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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主计处:总预算依法增拨基金 未作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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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嘉慧台北十三日电)报载立委质疑九十五年度中央总预算造假账,行政院主计处澄清说,总预算编列增拨基金系依法办理,并无假账情事:政府为达成特种基金设置目的及永续经营,由总预算编列资本门投资增拨基金,属资本性支出,并无将经常支出作帐成资本支出的情形。

主计处指出,依照预算法第十条规定,岁出增置或扩充、改良资产及增加投资为资本支出,应属资本门。第八十六条规定,附属单位预算应编入总预算者,在其他特种基金,为由库拨补额或应缴库额。

九十五年度总预算编列增拨基金近五百亿,主计处表示,主要项目包括农业、渔业发展基金一百五十一亿元,国家技术发展基金二百六十一亿元,离岛建设基金三十二亿元,原住民综合发展基金七亿元,中央公务人员购置住宅贷款基金二十亿元,外籍配偶照顾辅导基金三亿元等。总预算编列增拨基金系依法办理,并无假账情事。

主计处指出,政府为达成特种基金设置目的及永续经营,由总预算编列资本门投资增拨基金,如同投资者对民间企业之投资,属资本性支出,投资后并未限定资金之用途,资金之用途如何并不影响其为资本支出之归属,故并无将经常支出作帐成资本支出的情形。

主计处表示,国际货币基金规定,列为资本支出之项目,包括弥补公营事业历年累积亏损等,台湾作法与其相同,九十五年度总预算案并无所谓作假账将经常支出作帐成投资的情形,公债付息亦全部以税收等经常性收入支应,亦无所谓假投资之名、债留子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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