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银波:故乡堪忧——我的重庆之行

杨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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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日讯】 自10月18日抵达重庆至今,我走访了大量农民、民工、干部、教育工作者,无论老中青少、贫富贵贱,均已一一涉猎。这当中的滋味,确实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够说得清楚的。我毕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故乡了,这段时间里所发生的种种人事变化,以及那些被多年沉默和冷漠所封闭的“旧闻”,都在我所了解的范畴之外。对比起外省所遭遇和体会的种种状况,此次回到故乡也能感受到很多地方都是大同小异,确实是天下黎民终归还是相似的太多。在这里,我想谈一些切身的感受。

第一,重庆边缘地区的交通是个难题。

面对同样的交通问题,各人都表露出了自己的担忧。有的人担忧出了钱被腐败官员吞吃,有的人担忧出力者都已外出打工没人来干,有的人担忧村与村、组与组、人与人之间意见不统一……。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算盘,都在琢磨对自己的利益有多大的侵害,受益者又有怎样的回收。那么,为什么要修路?这个问题的答案却是惊人地统一:“路太烂了,不方便。”另一个问题是,难道这么多年以来,就真的一直没有人关注过这种事?究竟是出不起钱呢,还是没有办法去安排统筹?

我到民众中去寻找答案。从大方向看,我认为修路是有资金基础的,还是有人挣到了钱,也有人愿意出部分资金。然而,这些年政府财政对乡村公路中的小支路几乎没有什么投入,有投入的也要看利益回收。招商投资的,还没有考虑到这方面来。但是,据我观察,从各个村、各个组的地形情况和日常需要出发,似乎每一条支路都有修的必要。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目前农村已经刮起一股不可忽视的“修房风”,但在运输上民众抱怨非常,因为路烂、高低不平,运输起来既耗财力,又耗时间。沙、火砖、水泥、石灰、钢筋、瓷砖、瓦等,以及买菜、卖货、出行等,都成困难。一位村民把话说得很激动:“银波,看到这些烂路,我的心都伤透了。”

交通困难,实质问题在“路”,由“路”又引出其它一系列现象,比如黑车横行。民众离不开车,公车数量少,黑车大量出现,政府又在打击黑车,而黑车自身的存在又有其合理性。这是个利益权横的问题。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开黑车,重者将被处以3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有些路太烂,公交车去不了,它本身的数量也满足不了民众的需求,只好由黑车来代替。黑车需要的资金很少,二手市场很容易拿到,即使是一辆大客车,三四千元也搞得定,摩托车就更便宜。

关键还是“路”,有路才能四通八达,投资、办厂、办事、出行都方便。从成本来讲,它也高不到哪里去。农村有“义务工”的规定,出不起钱就出力,完全可以根据未来的“利益占有”的不同,来进行分摊。在外面打工的、办厂的,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就做个表率,只要能够用尽办法监督资金的合法、合理运用,那么这些路就一定能够在最短时间之内修好。有一个村民,离我不远,他在云南开了一个公司,这次投入300 万元人民币,把路修好了。这种大手笔,与一般的村、组情形不一样,所以还是需要群策群力,尽量从公共利益出发,这样才可能圆满解决普遍性的大众问题。

第二,政府应该投入的却投入得太少。

一个地方的发展,是需要硬件设备的,尤其是基础性质的硬件。

把时间拉开来看,第一就是要大量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学校在实质上充当着一种“弃儿”的角色,甚至比“弃儿”还要“弃儿”。也就是说,政府虽然把你抛弃了,但是你还是要供养政府。大家知道,办学校必须注入资金,扩建设施很花钱,但是这些钱从哪里来?从学生那里来吗?这样做会得罪很多人。小学、初中更不应该收费,我们过去强烈批判这种中国义务教育的虚假乃至诈骗,然而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的,恰恰是政府。

学校被逼在这样一条死路上:如果对学生不收费或低收费,那么学校就没有办法办了,除非寻求到社会援助;如果对学生高收费,学校还是没有办法办了,民众会抨击你,政策会打压你。唯一不受影响的是政府,最安全地受益的也是政府,每年这些地方官员都要从每个学校当中提去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资金,其它问题就由学校自己解决,不管你的死活。这种局面相当有害,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最有可能被加害的就是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

关于贫困学生,最近我又见到了几个,细致了解之后发现这里面涉及的面也是广得要命。农民、民工、残疾人,甚至还包括一些退伍军人,他们本来应当享有一定政策优惠和经济补助的,但是结果怎么样呢?上面早就批下来的款没有到达他们手中,国家刚刚颁布的一些律令被忽视。有的政府在这些过程当中扮演了相当不光彩的角色,有钱来的时候,本来应该去落实到基层甚至个人,但是这些钱被卡了,换成百姓的话就是被“吃”了;没钱来的时候,民众办事情必须托熟人,大家都不注重程序,都去走后门,这时程序失效了。那么,在没有后门走的情况下,民众怎么办?这种特色不是个好特色。

更直接的问题是,民众与政府或者说政府与民众之间,缺少实质性的沟通。我为一些村民办事,被称为“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我听起来很辛酸。有的村长拉着我的手说:“银波啊,这里的官跟走马观灯一样,混个过场,连人都会不到。”我想问大家:行政是什么?是行官僚之政,还是行众人之政?若是后者,那么任何行政除了透明化之外,就应当是具体化、深入化。很多时候,你不能等问题来找你,而是必须由你去首先发现问题。退一万步说,即使是做个秀,也比不做好,只要不是到处观光旅游、层层设防,而是表面化或深层化地深入民众,共商大计。跟底层民众打交道,大家要看能为他们做什么,彼此之间有没有什么共同合作的契机。不要忽视他们,因为你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失职或者行政不作为,就很有可能使他们更加绝望,一旦这种绝望成为普遍性的认识,那么这个地方就要完蛋。

第三,警惕计划生育与土葬的实质异化。

这两个问题是此次我回到重庆听到的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被指为“政府敲钱”。“敲”,是敲诈的意思。我知道的几起案件,听起来有些残酷,看起来就更残酷,不知道大家心里是什么感想。其中一家,生了一个“二胎”,被罚20880 元人民币,这一家人交不起,被起诉,法院下达强制执行书,最后,执行没有起作用,因为这家人的处境确实很艰难。于是,这一家的男人被拘留15天,每一天家中的老婆都要交8 元钱,这样才能保证男人在看守所里不饿肚子。15天过后,这家人东借西借,凑了几千元交了上去,剩下的钱必须一个月之内交清,否则又将拘留15天。如果达到三次拘留,那么这个男人就将被判处劳教,刑期是三年或三年以下。有一位村民亲口对我讲:“这样的案子,在我们这个地方不下100 起!”

与政府针对公民大相径庭的,是公民针对政府以及公民针对公民的案件。政府针对公民,可以倚仗国家强制政策,可以倚仗各级机关、机构、单位、组织,可以动用专政手段,然而公民针对政府或者公民针对公民,却明显处于弱势,这在“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这一点上是说不过去的,尤为凸现专制的本色。一般的民事诉讼或者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确实执行不了,只能执行到哪种程度就算哪种程度,如果对对方有涉嫌绑架、拘禁、威胁等,那都是违法犯罪,要被刑事处罚。计划生育的罚款数额、执行手段、震慑程度,演变到今天这样一个地步,我认为是政府首先背离法律原则,以政策代替了法律的规则,过度地侵害甚至迫害公民,这种打着政策与法律的幌子来揽取百姓金钱的手段,极其有害。这种倾向就更应纠正,相关受害者还应反过来控诉行政者,要求相应的国家赔偿。计划生育的罚款和其它迫害手段,在国际上被指为诟病,今后的数额和相应处理方式,绝不能如此野蛮和贪婪。其是非对错,需要一个立法式的重新表决。

土葬也是如此。本来“移风易俗”,实行火葬,拿骨灰盒代替坟墓是为土地着想。但是很多村民说:“深挖深埋,没有影响。”现在的火葬费和火葬前后的冰冻费、红包费等,确实昂贵,农村荒地也多,如果深挖深埋,花费的钱不多,那又会有多大影响呢?我注意到有的地方收6000元,有的地方收4000元,有的地方收3000元,这是明显在赚死人的钱,搞得一般的家庭连人也不敢死,就算死了也要偷偷埋,他们不敢拿去火化,也交不起土葬费。如果深挖深埋还不行,那么能不能想想其它办法来阻止收费,或者说阻止收如此高的土葬费?如果一切有利益可占的机会都被政府控制,且被合法化,那么这种行政就是维护政府利益的行政,而不是为民众行政,它是苛政。这种实质异变是恐怖的,看似道貌岸然的政策法律,却唯独违背了国家根本伦常和真正的道德高度,也不利社会稳定。风可移,俗可易,但这种旷古未有的成本不能由民众来100%地承受。而且,这种骨子里“政府即国家”的规则,必须被抛弃。

──原载《北京之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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