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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外劳政策 求才广告 限登4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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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丁匀婷/台北报导〕引进外劳程序有新做法!自昨日起,凡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才登记的雇主,应挑选国内阅报率及发行量前4大报纸之1家,并于其全国版人事广告栏刊登求才广告3日,以促进本国劳工就业机会,劳委会目前指定自由、联合、中时及苹果等4报。

劳委会指出,不论雇主欲引进家庭类或制造业外劳,皆需依法办理国内招募,确认本国劳工无人求职,才能引进外劳,在新政策发布后,举凡外劳招募、重招或承接等程序皆需遵照此新规定,目前国内已有30万名外劳,外界预期商机甚大。

劳委会表示,依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规定,雇主申请聘雇外劳时,应以合理劳动条件向工作场所所在地之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才登记,在登记次日起,雇主应于报纸刊登求才广告3日,才能获得公立就业服务机构之认定。

劳委会说明,求才广告内容应包括求才工作类别、人数、专长或资格、雇主名称、工资、工时、工作地点、聘雇期间、供膳状况,以及受理求才登记之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名称、地址、电话。

劳委会指出,刊登求才广告期满次日起,制造业以14日为招募期间,如果雇主办理求才登记项目为家庭看护工者,招募期间减少为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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