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公安交警袒护肇事者 冤民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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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8日讯】

投诉
投诉人:张圣华,男65年正月岀生,汉族,无文化,安徽省濉溪县杨柳乡张庙村农民。

主要反映问题:安徽省肥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局袒护交通肇事者的不法行为。

事实如下:
2005年7月5日7 时40分在肥西县国道206线1080km+790m发生交通事故。

事情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我长期在省会合肥市卖水果,7月5日我到肥西县花岗镇去拉西瓜,在行驶至206线1080km处,我看见右边有一辆客车离我的三轮车有五十米左右凶猛地开过来,本来我想到加油站去洗一下手,但没有敢去,也没有敢拐弯,说时迟那时快,客车的车头撞到我的车尾半身,当时,我立刻晕倒过去,等我昏昏醒过来时,头已经破了,浑身还血淋淋的,并且还看到他的客车是超速,超车还向前开!从客车的屁股后看到超出我的车有十米左右,我的车横在反道上,前车轮被撞掉,后边被撞坏,当时是7点40分,然后他们打120,把我送到肥西县人民医院,抢救了一天一夜,到7月6日中午,我昏昏沉沉到中午打电话,打到花岗政支队,他们不管,打到肥西县交警大队,他们不管,客车车主也不管,也走了。

我家小弟弟于是架着我坐车到合肥市公安局总队报案。坐了一会,公安局叫我到法制处,赵总亲自接待了我,跟我谈情况,坐到晚上8点,他把肥西交警调到公安局法制处,让他们又送到肥西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在医院住院12天抽线,14日坐车到公安局总队问我的事情进行裁决了吗?法制处郑科长把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写给我,我怀疑他不是好人,那时他向花岗镇交警中队打了二十次电话,都无法把他们给叫来,当时我是头破血流,最后还是公安局赵忠,才把他们叫来救了我,所以我不相信郑科长,那天晚上我是在自己家里住的,我有意试验他,打了一次电话,再也打不通了。以后,每天有人暗地跟踪我,后来,我又找赵忠,向郑科长说怎么办,他说:你回到医院继续进行,结果医院说没有钱了,叫我转院,我又到公安局找郑科长,他说:没有钱了我也没有办法呀!

七月二十七日,我又从医院到到公安局找到了赵总,我把医院的情况讲给他听,我在医院住,郑科长把客车放跑去拉人,赵总说:叫我上午在医院等郑科长,由他带我到肥西去办案。结果他没有带我去,下午到医院办案金全是假的,便和我狡辩。下午郑回到公安局,随后我也回到公安局,我又找赵总说,叫我给他对嘴,他躲避,医院给我开转院证,头发昏,头难过,心呕吐,眼珠管断两根,左眼角短块肉,眼包皮短了一层皮,右眼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事实就是这样。他们大官官官相护,贪赃枉法,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因此,我来到北京上访。

要求公安部立即依法处理,把我的伤和额头治疗痊愈为止。

张圣华诉状之一

张圣华诉状之二

张圣华诉状之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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