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草:暮云春树 长系怀远

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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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8日讯】我与张林先生在2002年8月喜结连理,大约一个月后就到了中秋节,那时我和张林先生都沉浸在新婚的喜悦和对人生未来充满美好憧憬的心境中,所以婚后的第一个中秋节我们认认真真、欢欢乐乐地准备了好多天,虽然只是两个人“过家家”,但是我俩却自我感觉良好、郑重其事地操持了一番。到了过节那一天中午,我们两人喝了一瓶红葡萄酒,杯觥交错、其乐融融之际,张林先生兴致所至,突然出了一个谜语让我猜,谜面是一句唐诗“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要求打一地名。我猜了好一会儿也没猜出来,后来他提示我说:“这个地方离我们很近,乘公共汽车20分钟就到,是咱俩的家乡”,这时我才恍然大悟,谜底原来就是“怀远”。(即怀远县,是蚌埠市的市辖县。)

弹指间已经三年过去了,今年的中秋节又快到了,但是可以预见的是,今年的中秋节只有和女儿张安妮和我在家度过,张林先生或许届时又被换了一个监狱,或许仍在那几公里外的蚌埠市第一看守所的牢房中,透过铁窗与我同对一轮清冷明月。虽然张林先生与我和女儿相距咫尺,但是高墙阻隔之下却比天涯还要遥远。

最近一段时间,常常一个人孤坐在路边,一边静静地看着人来人往,一边想着心事。读着眼前经过的不同男女的百样面庞和表情,就觉得那每个面庞后面都有一个独特的故事,每种表情后面仿佛都藏着一个希望或者忧伤,每当这时我就会不由地追忆起与张林先生在一起时的那些似水年华。有一天傍晚,坐在路边无意识地仰望家乡怀远方向的天上白云时,一下子又回忆起2002年中秋节的那一天张林先生出谜语让我猜的情景来。也许那时自己刚刚20岁,又整天陶醉在张林先生的无限关爱和二人世界的温暖情绪中,正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单纯时节,当时并没有想到张林先生所说“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到底是想告诉我当时他是什么样的心境,现在才明白原来他是“每逢佳节倍思亲”,在中秋佳节之时更加怀念他远在地球那一边的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他是在用出谜语的方式来表达他无法抑制的怀念亲人的情绪,或许他怕明说出来也会引起我的伤感,从而影响了节日的气氛。

与张林先生相处越久就越知道他是一个非常重情重义的汉子,不仅是对兄弟姊妹、亲友邻人注重情谊,就是对上门讨饭的乞丐也充满同情。他对贩夫走卒、农民渔工、鞋匠车夫等百工之人更是视之为真正的阶级兄弟,愿一生为之作文呐喊。他的文章中有不少就是专门探讨如何解救和帮助那些下岗职工及失地农民的,不光为之呼吁,而且常常对一些陷入极度困境、亟需援手的人倾囊所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具体帮助。

鲁迅与瞿秋白的革命情义流传至今,不仅是一段文人相敬的文坛佳话,更是他俩并肩战斗以笔为剑挞伐社会黑暗、共同追求民主自由理想的真实写照。鲁迅曾有两句话是专门写给瞿秋白作为纪念的,这两句话是“人生得一知己足以,今后当以同怀视之”。虽然张林先生曾多次跟我讲过:“如果鲁迅现在还活着,那么他一定是我的同道。”,但我还是不敢拿张林先生与鲁迅先生同日而语,视为并驾齐驱。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张林先生对同样拥有自由理念和民主理想的朋友,也像鲁迅对瞿秋白一样“以同怀视之”,张林先生与郑贻春先生之间的同道情义,就是目下文坛上的一段佳话。

2002年下半年起,张林先生在成为独立中文作家之前就开始上网大量阅读当代一些知名作家的作品,从那时起我就常常听到张林先生在餐桌上提起郑贻春先生和他的作品,他对郑先生的钦佩之情溢于言表。后来我又多次在收音机上听到郑贻春先生讲话的声音,我也对郑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2003年春天张林先生开始投身写作之后,更是特别关注郑贻春先生的作品,每当在电子杂志上发现郑先生有新的作品发表,他都指示给我看,让我也好好阅读。渐渐地,张林先生随着阅读量的不断增加和他自己作品的陆续发表,他对郑贻春先生的倾慕向往之情也日益加深,终于有一天他找到了郑先生的电话号码,给郑先生打出了第一个电话,当时我就站在张林先生的旁边。从那以后,张林先生就视郑先生为已经相识的朋友,虽然他们两人从未见过面,在那以后的电话交谈次数也不多。根据我对张林先生的了解,我知道虽然张林先生没有说出口,但是在他的心目中郑贻春先生就是他的同志和兄长,他愿以兄之义、以兄之礼事之。在我的记忆中,张林先生常常在三种情况下独自小酌几杯,就是:郑贻春先生有新作发表的时候、杨天水先生有新作发表的时候、他自己有新作发表的时候。张林先生还跟我谈起过等到女儿安妮自己会跑路之后,我们就攒一笔钱,全家去东北旅行一次,去看长白山、黑土地、山海关,也去看望郑大哥这位“关东大侠”。

作为张林先生的妻子我真的很害怕“文字狱”不知道哪一天就会从天而降落到他的头上,也给我们这个贫困交加、好像风雨飘摇中一条小船似的四口之家带来灭顶之灾。有好几次我提醒张林先生说,文风是否该要有所收敛,文锋不要太尖锐,最好是停笔不写等到我们一家人将来安全地到达美国之后再做打算。每当这时张林先生就安慰我说:“没关系!郑贻春才是真正站在第一排挡子弹的文坛战士,老共如果哪一天真的神经错乱了开始文坛大屠杀的话,那也是先拿郑大哥开刀,只要他没事我就没事,天塌下来由他先顶着。”没想到这谶语竟然真的应验了:先是2004年12月3日郑贻春先生不幸被捕,一个月零二十六天也就是57天之后,我的夫君张林先生于2005年1月29日也被当局逮捕。由于当局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刻意封锁郑先生被逮捕的消息,张林先生直到被捕的那一天也不知道郑先生已经先于他被捕了,否则他一定会事先做好心理准备的。从张林先生2005年1月29日被捕那一天起,我就忧心如焚寝食难安,一边带着两岁的女儿安妮一边为联络律师等事多方奔走,以至于心力憔悴,无暇上网去关注郑贻春先生的近况和新作,等到心神稍定正打算给郑贻春先生打个电话通报情况,请求这位关东大侠给予帮助的时候,岂料52天后2005年3月20日竟从网上传来了郑贻春先生已先于张林先生失去了自由的消息。从此以后我是一颗心两处挂,无时无刻不在关注他俩案件的进展情况。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出于女性敏感的直觉吧,我一直觉得郑贻春先生和张林先生非常相似,似乎在冥冥之中有一种特殊的因缘在联系着他们,他们两人年龄相仿,思想和心灵相近,连文风和他们所选择的写作题材也很相似,甚至从最近网上登载的郑贻春先生的照片看来,他们二人的相貌也兄弟般地相像。7月10日我刚得到当局将要把张林先生的案件进一步上移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消息,紧接着就从网上看到了当局要把郑贻春先生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报道,当局对二人所指控的罪名也完全相同,都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当局所引用的法律条文都是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因此我呼吁海内外关注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仁人志士及中文独立作家笔会的会员诸君,今后应当把郑、张两个案件合并为一个案件进行观察。据报道郑贻春先生的案件是由辽宁省政法委书记在暗中一手操纵,并且此人直接对当今“朝廷”之上两个“王爷”级的人负责,接受其遥控。虽然我的手上没有什么具体的证据,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那两位“王爷”也一定正在通过同样的手段遥控着张林先生的案件。我只是希望当今的“皇上”能够提醒他的两位“王爷”,他们即便是“王爷”也必须在“王法”(宪法)的约束下行动,否则草菅了人命事小,影响了“皇上英明”的英名,让“皇上”在当今国际社会大家庭面前把脸丢大发了,那可就事大了。我也想提醒两位“王爷”:从古至今没有哪一种阴谋真的能做到“周”密之至、滴水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二位“王爷”还是要听“先皇”毛老人家“风光长宜放眼量”的遗训为好,不要把权术弄得太过,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否则到了鸣“锣”收场的那一天你们会真的很后悔自己的阳寿竟然比坐“王位”日子长许多。

我想通过这篇文章转告郑贻春先生的家人和律师,莫少平大律师为张林先生辩护的思路,在为郑先生进行法庭辩护时可以借鉴,请参阅我以前发表的《张翅欲高飞 林中斗恶雕——张林先生案件“公开审理”记实》一文。其中有一个细节之处特别提请你们注意(莫少平大律师特别注意细节问题,他最常说的经验之谈就是“细节决定成败”。),那就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否能够成立,关键是要用“约翰内斯堡规则”来衡量,所谓“约翰内斯堡规则”简介如下:目前在国际上得到公认的《有关国家安全、表达及获取信息的自由的约翰内斯堡原则》第六条规定:“只有当一个政府可以证明以下事实存在,言论才可能以危害国家安全受到惩罚:1、该言论是有意煽动即刻的暴力行动﹔2、该言论有可能会引起这样的暴力行为﹔3、在该言论与暴力的可能性或出现之间有着直接而且即刻的联系。” 这一原则可概括称之为“现实而紧迫的威胁”原则,即只有当言论对国家安全构成现实而紧迫的威胁时,才能构成犯罪。

最后请允许我在此引述郑贻春先生以前发表的文章中的几段话来表达我自己(并代表张林先生)对郑贻春先生的崇高敬意:

★ “如果我被捕,妈,我向你保证,我决不会停止我一如既往的歌哭,我决不会放弃我赋予想像力的文字狂舞,我将会把水上芭蕾或晴空霹雳似的精神园舞曲进行到底,并创建出千古不朽的正义之美学,以向未来的公民们献上一份无愧于现代中国人的厚礼!这个厚礼的名字,叫做“自由”!

★ “我的颠覆,只是想把流氓颠覆成不流氓,只是想把野蛮颠覆成文明,只是想把无耻颠覆成(知道)害躁,只是想把腐败颠覆成廉洁,只是想把禁锢颠覆成自由,只是想把极权颠覆成民主,只是想把密室政治的肮脏、狭小与黑暗颠覆成共和国广场的宽阔、爽朗与亮堂。

★ “世事无常,万一哪天把我抓起来了,我想我的灵魂仍然是自由的。一切阻碍世界文明潮流的,都是对未来进程的倒退和拖累,都是对国家人才资源的浪费和损失,所以我永远乐观。我的乐观是由自信建立起来的。我相信我所表达的思想,将被时代所证实,将被人们所实践。民主事业的进步,需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长期不懈的奋斗,当然也避免不了代价的付出。如果非要我去承受这个代价不可,那么你一定不要忘了,这条路还在往前延伸。”

2005年7月28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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