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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大主席团决定 复决修宪案得重付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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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一日电)任务型国民大会主席团今天开会决定,六月六日、七日召开修宪会议,七日记名投票复决修宪案。在民主进步党与中国国民党坚持下,国代投票若出现重大瑕疵,经三十位国代连署提案、主席团共商决定后,复决修宪案投票得重付表决。

经过近五小时讨论后,国大主席团下午决定自六月六日下午二时到六月七日止,为国大集会修宪时间。  

国大议事处说明,考量国大集会通知公文送达须三个工作天,主席团才决定六月六日下午二时开始集会,在国大议事规则报告结束后,各政党与联盟可派代表进行修宪说明。 

依政党比例,民进党与国民党各派六人、台联与亲民党各派三人;其余国大席次五席以下各政党、联盟各派一人,每人发言时间为七分钟;六月七日上午九时邀请立法院莅国大修宪报告后,十时开始修宪复决记名投票,下午五时前完成投票。

这次任务型国代选举是依据政党修宪立场投票,为避免国代违反政党立场投票,发生宪政危机,民进党与国民党坚持“重付表决”规定,纳入国大修宪复决办法。

经协商后,主席团决定“重付表决”须在投票发生重大瑕疵、三十位国代连署提案及主席团共商决定后,得重付表决。台联希望纳入原国大议事规则第五十四条,二十位国代连署提案、出席国代过半数同意后,得分案表决规定,因违反国大职权法第九条全案表决规定,被主席团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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