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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小三通货物中转不通 金门要打宪法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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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倪国炎金门二十七日电)小三通实施五年多,两岸货物和蔬果中转不是不通、就是层层阻碍,金门县政府今天召开协调会,县长李炷烽决定请金门县商业会、蔬果商业同业公会出面,向中央打宪法官司,争取解除限制和求偿。

由于现行依法缴交关税进入金门的中国大陆物品,却不能中转到台湾,台湾物品除供应登记有案的福建台商外,也不能经金门自由进入中国,金门县政府今天召开“金门县蔬果同业公会办理蔬果进口暨台湾货物经小三通中转”协调会,李炷烽决定要打宪法官司。

金门县蔬果公会理事长李永金指出,该会前阵子进口一批中国蔬果,成本要新台币八万多元,却要缴交两万多元的关税、营业税,价格较走私贵一倍以上,也不能中转台湾,政府却放任“地下小三通”,有如“打击合法、保障非法”。

金门县商业会前理事长许峻岷指出,小三通货物却不通,现行台湾商品经金门中转中国,应取消切结书,或予以简化,由出口报关商负责,而台湾商品经金门单向中转不要限制,这样对台湾和金门的经济才有助益。

对于商界怨言,李炷烽表示,政府应鼓励出口才对,但为何对由金门出口到中国的需求却一再限制?台湾货物可经港澳地区进入中国,但为何不能经由金门中转?为何只有台商可因需要转运货品至中国,金门人就不能?他质疑是谁给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这样大的权力。

他说,政府应鼓励出口、行政程序应越方便越好,但现在却不是,小三通相关办法订一大堆,中央、陆委会官员也不一定看得懂,金门乡亲依法缴税,自中国进口物品到金门,金门也是在国境内,为何却不能输入台湾、自由流通?

李炷烽指出,中央对自中国进口金门的物品又不是免税,凭什么限制自由流通,这种规定有无违反宪法公平原则值得商榷,他决定请县商会、蔬果公会等协会出面打宪府官司,并就这几年的损失向中央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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