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琦:官员群控赖富元 法庭失控检察官小跑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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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讯】<--ads-->
2006年11月2日,赖富元“妨害公务”案在成都温江再次开庭。由于官员集体伪证指控赖富元,而法官又拒绝官员到庭做证并多次打断律师辩护,纵容控方, 导致法庭几度失控,村民冲向审判台,最终,法官见无法做出有罪判决,当庭宣布变更罪名改日再审。激起村民愤怒,围聚法院,检察官则在法警护送下小跑脱身。

律师随后也“最后通牒”:拒绝参加今后的所谓“庭审”。

法院审巨贪,必须防止黑社会暴力抢人

成都温江公平镇太极村6组组长赖富元颇具经济思维,人缘又好,开办有服装厂和服装销售店等。巧合的是,当地政府通过全国新闻机构热炒的[花博会]需大量征 地,赖富元辖下的两百多亩顿成黄金热土。可偏偏赖富元说自己不能作主,还举报温江国土局长弄虚作假倒买倒卖土地,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 4月24日下午,八名警察冲进赖富元家,把他暴打昏迷后抬上警车拉走。

村民围聚温江法院

同日发生集体跳楼警示温江拆迁危局

其后,爆发了大批农民围困温江当局并遭到镇压的事件。

8月13日起,六四天网以《[甲长]反目 遭内部清算入狱》为题做了报导,介绍了赖富元遭当局迫害入狱的事实,加上众多电台、国内外网站的转载和中国邮递向国内的大量发送,温江村民更加理直气壮。

8月23日,赖富元案以“妨害公务”为由在成都温江法院开庭,辩方律师冉彤为其作了无罪辩护。此后,成都市公安局王雄副局长等直接前往温江与村民对话,村民们陈述了赖富元遭到陷害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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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赖富元次日村民围困当局


警察对付声援赖富元的村民


温江当局在今年8月24日第一次开庭审判赖富元前,通知全县公安、武警和各派出所,“法院审判一个600万的巨贪,必须防止黑社会暴力抢人”,要求以上单位都派人前往温江法院加强戒备。

审判后,天网以《孩子拖着警车 爸爸,我要爸爸!》为题做了详细报导并配以大量图片,加上老百姓口口相传,公安武警终于明白审判的是一个受到海内外高度赞誉的农民维权带头人,便纷纷私下痛骂温江当局[公权私用],导致11月2日开庭时,公安、武警和派出所人员几乎不再出现,仅有少数便衣与法警共同维持程序。

8月审判,孩子拖着警车爸爸,我要爸爸!


赖富元母亲很孤独


赖富元服装厂全面停工

官员臆想算证据 法庭审判成闹剧

11月2日开庭前,温江县村民多次联系六四天网,希望我们前往当地旁听赖富元案件的审判。而此前,我们已经10多次前往了解温江拆迁情况,明白了不少内情。

开庭的情况证明村民所称属实。

赖富元捍卫的土地将成为温江上层生活版图

赖富元捍卫的土地将成为首席世界总店!


法庭上,检察官自始至终只能使用一些与“妨害公务罪”毫无关联的证据,有趣的是这些证据全部是当地党政官员集体提供,内容几乎是、“赖富元不听招呼”、 “赖富元在会上反对”、“赖富元拒不参加会议”、“赖富元不执行领导的安排”、“赖富元导致政府在村民身上多化了几十万拆迁费”。

其中,检察官出示官员们的证据中,大量使用臆想性词汇“我估计”、“我想”、“我认为”、“我以为”。

而法警高度戒备,庭审过程中两度发现“有人照相、摄影”,并现场抓获,洗白了存储器。当然,法院委派的人员则可以自由录像,但被村民从法庭赶走。

而在法官、法警无法控制局面时,还是律师花费无数口舌,才让村民暂停臭骂。

法官错上加错 检察官小跑脱身

中午12时,控辩双方严重僵持,审判长不仅拒不让提供伪证的官员到庭还多次打断律师辩护,审判长发现于理于法均无法做出有罪判决,便突然宣布:变更罪名改日诉讼。

话声刚落,场面一下失控,早就看穿当局还将错上加错的村民们纷纷冲上审判台,大声谴责。顿时,家属的哭声,听众的唾骂声把“庄严”的法庭掀了个底朝天。

进京告状无门的陈万芳拿着村民联名信[4]


海内外关心法庭上的赖富元并不孤独


眼看检察官即将成为众矢之的,法警们迅速上前拉着检察官出庭,笔者亲言看到法警们护送检察官小跑离开法庭,从后门逃脱。

而在法院大门,众多村民正在围困运送赖富元的囚车,不少便衣动作很大,双方冲撞了10多分钟,在理性人士的劝说下,囚车才在众多便衣法警的护送下离开。

这是,村民看到法院安排的摄像人员继续拍照,便上前指责,几个法警和便衣马上把摄像人员护送进法院大楼。

而法警再度发现一个女性村民正在用手机拍照时,立即上前粗鲁地抢夺,致使始终沉默的男性村民们情绪爆发,纷纷冲上前去……

刚才还很狂暴的便衣和法警马上变得儒雅理性,迅速退回法院大门内,任由众多女性村民围住法院大门臭骂。

警察[疏导]围聚的群众


当局摄像记录在案


律师最后通牒 扬言退出

为避免局面万一失控后当局诬称“聚众闹事”,在温江志愿者强烈要求下,我们离开了现场。

律师的“最后通牒”[1]


律师的“最后通牒”[2]


随后,冉彤律师也向温江法院“最后通牒”:

1、控方提出的第一组证据“证人证言”都是于2006年9月24日,2006年9月 26日取证的,本案公安侦察已于2006年6月30日终结,控方的补充侦察于2006年10月10日才开始,因此上述所谓“证人证言”都是非法侦察取得,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些非法侦察的证据都是在人民法院审理期取得的,完全无视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无视法律尊严。即使是这些“凭空侦察”出的证据内容也是些 依法上访,男女对骂等内容和暴力妨害公务无关。

2、控方提出的第二组证据“证人证言”虽在2006年10月10日后取得,但是和公 诉书所控暴力妨害森宇公司征地毫无关系,全是赖富元“违章建房”影响市容市貌、指使家人咬伤城管干部、 让政府耗费巨资拆危建、装修街边房屋的指控。这种指 控如属实,赖富元早已构成更加严重的犯罪。检察机关发现犯罪不处,避重就轻,已经是渎职,如不起诉只能是网罗罪名,明知无罪而滥用职权,这些所谓“证人证 言”开庭前未呈交法庭律师也不可能阅卷,法官当庭才知道。这种“突然袭击”网罗罪证的手法实在是恶劣之极!

3、本案是否在森宇公司征地中有犯罪行为已非常清楚,控方打着补充追查的名义实际上在搞另案追查,其行为和取得的所谓证据既非法无效也和本案毫无关系。辩护人认为本案的庭审工作已经结束,不存在补充或变更罪名的问题,今后的所谓“庭审”辩护人也理所当然的拒绝参加。

“有罪则宣判,无罪则放人”,请尊敬的法官依据法律和本案证据做出勇敢公正的判决,律师下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到庭只领取本案判决。

闲置的[花博会]场馆还是成都当局的政绩


导致赖富元入狱的举报书


你大碗喝酒,我们也要有口稀饭吃

和谐社会的要旨就是,你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咱们老百姓也要有口稀饭吃。

就像李汶那句普通话广告词: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可以说,赖富元开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均属温江当局任意妄为引起,系咎由自取。而成都市委、政府相关人员也脱不了干系。

从赖富元案件司法程序的严重违法、从当天温江发生的10多人集体跳楼事件[六四天网改日报导]、从“6岁女童维权成功”、从“成都当局包养53头[奶牛] 正在下崽”、从“失地农民点燃汽油 冲向警察”、“从“暴力拆迁[欧洲风情] 胡温批示一钱不值”等诸多事实,我们不难发现:

依法治国、共建和谐社会,不能仅仅成为束缚弱势维权的一个教条。官方必须成为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的楷模,否则,你就无权指责老百姓的自卫手段,更无权“绳之以法”。

怪不得愤青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力推[痞子]手法,以此对付欺压百姓的强势集团。

(转自六四天网中国农民维权专题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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