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纠纷多 中国提案要外国配偶挂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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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8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八日电)中国涉外婚姻离婚率高,远渡重洋的中国妇女无法得到保障。中共元老任弼时之女、中国全国政协委员任远征昨天提案,主张加强审核涉外婚姻,身为外国人的一方,须提出能保障中国配偶权益的书面保证。

中国“北方网”报导,这项提案有张海迪、敬一丹、罗天婵等十六名妇女界的中国政协委员签名附议。目前不知道提案通过的可能性或可能的后续发展。

提案建议,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时,须要求外国配偶出具本人纳税证明书或资产证明书,证明具备正常生活收入,且须缴交保证书,保证与中国公民离婚后,负担中国公民归国往返交通费、正式离婚判决下达前的生活费等,以保障中国公民基本生活条件。

近年来随着中国涉外婚姻数量增加,涉外婚姻纠纷愈来愈多;二零零四年,中国民政部门办理四千多件跨国婚姻,同期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将近一千起。

任远征说,中国驻外使馆常接到中国妇女遭受丈夫暴力、性虐待,甚至禁锢的投诉。

据分析,中国涉外婚姻纠纷的原因包括︰中国妇女和外国丈夫在文化、财产等方面差距悬殊,导致双方在生活与沟通方式上存在障碍,新鲜感过后就纠纷不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以及中国妇女“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作祟,使外国丈夫有恃无恐。

提案指出,中国现行法规在保护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侨民婚后的权益方面,明显不足。

中国在一九八三年三月和八月发布的两项涉外婚姻规定中,仅在法律上确认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身份,并未规定审核外国人收入情况,以及婚后生活稳定状态的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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