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立 : 让人民审判“政治杀人犯”

李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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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讯】看了“开放”杂志九月号蔡咏梅“从家族悲剧走向历史真实”以及十月号王友琴“文革受难者的孩子们”两篇文章(下简称蔡文、王文),想起自己在中国大陆三十 多年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感想连翩,不由得像王文中的美国记者潘文一样慨叹:“中国人的正义感都到哪里去了”?

蔡文说:“上海有位著名音乐家陆洪恩因为反对毛泽东、反对文革,被当局枪杀在文革中,他的儿子文革后结婚生子,但他从来没有把父亲惨死于文革的事告诉妻儿,有关其父之死的资料悄悄地放在他的工作单位,害怕妻儿知道。

正是由于许多像陆洪恩儿子这样的中国人怯懦地选择了沉默和回避,任由儿女被当局篡改的历史教育洗脑,结果他们的子女竟认贼作父,将父辈的迫害者当作历史伟人来崇拜,甚至肆意谩骂敢于披露历史真相的勇者,中国现实的荒谬真是莫此为甚”!

关于原上海交响乐团总指挥陆洪恩先生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惨案,现在已经有不少回忆文章见诸报端,其中以刘文忠先生的“风雨人生路”最为详尽。刘先 生的哥哥刘文辉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首批被枪杀的反文革勇士之一,刘先生本人曾经和陆洪恩先生关在一间牢房里,亲眼看见陆先生是如何公开抵制八个样板戏和反对 文化大革命的,每次被拉出去批斗,总是被打得遍体鳞伤,但他始终不屈不挠。最后,当局把他们牢房十四个犯人全体拉到训导室,要陆洪恩先生抉择生死,陆先生 慷慨激昂演说了二十五分钟,历数毛泽东江青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罪行。陆洪恩先生知道以一己之力抗拒暴政,必遭没顶。他告诉刘先生,妻子已离婚,在美国纽约演 奏钢琴,有一个儿子在上海,再三叮嘱刘先生如能活着出去,一定要告诉他儿子,他是怎样死的。数日后,陆洪恩被当局枪杀。后来,刘先生出狱后按址寻找他的儿 子,不料大门紧闭人去楼空,向邻居打听,回说“他儿子好像也进去了”。如果所说属实,陆先生的儿子也曾经因为父亲的问题或者拒绝和当局合作,或者其他政治 原因被关到监牢里,照理说,他应该更明白文化大革命倒行逆施的本质,更为自己父亲坚持真理的英勇行为自豪,何以将英雄父亲看作见不得人的丑类?是严酷无情 的社会现实,还是自己怯懦的劣质?真叫人慨叹。

王文则是说原江苏省教育厅长吴天石及其夫人南京师范学院教务长李敬仪,是文革中全国最早被暴力打死的教育工作者,文中说:“一九六六年八月三日,南京师院 学生冲进吴李的家,把他们拉到南京师院召开“批斗黑帮分子大会”,有人动手打他们,有人把装垃圾的铁丝篓扣在李敬仪的头上,接着他们又被拉到大街上“游街 示众”。开始时李敬仪和吴天石还被人架着走,不久李敬仪就昏迷过去了,被人从学校向闹市区拖了一里来路,在游街过程中就已气绝身亡。吴天石在游街后又被拉 回学校继续斗争,双臂被扭成骨折,双腿瘫痪,脑水肿。昏迷两天后于八月五日死亡,两人的年龄分别是五十三和五十六岁……。

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在文革后发表的自传中提到,当时他曾当面向毛泽东周恩来报告吴天石被打死一事。非常明显,这种暴力迫害和杀戮是在文革最高领导人的 鼓励和指导下进行的。南京师院的造反派就取名“八三革命造反师”,他们建造的毛泽东塑像高度八点三米,显然是肯定那一天的行动所代表的暴力迫害思 想……”。

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潘文在最近出版的“中国课,五个同学和新中国的故事”中写道:“八月三日吴天石夫妇被打死时,他们的儿子吴□晴正在郊区农村劳动, 偶然听到两个中学生谈论师范学院打死两个人,竟是他的父母。他立刻进城回家,那时他十五岁,他姐姐也是中学生,教他怎样回应这件事,就说母亲死于高血压、 父亲死于慢性肝炎……,两个人都没有哭。

一九七一年林彪死后,一些老干部复职,给一些被打死的人平反,吴天石也在其中,这样吴□晴得以离开农村参军,在军队中加入共产党。文革后成为南京大学七八 级学生,毕业后到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教书。文革中他父母就是在这所学校里被人打死的,他常常和当年的行凶打人者擦肩而过”……。

王友琴说:“我曾经托几个认识吴□晴的人与他联络,希望了解关于他父母之死的更多情况,至少请他把我已经写好放入网上文革受难者纪念园中关于他父母的文章 校读一遍。特别是在我听说吴□晴现在是大学的历史教师时,更觉得可以请他这样做,因为不需要对一个历史教师解释书写历史的重要性,何况这历史和他父母被害 有关。可是,数年过去了,我的请求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美国记者潘文说:“假使我的父母被政权杀害了,我会投入我的生命来复仇,来从事政治活动,至少,要把省公安局秘藏的证据都挖掘公布出来,为什么吴□晴不这 样做?他的正义感(Justice)在哪里?为什么在中国这种事情的结局总是坏人–准确地说是谋杀者–得以脱身”?

是古以来,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多少英雄豪杰为报父仇,卧薪尝胆,矢志不忘,最后得以伸张正义。我真为陆洪恩的儿子、吴□晴感到难过。笔者在这里不是鼓励 陆先生、吴先生去报复私仇;而是希望他们尽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把自己父母惨死的经过公之于众,让大家知道那段惨无人道的历史,汲取深刻的教训,避免灾难 重临。请想想看,如果杀害自己父辈的不是个体行为,而是社会行为,罪魁祸首是整个专横血腥、无法无天的社会;而这个万恶的社会,不但杀害了自己的父母,还 杀害了千千万万无辜的同胞,我们还能无动于中吗?如果采取沉默和回避的态度,连一声批判都不敢,实在枉为人子,更加愧对斯民!

由此,我想起了很多亲身经历的文革往事。文革期间,我中学的母校著名的广州广雅中学也发生了血案,我们同级有一个考上华中工学院的学生,名叫丘成煜,出身 自高级知识份子家庭,大学毕业后我还在火车上遇见过他。1967年夏天,他在广雅中学读书的弟弟丘成昆,参加了学校造反派组织“四一O”,在广雅河边被另 一派主要由高干军干子弟组成的“毛泽东主义红卫兵”从背后开枪射杀,尸体跌落广雅河,年仅十七岁。近年看到广东著名的散文作家秦牧先生回忆文化大革命的文 章,其中有一段说:“人们咬着匕首,抬尸游行,在一些中学门口,看到因武斗而死的学生的讣告,上面大书:“享年十七岁,永垂不朽”等等字眼。”不知道秦牧 先生在这里所写的是否就是指广雅中学的丘成昆,我高中同学的弟弟。

我又想起了1968年上海“清理阶级队伍”的恐怖情景,那时候我是同济大学城市建设系四年级学生,在这场来势汹汹的运动中,同济大学包括副校长蒋梯云、数 学教授孙国楹先生等近四十人被迫自杀(王友琴女仕的“文革受难者”一书中均有记载)。我们班长是1962年江西省高考状元,只因为背后说了几句对毛泽东江 青不敬的话,就被打成反革命,大会小会批斗,被打得鼻青脸肿,走投无路,年仅二十三岁,就被逼得跳楼自杀,从四楼跳下来翻了一个身,大难不死终生残废。即 将出版的拙作“中国–一个普通家庭的故事”对此有详细的记载,还附录了原上海第一医学院学生张洁华先生的文章“记文革中“上海高校暗杀毛主席小集团” 案”,作者张洁华先生当年也是二十三岁青春年华,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也被迫跳楼自杀,自杀未遂后,同样遭到极其残忍的折磨。当年,我在同济大学学生宿舍 西北一楼后面的小路上,亲眼看见一个二年级高个子学生跳楼而死,脑浆流入水泥地砖的间缝中,就是张先生在文中提到的他高中同学费叔子。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西南大山区,1968年9月到广西南宁报到。当地人告诉我,不久前,中央文革为广西两派大规模武斗专门发出了著名的“七三布告”, “联指”一派得到军队的支持,将邕江河水灌入下水道和地下防空洞,将过千名“四二二”一派的人活活淹死,尸体腐烂发臭,令到整个城市的自来水都带有腐尸的 臭味。后来,我被分配到建筑工地,随车路经广西省宾阳县,司机告诉我,不久前这里曾经是一个杀人的屠场。“七三布告”后,光是宾阳县被杀的五类分子就达到 5000多人,很多地主富农家庭被满门抄斩,连七八十岁的老人和吃奶的婴儿都不放过,其中许多被石头活活砸死,尸体沿着西江一直流到珠江口的广州和香港。 希特勒德国法西斯实行的是种族灭绝;毛泽东中共法西斯实行的是阶级灭绝。多年后,我在香港看到一篇关于香港历来扮演了大陆战乱避难所角色的文章,提到文化 大革命期间香港不但接受了数以万计大陆偷渡来港的政治避难者,而且还安葬了数以万计沿着珠江河漂流下来的浮尸,题目是:“生者安居,死者安息”。

海外网站上有一篇郑义先生写的“广西文革屠杀及吃人纪事”,作者亲身到广西各县调查搜证,举出很多调查实例,证实1968年7月份,毛泽东及中央文革的 “七三布告”出笼后,广西各县各公社普遍活活杀死五类分子全家的惨剧,还出现很多吃活人心肝和皮肉的人间惨剧,情节惨不忍睹,令人不忍卒读。究其原因,除 了广西自古以来一向民风慓悍,民智未开的因素之外;罪魁祸首毛泽东共产党号召消灭阶级敌人难辞其咎,各级浑浑噩噩的共产党官员难逃罪责。该文透露,当年在 宾阳县指挥大屠杀的一个解放军副师长,后来居然升任广州警备区副司令,虽经宾阳县政府代表全县人民数次向中央要求追究责任,如今仍然在广州逍遥法外。

后来,我在香港还看到资料,文化大革命中,广西宾阳县、湖南道县和北京郊区大兴县是全国杀人最多的县份。湖南道县共有9093人非正常死亡,其中被杀 7696人,被迫自杀1397人,未成年826人,最小的出生才十天。北京郊区大兴县大莘庄公社中心大队贫协主席一个人独铡十六条命,直至刀刃卷口,最后 自己瘫倒在地上。最不忍卒读的是活埋婆孙两人,当凶手扬起第一锹泥土,黄发稚孙不知死之将至,哭着说:“奶奶,眯眼睛”。白发老人凄伧无力地哄他:“好乖 乖,一会儿就不眯了”。读之令我无法不泪流满面,相信每一个有良知的读者看到这里,也会如此,也一定会和我一样为这些苦难的同胞落泪。

以前,邓小平尚且承认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大浩劫”,容许揭露和批判文化大革命;今年是文化大革命四十周年,现今的当政者却对此讳莫如深,自己独霸话语权一 声不哼,还不准别人提起,仿佛这场震撼世界的民族大灾难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王友琴女士穷多年精力收集资料、探访文革受难者家属写出“文革受难者”一书; 我们现在回忆四十年前血淋淋的历史,都是为了让后人知道,避免悲剧重演。笔者认为,为此目的必须“扶正黜邪”,除了用中华传统道德教育下一代,重振民族之 风;还必须让罪恶得到应有的惩罚,使大家都知道恶有恶报,所有直接间接的杀人责任者都应该受到人民的审判、历史的审判。

笔者的父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曾经双双被“隔离审查”和批斗,父亲也曾经被罚跪和抠打,每当想起无辜的父母所受到的屈辱,至今仍然心有余痛。全世界民主正 义的国家,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尊严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为什么我们中国就要例外?正如美国记者潘文先生所说的:“为什么在中国这种事情的结 局总是坏人–准确地说是谋杀者–得以脱身”?

公正严明的法律是民主自由的根基,也是国家繁荣富强的希望所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谁的生命比别人的更可贵。数千万同胞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 应该追究“刑事杀人犯”和“政治杀人犯”的责任。比如说,直接抠打和杀害陆洪恩先生的狱卒、拖吴李游街和残害他们的红卫兵、“红八月”嘴吐脏话手挥铜头皮 带在北京街头打死一千多人的高干子弟红卫兵、在广雅河边枪杀邱成昆的“毛泽东主义红卫兵”、宾阳县、道县、大兴县杀害数万人的刽子手,特别是那个独铡十六 条人命的贫协主席等等……,都是“刑事杀人犯”都应该追溯杀人责任。又比如说,发动无数政治运动,数十年来从“反AB团”、发动内战、肃反镇反、土改、反 右直到策动“文化大革命”导致数千万人被迫害致死的毛泽东、助纣为虐,主持土改杀害地主富农,为大跃进火上加油导致数千万人饿死,四清运动整人无数的刘少 奇、在各省市报告饿死人的情况下仍然批准出口大量粮食引至全国大饥荒的周恩来、八九民运中下令开枪的邓小平……,全都是“政治杀人犯”,也都应该受到人民 正义的审判!陆洪恩儿子、吴□晴、全国文革受难者家属、全国历次运动中数千万被迫害致死的同胞的家属、全中国人民都应该团结起来,为自己也为国家民族争民 主、争自由,到了人民大众真正当家作主的那一天,把他们一个个都请出来接受全体人民正义的审判! @

(写于11月4日,纽约)

──《观察》首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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