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 (19)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
张祖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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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和共产党正是抓住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腐败与忽视底层民众利益的弊端,发动了以“打土豪、分田地”为号召的农民革命,采取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并最终把国民党统治者赶出大陆,建立了植根底层、植根乡村的中共政权。但是,毛泽东和中共领导人也未能摆脱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的传统,毛本人具有浓厚的帝王思想,他曾赋诗以超越“秦皇汉武”自诩,又以明朝(因清朝是异族统治)的正统继承人自居。毛泽东曾于1973年8月5日写了一首《读<封建论>呈郭老》(注:《封建论》是唐代文人柳宗元所作的。其主旨是肯定中央集权统一国家的郡县制,批驳代表封建割据势力的“封建制”,肯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郭老”指郭沫若。)的七律诗:“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件须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犹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不从子厚返文王。”1973年9月23日,毛泽东在接见外宾时又说:我赞成秦始皇,不赞成孔夫子。可见,毛泽东对专制暴虐的秦始皇是十分钟爱的。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实行的仍然是高度中央集权的一党专政统治。

在邓小平时代,虽然开启了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大门,但在政治上仍然坚持共产党一党专政。到了江泽民时代,比起前两任总书记来,条件要优越得多;因此完全应该改弦更张,抛弃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切实地推进政治改革,改行宪政民主政治。这方面真应该学学国民党的第三代领导人蒋经国先生,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解中国的社会政治危机,求得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才能奠定个人在历史上的光彩地位。但同样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我们一点都看不到这方面的迹象;不仅如此,谁若提出一些不同的政治见解,还继续沿用专政工具,或严密监控,或横加迫害,或投入大狱,或处以流放。

根据政治发展理论,一个国家要想实现现代化,在政治上应当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这个国家应该是统一的,至少不是四分五裂的;(2)这个国家应该是真正独立的,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挟制;(3)这个国家必须克服个人独裁专制,不能由一个人决定国家的一切;(4)这个国家应该逐步建立起一整套适合经济发展的法制体系和政治架构。这几个政治方面的基本条件不具备,即使一个国家实现了工业化或经济现代化,或者依赖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国民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都只能算作“畸型现代化”,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德国、意大利、日本就是这种“畸型现代化”的范本。因此,“二战”以后,德、意、日都重新制订宪法,采行宪政民主政体。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自1949年中共在大陆夺取政权后,应该说上述(1)、(2)两个条件基本具备。此后,如能在(3)、(4)两个方面下一番功夫的话,则经济起飞、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政治发展的进程早已发端,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会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今日之中国断不至落后如此许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在政治制度方面发生了从极权主义向威权主义的转变,在法制建设方面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社会在摆脱了意识形态的禁锢之后日趋开放;但是,从总体上看来,政治改革严重滞后,现行政治体制弊端很多,致使各方面的矛盾积重难返,并构成了社会生产力继续发展的巨大障碍。

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病甚多,呈现出一种癌变的病理状态。下面仅择其要者予以剖析:

(1)权力的软约束机制。中共建政以后,受史达林主义的苏联模式影响,在经济上实行计划体制,在政治上实行一党专政。一党专政的基本特点就是执政党通过对政权、所有权和意识形态的垄断,实行对国家所有领域的一元化统治。用已故著名美籍华人政治学学者邹谠教授的话来说:就是实行全能主义政治。换一句大白话说,就是共产党垄断了一切权力,不允许人们对之说“不”。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逐步顺应时代潮流,放弃计划体制,改行市场经济。但是,在前苏联东欧各国均已放弃一党制的历史背景下,仍然排拒权力制衡理论,坚持一党专政。权力本身无所谓好坏,关键在于它被用来做什么样的事。健全的政治体制应该具有一整套对权力的硬约束机制,以保证权力被用来做好事、防止权力被用来做坏事;即使出现滥用权力做坏事的情况,也能够及时地发现与揭露,并且尽快予以纠正。而现行政治体制的情况却与之相反,一方面权力集中在党政机关和党政官员手中,另一方面对权力的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却十分软弱。

体制外的监督和制约形式,如政党监督、社团监督基本被禁止;被共产党称之为参政党的所谓“民主党派”对执政党根本构不成任何制约;新闻传媒被定义为“党的喉舌”,只准歌功颂德不准有不同声音;大众传媒受到严格限制。因此,不同意见很难表达,民众及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参与管道十分狭小。体制内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也相当薄弱,法制建设任重道远,司法体制弊端丛生;行政监察部门在多数地方作用甚微,形同虚设;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均设在各级党委之中,对同级党委基本起不到监督作用。轰动全国的原中共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贪污腐败的案件,早在八九民运期间,民众就有强烈反映,却一直拖延至97年之后(由于党内权力斗争)才受到党纪和法律处罚。与之类同的现象还不知有多少,迄今仍逍遥法外,继续恣意妄为。由于权力的软约束机制,导致决策失误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现象也比比皆是。

(2)制度性腐败。今天,自上而下的腐败现象已成为社会的痼疾,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已成为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组成部分。只要舍得花钱,什么违法的事情都可以畅通无阻;连王朝末年的卖官鬻爵这样的丑恶现象也已屡见不鲜;不少部门、单位的领导者俨然就是当地的土皇帝、土霸王。一边是工人下岗、失业,农民生活困难;一边是官员一掷万金、花天酒地。对于这种社会整体性的状况,执政党将之简单化地归因于外部世界价值观念的诱惑,提出是由于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个别党员干部意志薄弱、经受不住考验云云。按照这种说法,只要加强教育、严肃党纪就可以消除腐败现象了。殊不料整党整风搞了无数次,腐败现象不仅未能消除,反而呈愈演愈烈之势,以致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也发出了“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的感慨。可见,导致腐败现象滋生的原因并不那么简单。前文指出:腐败就是“以权谋私”。之所以能够产生这样大面积的以权谋私,显然应从现行的制度安排方面找寻原因。

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官员队伍庞大(据报上披露,1996年底全国的党政工团管理人员超过3600万,占职工总数32%,全年支付的工资奖金为4700亿元;加上农村690万吃皇粮的人,1996年全年的花费约11000亿元,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0%),手中掌握的权力也很大,但是工资收入却普遍偏低(中央部委司局级官员当时的月工资收入不足1000元,还不及大饭店的服务员)。在这种情况下,即官员的工资、津贴等名义收入不高,手中掌握的权力却很大,再加上权力的软约束机制,腐败现象大面积蔓延的原因不就很清楚了吗?故此,我们把这种由于制度安排不合理造成的腐败称之为“体制性腐败”。邓小平曾经明白地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不从制度上改革,仅强调教育和纪律,是只治标不治本,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人治、权治大于法治。人治是传统社会的特征,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在现行政治体制中,人治与法治的成分都有。考量下来,人治的成分远大于法治。法律在今天的中国还远未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连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权威都很成问题,违反宪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却从未出现违宪审查的案例。执法、司法方面的问题也十分严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司法不公的现象普遍存在。人们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也不够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逃税漏税行为都是相当平常的事情。而办事讲人情、靠关系的习惯仍根深蒂固。各级党政官员在处理问题时优先考虑的往往是人际关系而非法律规制。就连中央和省部级的高层官员也都普遍崇尚行政权力,而忽视法制的作用。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在面对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时,多数人会回答权比法大。这种现状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紊乱,交易成本高昂,人际关系复杂化,十分不利于社会稳定与良性发展。

(4)人权与人的自由这一基本价值不被尊重。在中国的政治制度中最为缺乏的就是对人权和人的自由的关怀。虽然现行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而事实上,这些自由并未落实;尤其是后几种自由,人民基本享受不到。一些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士仅仅因为表达了不同的声音就被判处徒刑。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但是由于绝对权力的存在,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每每受到侵犯而感到无奈。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而公民们却普遍感到私有财产缺乏制度保障,政策经常发生变化使人缺少安全感(民谣曰“共产党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因而造成许多人害怕发财致富,想方设法把私有财产隐藏起来甚至转移到国外去。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而在实际生活中,对言论、舆论、传媒、网路都有严格的箝制,根本不允许批评执政党。宪法还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但是在现实中,公民根本享受不到结社自由,组建政党更被视为大逆不道。尤其是当政府部门与公民发生利益冲突时,现行的政治制度和法律规章基本上都是有利政府的,公民总是处在弱势和被侵害的地位。这样的制度导向当然是不利于调动公民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社会责任感的,也容易使公民产生与政府的疏离感、对立情绪,造成社会心理的逆反。

(5)民主化程度偏低。民主化是政治现代化的主要指标,它主要包括公正选举制度的推广,大众参与政治的程度提高,政党和政府机关决策程式的民主化,实行代议制,政治多元化等项内容。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基本承袭了历史上专制主义的传统、并接受了前苏联史达林主义一党专政的模式,因而与现代民主政治相去甚远。这种体制的特点就是权力高度集中,以政党代替民众,以领袖代替政党,发展到极端就是一个人说了算(与君主专制或僭主政治相类似),十分不民主。而且它非常缺乏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正因为这样,才出现了反右派、反右倾、公社化、大跃进、“四清”一直到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造成几千万人非正常死亡和价值几千亿元的人民财产的损失以及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巨大破坏,连国家主席都不能保住自己的生命。1978年以来,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但政治改革却一直裹足不前。邓小平说过要搞政改却未能够实行。胡耀邦、赵紫阳两位想搞政改的党的总书记相继被赶下了台。江泽民主政迄今在政改方面徘徊不前,在意识形态领域还有所倒退。近几年虽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以及村民自治方面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但都没有触及根本的政治体制,社会总体上的民主化程度仍然是相当低的。

我国政治体制的弊病还有很多,以上谈到的只是其中的主要部分。面对这样的现实,如果还不进行政治改革,以从根本上消除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病,同时逐步建立宪政民主体制;反而讳疾忌医,粉饰太平,自欺欺人,则这些弊病(政治癌症)只会愈演愈烈,总有一天会达到现行政治体制所不能容纳和承受的程度(就象清朝末年和苏联东欧曾经发生过的情形一样);到那时,再想搞政治改革则为时已晚。如果一味地抱残守缺、因循苟且,最终只能导致体制崩解、社会失控的局面,那无疑将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又一场大灾难。我想,每一个有分析头脑的中国人都会认为,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待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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