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龙案昭示民主法制不过是中共暴政的遮羞布

——写在中国民主法制白皮书发表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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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8日讯】近来中共的民主法制白皮书发表了,恰好一个民告官的案子也走到了尽头。中国恶党说一套做一套,草菅人命、瞒天过海却把自己装扮成正义的化身,其丑陋行径实在为世人所不齿。正如《九评》所揭示的那样,暴政是其统治人民永恒的手段,而谎言则是暴力的润滑剂。今天它公布的民主法制白皮书也不过是给其残暴统治又增加一块遮羞布而已。

今年8月份,佳木斯大法弟子吴春龙在受尽劳教所的迫害后惨死家中。一个年轻的生命无辜的死去了,其父几经周折仍然状告无门,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邪党的统治下,他是没有机会为儿子申冤的,他的心彻底凉了。今天,邪党政府却还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谈其民主法制之功绩,实在是不知世界上还有“羞耻”二字。

年仅29岁的吴春龙原是一名美发师,因修炼法轮功2003年11月被非法绑架,后被劳教三年。2005年3月,恶警杨春龙、刘洪光、郭刚、张乃林等将吴春龙的衣服脱光,用被单堵住他的嘴(害怕别人听见)对吴进行暴打,电击,打得他耳朵都听不见了。然后将吴春龙关进小号,继续进行折磨,致使他大小便不能自理。

其实,吴春龙被无理伤害不是这一次,用他自己的话说“已经死过好几回了。”干警不但自己动手,还经常唆使犯人折磨吴春龙,如犯人王福用手使劲抠吴春龙的锁骨,用毛巾沾稀屎往他的嘴里塞。吴春龙不堪忍受这种折磨,为了抗议非人的迫害,他绝食抗议20多天。在给其野蛮灌食时,由于呕吐,吴春龙竟吐出白色药片,他被折磨得精神恍惚,骨瘦如柴。4月底,劳教所为推卸责任,将奄奄一息的吴春龙送回家。就是这样,劳教所还不放过他,指使派出所警察继续对吴春龙威逼、恐吓,终于使他精神崩溃,离开了人世。

吴春龙在劳教所受到的酷刑、虐待都有证人可以做证。他的父亲吴永祥看着儿子悲惨的死去,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自古杀人偿命,他就是再没文化,也懂得这个道理,他不相信儿子的冤死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于是他开始托朋友四处请律师。奇怪的是跑遍了全市几十家律师事务所,竟然没有一个律师敢受理。有些善良的律师深表同情,告诉他不是不接,是中央有令,法轮功的案子不能接。哪一个号称“法制”的国家会有这种荒唐的命令?律师还告诉他,做尸检也是暗箱操作,验尸官都是听命于上面的,让怎么写就得怎么写,否则饭碗不保。

尽管吴永祥不懂得什么法律条文,但他有一点是清楚的,他讲,我儿子被抓走时是一个健康的活蹦乱跳的人,送回来时却是一个气息奄奄、精神恍惚、不能进食的残人,这不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吗?

于是,吴永祥请人写了诉状。2005年10月8日来到向阳区法院,法院以劳教所不在其管辖区为由不予受理。尔后他又到郊区法院,接待人员看了诉状接了下来。这时吴永祥的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然而几天后他又被告知,法轮功的案子经请示市610,答复是不能受理,他的最后一点希望破灭了。

吴春龙诉讼案被拒绝绝非个案,遍及全国的凡是涉及法轮功的案件,公、检、法都无权自主受理,必须听命于这个“610办公室”。法院是否受理案件要由一个超越国家法律体系和政府体制之外的党务组织来决定真是咄咄怪事,而“610办公室”的存在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它在向中共体制内所有机构下达命令时,大多是靠口头通知,不许有录音、录像甚至文字记录。这种临时专政机构,正是中共历来无法无天的惯用伎俩。在众多的法轮功修炼者面前,民主法制何在?如何体现?其实,610的存在本身就已经撕破了中共所谓的“民主法制”面纱,暴露了它那残暴、欺骗的流氓本性。

吴永祥为了打这场官司,将儿子的尸体停放了整整两个月,每天的停尸费60元,这使本来就度日艰难、以蹬三轮车谋生的他耗尽了钱财,结果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他所经历的一切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中共邪党的统治下他永远无法为儿子伸冤。中共的法律不是为了惩恶扬善,法院也不过就是一个用来装饰“以法治国”的门面而已,都是为了维护其暴政统治的工具。就像刚刚发表的民主法制白皮书一样,是用来给人看的,掩盖其独裁残暴的本质才是白皮书发表的真实意义所在。中国人民在中共独裁的专制体制下,就像那漫长的黑夜一样,是看不到希望的,对其抱有的任何幻想只会使自己一次次的受骗上当。只有抛弃对中共恶党的任何幻想,看透其残暴、嗜血的流氓本性,远离恶党,我们每个人和我们的中华民族才有光明和希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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