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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推国民参审制 司改会:期能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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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二十一日电)司法院刑事厅拟订“国民参审试行条例”草案,广征各界意见,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高涌诚今天表示,相较于专家参审制,司改会肯定司法院透过国民参审制落实司法民主化的大方向,希望司法院除能制定民主化、精致化的法案,并能有加强法治教育等相关配套措施。

高涌诚表示,相较于国民参审制,司法院近年来较积极推动专家参审制度,在国外,专家参审制有局限性,并非适用所有类型案件,多是适用于特定领域案件,以丹麦为例,因贸易发达等特殊环境因素,由商事法院采用专家参审制,请企业界商会人士参与审判。

他指出,司法院师法国外拟订专家参审制,却扩大适用范围,尤其专家参审适用于刑事案件的作法,是国外少有的作法,况且,专家在以往审判过程中都是鉴定人的角色,依现今当事人进行主义潮流,未来专家应改为证人的角色,使所提出的鉴定结果,可供检方和被告诘问,让被告对鉴定结果可表示意见。

高涌诚表示,司法院所拟的专家参审制,却将专家拉到审判台,使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心证,同时证人对鉴定结果无法表达意见,有侵害宪法对被告诘问权的保障的疑虑。

比较国民参审制与专家参审制,高涌诚指出,两者完全不同,专家参审制立基于法官在法律外知识不足,藉由专家补足不足部分,但国民参审制是藉由非专业人士、非职业法官的人民参与审判,使法官能贴近一般人民视野、不关在象牙塔里审判,落实司法民主化。

高涌诚表示,国民参审制施行后,未来法官对类似玻璃娃娃、关爱之家等社会瞩目案件,均可藉由国民参审,真正了解民间想法,因此,相较于专家参审制,司改会赞成国民参审制,期待司法院能拟订民主化、精致化的法案。

他指出,在司法院草拟国民参审制的同时,希望对如何加强法治教育,提升国民法治水准和精神,如何确保参审官操守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非职业法官的人民如何面对担任参审官的压力,均能有相关配套措施,进行实证研究,再正式施行国民参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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