候程女士还是个”小姑娘”)。八九学潮爆发,老王积极投身民主运动,”六四”后逃到海南被捕,程女士拿出自己仅有的几百元积蓄给了老王(是老王跑前还是被捕之后我已记不清),并从此爱上了老王,最终两人结为百年之好。

当时他们夫妇俩都在家看小孩。我记得孩子好像叫芷怡,当时还不满周岁,不会说话。平时主要是程女士做饭。由于我一直不喜欢吃南方饭,所以程女士经常变着花样做一些他们自己不一定喜欢吃的饭——仅仅是为了照顾我。有时我在别的地方吃完饭回到他们家,看到他们吃的饭反而不如我在时吃得好。老王还跟我说起过一件趣事,那就是杭州的”油豆腐”——一种油炸豆制食品,我闻不了它的味,一口不吃,老王就说你们山东人怎么都不愿吃这东西,王丹当年来我家也是闻到味就够了。

几年过去了,我从网上看到程女士遇到了麻烦。程女士的老家离章太炎先生故居只有几十米远,那儿本是”风水宝地”,但被征用了,建起了工厂,程女士自然招工进厂当了工人。然而,正如我当年见到的一样,程女士喜欢直来直去地跟人说话、相处,而这使得她屡遭挫折、屡遭侵权。我对法律懂得不多,所以对程女士的案子不好多说什么,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侧面谈点体会:

首先,程女士的记忆力是惊人的,她能记住事件中的那么多细节,我丝毫不感到奇怪。当时我在他们家,老王经常忘了一些事情,都是程女士随口提醒。

其次,我曾在国企工作过,程女士文中提到的企业账目混乱,企业领导人及其亲属搞特权、工作不负责任,机器老化等等问题在国企中是非常普遍的。

再次,在这起劳动仲裁案件中,本应替劳方(程女士)说话的工会却不仅参与编造对程女士不利的假证据,而且在提供所谓”法律援助”时其律师故意延误举证期限、隐匿程女士的证词,跟资方(钱潮公司)完全是串通一气,使人们再次认清了官办工会的御用性质。

还有,法庭认定的证据和得出的结论之间往往缺乏相关性,仅是用模糊笼统的几句”公式”套上,从而使庭审几乎成为演戏,不出庭的真正导演在操纵一切。

(注:本文未经王东海、程云惠夫妇审阅,内容不能保证完全准确。)

20051031山东莒南

(民主论坛20051113)(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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