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买到仿冒品 求偿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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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珮华/专题报导

花了上万元,还是买到仿冒名牌包?多位读者向本报爆料指出,Yahoo!奇摩拍卖某卖家所卖万元名牌包,为中国制仿冒品,买家不甘受骗,向台中保智大队报案,并向Yahoo!奇摩申诉要求赔偿,但申诉一个多月均无下文,而保智大队也查出,卖家电脑IP在中国,台湾警方无管辖权,买家投诉无门,颇感无奈。

卖家在中国 法律管不到

疑似买到仿冒名牌包的郭姓买家,是在10月间向该卖家以9,100元,买下LV“典藏新款经典侧背包”,郭姓买家表示,收到商品时,发现包包是由广州寄出,且商品散发出难闻的味道,郭姓买家追根究柢,买了真品两相对照,发现该卖家所卖皮件,与真品质感差距甚大,加上寄件地点为中国,认为应是买到仿冒品。

郭姓买家透过拍卖评价向卖家抗议,要求退货还钱,但卖家拒绝,写e-mail也没有回应;向Yahoo!奇摩申诉,公司并未受理。郭姓买家表示,他也曾向台中保智大队检举,但保智大队看了卖家发出催款电子邮件之后,指出卖家网路位址(IP )在中国,台湾警方无管辖权,郭姓买家求助四处碰壁。

另一买家刘太太,则是用10,100元买下号称是“LV新款束口名媛手提包”,该卖家卖的精品约是正品价格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令她相当心动,但为了怕买到假货,所以先到LV直营店买了一个同款的包包作为比较。

刘太太收到卖家寄来的手提包后,立即发现是由中国寄出,且商品与LV直营店所贩售者质感明显有差。她表示,曾要求LV专卖店店员为其鉴定真假,但店员表示,并不提供鉴定服务,还告诉她仿冒品抓不胜抓,消费者应在直营店购买才能有售后服务。

该卖家在Yahoo!拍卖上拥有个人商店,在另一拍卖网站露天市集也有刊登,Yahoo!拍卖刊登商品件数约200多件,均为名牌精品皮件、服饰、配件,其中也包括市价百万元的萧邦钻饰,至上周止,仍有买家透过评价指出其贩卖假货,从该卖家负评来看,总计被指为仿冒品的金额约在五万元上下。

可向公正第三者报案

记者以该卖家的id进行查询,发现包括Yahoo!奇摩知识+在内的讨论区,都有询问该卖家是否卖假货的问题,热心网友提供不少辨识方式,也多认为该卖家卖的是仿冒品。

Yahoo!奇摩公关主任吴苑如表示,买卖家保障方案一般并不涵盖仿冒品,因为Yahoo!也不具备真品或仿冒品的鉴定知识,怀疑买到仿冒品的买家,可向公正第三者,如品牌权利人,或保智大队等检警单位报案,并出具鉴定书,Yahoo!奇摩就会受理赔偿申请。

品牌权利人不检举 真伪难辨

记者王珮华/专题报导

许多卖家打着“真品平行输入”、“工厂流出尾货”、“名牌outlet购入”等名义,透过网路拍卖以低价出售牟利,买到仿冒品的消费者要求网拍业者监督把关,但网拍平台却也苦水满腹,认为品牌权利人不愿配合检举,双方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之下,最大的受害人就是消费者。

Yahoo!奇摩公关主任吴苑如指出,对于何为真品,何为仿冒品,拍卖平台没有辨别的能力,因此要靠权利人检举。吴苑如说,目前Yahoo!奇摩拍卖与瑞士钟表公会、Nike等品牌有进行合作,权利人提供型录让Yahoo!拍卖在监督上架商品时有所依据。

“但LV等精品业者,对于我们主动请求配合时,却回应表示,网拍买家不是精品的目标客户,连实体仿冒品都抓不完,”吴苑如说,精品业者对检举网拍仿冒品的态度并不积极,甚至不愿意协助消费者进行真品鉴定。

台湾LV传媒经理黄建雄解释,LV对真品的态度很清楚,LV没有outlet,也没有批发或免税店通路,“只要在直营店购买的才保证是真品,其他通路我们一概不保证,也不提供鉴定,”黄建雄说。

网拍平台业者批评LV不配合检举,黄建雄认为,网拍不是LV的通路,“不是我们的通路,我们不需要为此负责,”至于网拍业者收了服务费却不能保障买家的权益,“在道义上实在说不过去。”

正因为精品业者不想管,网拍业者管不了,导致许多仿冒品卖家利用双方的心态,在网拍上大卖仿冒品,还大言不惭表示“我是正品”。以读者爆料的这位卖家为例,就在“关于我”中呼吁买家,“不要送专卖店鉴定,因为精品业者为了自保,一定给予否定的答复”。该卖家并提供位于北县多家皮件师傅的电话,表示可提供商品售后保养与维护,以取信买家。

今年9月,LVMH集团控告拍卖网站eBAY,指其放任仿冒品充斥,外电报导,LVMH指出,光是今年第二季,eBAY上30万件Dior商品与15万件LV商品,有九成是假货,并求偿3,700万欧元,为精品业者控告网拍业者的首度出击,也显示网拍仿冒品逐渐威胁到精品业者生机。

在无法完全杜绝的情况下,网拍业者建议从买家做起。吴苑如指出,仿冒品相对于真品,价格是比较低的,如果执意要购买这些低价精品的消费者,可能得自己承担一些风险,若消费者觉得不能承担,可要求面交,并请卖家出示相关购买证明,若对方不愿意,宁可放弃这笔交易。

可控卖方违反商标法、诈欺

记者王珮华/专题报导

在网拍平台上买到仿冒品,个人权益应如何保障?中天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涂成枢表示,受害人可以控告卖家违反商标法,若所买商品价格与真品差异不大,甚至可以控告卖家诈欺。

一般民众在网拍上误信卖家的商品叙述,结果买到仿冒品,买家若向卖家求偿不果,就会想到要求拍卖平台负起赔偿责任,但据Yahoo!奇摩买卖家保障方案,只有诈欺,并诉诸检警,才可能获得损害赔偿。

涂成枢表示,公平交易法第21条规定,广告媒体业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刊载的广告有引人错误之虞,须负起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以卖家卖仿冒品来说,拍卖平台是否明知或可得知,是重要关键。除非是明定不能贩售的违禁品,否则拍卖平台一般不具真品鉴定知识,可以说自己不知道,就无须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难道无法有效制裁仿冒卖家?涂成枢建议,受害者可以报警,对卖家提出违反商标法的告诉,这时,精品品牌权利人就有机会配合检警,鉴定商品的真伪,且仿冒品与真品价格若差距不大,还可以控告卖家诈欺,违反商标法与诈欺,都是刑事罪,违法者可能得入狱服刑,且不能透过和解撤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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