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被捕令人想起明报记者席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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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谦台北三十一日电)新加坡海峡时报特派员程翔被中国当局依间谍罪名逮捕审查,由于他在香港新闻界知名度颇高,又是香港人,令人想起十多年前香港明报记者席阳的窃密案。

席扬早年从大陆移居香港后,进入明报工作。一九九三年九月期间,他在大陆采访期间被捕。同月二十七日,他被中国国家安全局指“从事非法窃取、刺探国家金融秘密的活动”。

九二年距离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不到四年,席阳被捕,不但令香港记者忧虑产生寒蝉效应,也惧怕到大陆采访的人身安全。

当时香港不少新闻同业认为,从中国当局公布的情况来看,席阳索取的金融资料并非很敏感的政治或军事机密,处理上似乎过分严格,于是声援席阳的声音十分强烈。

席阳被捕后,明报首先发表声明,对事件表示遗憾;香港记者协会则要求北京当局尽快让席扬家人及报社得知席阳情况及涉案的具体事由。

同年十月,包括国际记者协会、二十位外国新闻媒体高层和纽约保护记者委员会先后致函中国当局,要求澄清事件及尽快释放席阳。

十月八日,当时的香港总督彭定康对席阳被正式拘捕表示“极度关注”,希望席阳能够得到公平审讯。

一个星期后,美国专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沙特克表示,他曾向中国当局提及席阳被捕一事,但中国当局并未回应。

在香港及海外新闻组织纷纷声援席阳后,中国国安局官员于九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公布席阳案已经结束,移送检察院办理。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在被捕约半年后,席阳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

同年四月五日,一百多名香港新闻工作者到中国驻港机构新华社香港分社大楼外请愿,要求释放席阳;翌日,明报五十五名员工也游行到新华社,要求中国当局尊重新闻自由,释放席阳。

四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席阳上诉,维持原判。

四月十六日,明报在社评书写了“向我们的记者席阳致敬,为中国的司法制度掷笔”,以示抗议。

尽管以后还有人继续为席阳请命,但席阳从此步入牢狱生涯。

一九九七年一月,席阳获提前释放,至此被关押了三年零四个月。

席阳被捕及坐牢一事发生在香港主权移交前,“九七”后已没有出现过类似涉及香港新闻工作者的重大案件;期间北京当局与香港新闻媒体的互动显然比港英政府时代变得密切,譬如中国领导人出访,也会邀请香港记者采访。

这次程翔被捕,却令人勾起对席阳案的回忆。虽然程翔已移居新加坡,但他原是香港人,且为香港新闻界所熟悉。从这个角度看,他的被捕,算是“九七”后涉及香港新闻同业的一起重大案件。

另据学者分析,按照中国法律,程翔所涉及的间谍案,比当年席阳的窃取国家机密案更为严重。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顾敏康今天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话访问时说,在大陆,较轻的间谍罪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情况严重的是十年以上;而窃密罪较轻的一般都是五年以下徒刑。

不过,他表示,即使罪名成立,无论是中国人或外国人,都有可能被提前释放。

此外,根据过往经验,个别外国人在大陆被处罚后,中国当局可以考虑采用“驱逐出境”的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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