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 (31)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
张祖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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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指出的是,培育公民社会,并不是要发展出与国家作对的社会势力,而是要培育良性、健康、自治的社会因素。这种良性的社会因素能够有效阻止政治权力的过度膨胀,有效阻止政治权力侵犯公民的个人权利,有助于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有助于宪政民主体制的建立。其根本目的是要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一种平衡的和良性互动的关系,以克服此前由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的不平衡关系而产生的种种弊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不平衡以至严重失衡,不利于公民权利的实现和保护,而且会对国家的机体产生消蚀,使国家日趋腐朽、衰败直至灭亡;历史上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后来人当思之鉴之。

在培育公民社会方面,知识份子、企业家、具有现代价值取向的政治精英负有重要责任。邓正来认为:中国的知识份子,一般都具有现代意识和现代化知识,由于社会结构的分化,一部分知识份子转换角色,积极投身于企业家行列,成为引导经济健康发展的中坚力量,而未投入经济活动领域的知识份子,在教育、启蒙、文化建设、研究、理论指导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是推进和指导市民社会(可理解为公民社会的同义语——笔者注)健康发展的知识源泉和动力源泉。企业家是营建、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主要力量,企业家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依契约规则,本能地维护自利的同时能平等地对待他利,从而是平等契约精神的发扬光大者,企业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深刻地体认到负面自由(免受外部力量侵犯和免遭陷入社会混乱和失序的侵扰)的重要意义,从而是稳定秩序和维护公民社会的主导力量;企业家握有相当的财力和物力,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承担者,从而是能影响国家有关决策的一方利益者;企业家所拥有的经济实力和地位,使他们在组织和资助各种群体、社团和利益集团的活动中,起着主导者的作用,从而是组织公民社会的领导力量。而具有现代价值取向的政治精英,因其手中掌握政治权力,能够参与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在社会进步和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过程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应高度重视知识份子、企业家和具有现代价值取向的政治精英在培育公民社会当中的特殊作用。

应努力推进政治改革包括行政改革,通过法治形式,将除必须由政府承担的事项之外的其他社会管理职能还原于社会,由社会组织承担,并以法律保护之。同时,应促进社会自治和基层民主建设,发展城镇居民委员会、乡村村民委员会、行业自律性组织及各种类型的社会团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成员结构,以适应社会进步的要求。知识精英和企业家应增强参与意识,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发出声音,表达意见,影响政策的制订与执行,为公民社会的成长提供知识、舆论和物质形态等方面的支持。

培育公民社会是一项异常艰巨复杂的事业,肯定需要经历一个长时期的过程,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操作上要有足够的耐心。饭要一口一口地吃,工作要一步一步地做。可以先从经济上和文化教育上做起。在经济方面,最重要的就是要发展民营经济(如上所述),促成市场机制的完善,以奠定公民社会的经济根基。在文化教育方面,则应尽力传播和启蒙公民的权利意识及其它各种现代意识(详见本书“第九章 树立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的基本素质,推进人的现代化,以奠定公民社会的人文基础。在上述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公民社会业已建立起来的条件下,则应因势力导,努力推进政治民主化,建立宪政民主体制,以使公民社会逐步走向制度化,并建立起正常的秩序。任何“一口吃成个胖子”的企图都注定会失败,着急上火于事无补,急躁冒进只会坏事。

三、壮大中产阶级

在本书第七章“中国社会各阶层状态”中,已经对中国现实社会里中产阶级的状况作了一定的描述和分析。在第七章中为了保持上下文的整体性,故而采用了“中产阶层”的提法。但是在习惯上,人们通常采用“中产阶级”的提法。因此在本章中改用“中产阶级”,在意义上并无不同。什么是中产阶级呢?根据亚里斯多德的定义,中产阶级是指那些“占有一份适当而充足的财产”的人。在古希腊社会,中产阶级要求维护私有财产权利、商业自由和个人自由以及政治民主,因而是古希腊城邦民主制度的基石。在现代社会里,新中产阶级是宪政民主体制的社会基础。在发展中国家,新兴的中产阶级在其发展的早期,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与专制制度相互为用,但从长期趋势来看,则是宪政民主体制的支撑力量和稳定力量。因为只有宪政民主政体,才能有效制约政治权力对公民权利的危害,才能从根本上保护中产阶级的利益。

在我国现阶段,中产阶级可以界定为,介于富豪阶层和权势集团与贫民阶层之间、拥有一定数量的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人群。其成员主要为各类白领职员、中小企业主、商人、律师;部分中介组织职员、媒体工作者、自由撰稿人、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管理者和农村中的富裕农民等。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下列因素的产生:(1)企业改革初期实行承包制、租赁制、资产经营责任制等,一部分人由此获得高额收入;(2)乡镇企业异军突起;(3)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增长;(4)沿海地区经济高速成长;(5)各级党政机关开办第三产业;(6)大批成功的自由职业者出现;(7)金融证券业蓬勃发展;(8)高科技产业开始崛起;(9)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不断发展;(10)各种媒体和娱乐业、出版业的时兴;(11)各类中介组织和经纪人大量涌现等等,使得中产阶级得以大量产生和发展。尽管缺乏这方面的统计资料,但是,许多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士都认为,目前中产阶级在我国就业人口中大约占到10-15 % 。而在发达国家,中产阶级一般都占到人口比例的50 % 以上(至少占40 % 以上)。显然,中产阶级在我国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如文化水平、受教育程度)都还不高。如果我国的中产阶级能在本世纪中叶占到人口比例的50 % 以上;同时,其普遍的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的程度得到较大的提高;则宪政民主力量就会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专制主义的势力就会大为削弱。秦言在《中国的中产阶级——未来社会结构的主流》(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年版)一书中指出:中产阶级在中国(二十)世纪末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人们拭目以待,期待着他们对中国新世纪的推动与影响。他们有相对独特的社会要求,但他们对社会稳定并不构成威胁,相反,他们是中国社会长治久安的“安全阀”。正因为有了他们,中国未来的社会结构将更趋于合理,更走向稳定。他们也是决定中国最终走向全面现代化的核心力量。因为中国将在世纪之交,不但完成一个农业大国向现代化工业大国的蜕变,而且还要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在这关键的历史时刻,中产阶级作为新生阶级,由于存在于各个阶层,有着广泛性,因此他们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中产阶级决定了中国未来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和资讯社会时代,新兴的智慧群体和知本家(能将知识与资本结合起来的人)群体,将会成为中产阶级的主流,他们对全社会的影响力将空前增强。

正因为中产阶级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我认为,今后的经济改革、社会改革、政治改革都应朝着帮助广大民众脱贫致富、变无产者为有产者、使有产者成为中产阶级、使中产阶级逐步占到人口中的大多数这样的方向进行;而应尽力避免改来改去总是少数人或某些强势集团获利的现象,特别要反对损害绝大多数人利益的“黑权结合”与“黑金政治”。如果在10年以后(2010年左右),中产阶级在我国人口结构当中占据较大比例(如20%到30%),无疑将使我国的稳定与发展具备了一个初步的社会基础。在此基础上,如果再经过30到40年,能使我国的中产阶级(包括他们的家属)在总的人口比例当中占到40%到50% ,则中国繁荣与稳定就会有了一个可靠的保障。这当然是一个很难达到的目标,但绝非不可能达到的目标。在改革开放之初,谁又会想到:才经历短短的二十多年,中国竟会发生这样大的变化呢?谁又会想到在无产阶级革命消灭了资产阶级几十年之后,中国竟会这样迅速地产生出一个新生的中产阶级呢?正像古诗上写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以,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如果国家的领导者真正能够做到高瞻远瞩,励精图治,因势利导,充分发挥人民的聪明才智,兑现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自由权利,排除阻挡中产阶级生长的制度障碍;那么,这样的目标就完全是可能达到的。其实,在我国沿海的一些地区,中产阶级在人口结构中已经占有了很大的比例;只是由于我们的国家太大,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所以要使中产阶级的数量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增长,还需付出很大的努力。

令人担忧的是,根据社会学家的研究,近年来,我国中产阶级的发展呈现出滞缓的现象;另一方面,随着下岗职工的增多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下降,社会的两极分化态势却有所加剧。世界银行1997年发布的一份题为《共用不断提高的收入》的报告中指出,中国80年代初期在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资料基尼系数是0.28,到1995年是0.38。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这一资料除了比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稍好外,贫富悬殊要比发达国家、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都要大。据经济学家分析,中国现时的基尼系数已达0.4,如果短期内没有适当的政策加以调节的话,还会继续恶化。显然,这种局面的出现有着深层的经济原因和政治原因,值得当政者和社会有识之士认真反思,并尽快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否则,中国今后一个时期产生重大的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将难以避免。要想避免危机的出现,就须大力扶持中产阶级和培育公民社会,使之能够有力地支撑起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同时尽可能地减少贫困人口,缩小贫富差距(运用经济的和法律的办法,而不是劫富济贫的办法)。古人说得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待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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