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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生署:不鼓励民众赴中国接受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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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十四日电)台湾卫生署医事处长薛瑞元今天表示,台湾病患前往外国接受器官移植的国家,仍以中国最多,但中国的移植器官来源在国际社会引起很多人权问题质疑,加上无法确保手术品质,卫生署不鼓励民众前往中国接受器官移植。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赖清德(台南市)上午在立法院召开“台湾移植器官病患权益公听会”,薛瑞元会中表示,若有医事人员中介到中国接受器官移植,病患接受度更高,却违反医学伦理,已要求医事人员不得介入有偿或无偿的中介行为。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周章钦表示,台湾民众到中国接受器官移植,摘除器官可能触犯重伤害或杀人罪,就算是境外犯罪,依刑法规定,若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一样适用刑法。若有人中介,可以共犯方式处理与司法侦办,相关情形都可能触犯法律。

台湾肾脏医学会秘书长陈永铭说,目前并无确切数据指出须洗肾的末期肾衰竭病患,究竟有多少案例前往中国接受肾脏移植,但印象中台湾一年执行肾脏移植约两百到两百五十例,差不多同样数量的案例也在中国进行,但失败率多高,相关资讯不公开,无法确知。

他呼吁台湾病患,到中国接受这类治疗须小心,否则可能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触犯伦理规范,“救一个人的生命,却危害另一个人的生命”。

曾发表“中国共产党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独立调查报告”的麦塔斯(David Matas)表示,台湾政府可提醒民众,前往中国接受器官移植,器官来源可能就是被杀或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台湾也应支持跨国调查,促使中国政府回答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质疑。

一同参与独立调查的前加拿大亚太司长乔高(David Kilgour)则说,若人类不遏止这样的事继续发生,说不定下次就是佛教或伊斯兰教遭中共定义为邪教并遭迫害。

前纽约西奈山医院病理科医师王文怡指出,台湾民众极可能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到中国接受器官移植,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邪恶政权”中共。医师都曾发誓要以治病救人为天职,但中国医生在中共宣传下扭曲人性,让全世界与台湾人民知道中国发生什么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赖清德表示,台湾应鼓励器官捐赠的风气,但并非一蹴可几,卫生署还是应增加预算,加强教育人民,不要到中国接受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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