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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条例修正 李应元:加保年龄拟延至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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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10日电)行政院劳委会主委李应元今天表示,未来劳工保险条例的修正方向,拟将劳保强制加保年龄上限延长至65岁;将欠费征收滞纳金比率由0.2%降低为0.1%,上限由应纳费额的1倍修正为30%,以减轻劳工经济负担。

立法院卫生环境及社会福利委员会上午审查“劳工保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李应元列席报告时,做了以上表示。

李应元表示,未来修法也将朝向扩大强制加保,将雇用员工4人以下事业单位、机构或团体所雇的劳工纳入强制加保,保障劳工加保权益。

他说,修法将朝向延长保险给付请求权时效为5年;并放宽伤病给付等待期规定,将伤病给付由不能工作的第四日起,修正为自不能工作的第三日起发给。

李应元表示,一周内将把劳委会研拟的劳工保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但由于此案费率调整等还牵涉跨部会的意见,还需协调整合,希望在一个半月内将草案送立法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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