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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维岳涉贪渎案╱滥权办案 低价豪宅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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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灿坤╱虎尾报导〕前云林地检署检察官徐维岳涉嫌贪渎案,云林地检署昨日提讯在押被告林志贞,了解徐维岳以低价向其购买豪宅有无涉及利益输送,并考虑说服她转为污点证人,林志贞则坚称徐维岳购屋是单纯商业交易,讯后林志贞还押。

另外,徐维岳调职澎湖地检署前指挥刑事警察局侦六队四组侦办职棒签赌案,事后爆发收贿疑云,侦六队四组组长林续鹏也遭收押,不过主任检察官蒋得龙昨上午主动与侦六队副队长刘克昌接洽后表示,职棒签赌案原则上仍交由侦六队四组侦办,检警就证据补强及厘清疑点交换意见。

办案人员指出,林志贞今年与晏子明发生民事纠纷,涉嫌透过检察官徐维岳以侦办刑事案件为由迫使晏子明还债,事后林志贞疑以低于巿价将1栋位于台北县新店市大台北华城的豪宅售予徐维岳酬谢,9月6日林志贞与徐维岳等9被告遭云林地检署声押获准。

检调根据卷证显示徐维岳购屋事宜应由林志贞一手打理,因此主任检察官林志峰昨日提讯她进一步厘清案情。

据侧面了解,检方曾表明有意透过认罪协商,只要林志贞提供案情可以将她由被告转为证人,同时不追究其贿赂公务员刑责,但林志贞毫不松口,指徐维岳购屋纯属一般不动产交易。

林志贞供称,当初她是以6百万元购入这栋房子,转手售予徐维岳是以原价卖出,并未低于巿价,她同时供称,相关细节详载于买卖契约书,必要时能够出示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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