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慧剑法第二篇 伏魔十三式(1)

李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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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6日讯】前言

中华民族被西魔马列思想毒害已久。西魔斩断我民族之根,废除我民族文化(哲学、文字、历史、语言等)、奴役我国民,破坏我生态环境,割让我祖传国土,使中华民族国之不国,民之不民,文化凋敝,山河破碎,民不聊生,不除此魔,中华永无宁日!

此剑法共一十三式,名曰“伏魔十三式”,专降马列邪魔!

十三,在西方是不吉利的数字,其来源包含着对神的背叛,因此也传递了将受神的正义的审判之义。马列邪魔不但不信神,而且恰是魔鬼撒旦在人间的代理(请读圣经启示录中关于赤龙的记载),其邪恶思想是为了和神争夺子民,破坏神对人类的救赎,以陷人类与万劫不复之境。救赎人类,复兴中华,必降伏此魔,取其最忌讳的十三为定数,辅以十三式剑法,招招刺击邪魔的要害,破解其狠辣毒招。

十三在我中华的数术之学中,表示智能超群的丰成功数,充满智慧是其特点,又以春日牡丹誉之曰:才艺多能,智谋奇略,忍柔当事,鸣奏大功。以十三为此篇剑法定数,也包含以我中华智慧破除邪灵的阴霾毒雾,使日月光照神州,乾坤扶正之意!拳拳报国之心昭也!

第一式:破掌式–破恶浪毒水五绝掌

破除西魔关于社会形态的谬论

  正论:国家是管理机构,而非阶级统治机构。国家是权力机构,而非暴力机构(虽然在某些历史阶段暴力被用来获得权力)。因此,历史是从国家管理方式、权力分配的角度来考察的,而不是以阶级状况来考察的,虽然阶级这种考察社会的经济角度是历来存在的。
  [注:正论,是指在严肃的学术态度下得出的结论,它可以不完美,可以有纰漏,但它不会强词夺理,生搬硬套,武断专横,而是以理服人。在此,同时也包含正统之意思,我中华的历史当然要以中华的历史观来解读,此为其一;另一方面,我们在吸取西方的学术时,当然要精华而不要垃圾,因此,居九五之正才能尊王攘夷,此正位当然是我中华民族,此谓正统。]

  谬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将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是最后一个阶级社会与剥削制的社会,而共产主义社会将实现消灭私有制、无剥削无阶级的社会。
  [马克思逻辑混乱:奴隶是存在的,但存在一个奴隶制社会吗?如果存在,为什么下一个社会又叫封建制社会,而不按其所说的阶级关系称农民制社会呢?一会儿以阶级特征来标志社会形态,一会又以国家管理方式来标志,在同一个公式里搞出两套体系,两套标准,硬往一起凑,多少年来,又有多少人发现这个大漏洞呢?执行双重标准,看来共产党的老祖宗早就谙熟此道。]

还是让我的利剑来刺穿这些不堪一击的谎言谬论吧!哈哈哈哈,且看我慧剑门独孤九剑如何笑傲江湖!

多少年来,这一套谬论主宰着共产主义荼毒下的中国人的思维,在人们反封建反资本主义的狂言乱语中,真理离我们越来越远了。马列思想篡改中国历史使多数中华儿女割断了自己的历史,最终迷失在后现代的迷雾里,吸食着西魔的邪气,病入膏骨,咽咽一息,不但失去了民族特性,也失去了当今文明社会的几乎所有重要特征。

惟有破除西魔的毒咒,还我中华历史的本来面目,也才可拯救迷在毒雾中的国民。

1。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真貌

马列学者强行篡改历史,煞有介事地经过“严谨”考证,把我国公元前476后的历史,定为封建社会的开始,把秦建立的大一统帝国称为封建王朝。不知秦皇在九泉之下得知这消息时是什么感受,因为秦皇在中国历史的功绩恰恰是消灭了封建社会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国家管理体制。要懂得这个事实,首先得理解什么是封建?

所谓封建,顾名思义,分封建制也,就是把全国土地按照远近距离分给国王的亲属或近臣,由受封者作为诸侯公爵来治理的一种国家管理运作方式。封建可说是人类社会在权力私有化过程中,在脱离氏族治理走向国家治理后普遍采用的第一种国家管理方式。我国的夏商周就是这样的时期,以国都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散落着各个受封诸侯的领地,诸侯的爵位可以世袭,因此,封地相当于是诸侯的私有财产,诸侯要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赋税,在国家有战事时要出人出钱。这种管理国家的方式下权力控制相对比较松散,因此诸侯国之间也不断会有纷争战乱,有时诸侯坐大甚至威胁宗主国的安全!周朝800年的历史变迁可以为我们提供这方面深入思考的详细史料。

那么秦创造了一种什么样的体制,与封建又有什么区别呢?

秦以后的中国,进入君主专制时期,在国家管理方式上废除分封制采取郡县制,从中央到地方以三级行政机构垂直管理,下级向上级负责,构成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其特点如下:

郡和县由皇帝派出的地方官员管理,地方官负责处理辖地内的一切事务;地方官职位不固定,随着政绩的好坏而或升官或降级、革职;官员上任的地方也不固定,今年在甲地任职,过几年可能调任乙地;地方官卸任后的职位更不可为其子孙世袭,而是由国家以一定的方式选派合格的人来继任。

当然,在君主专制时期,在郡县制垂直管理方式下,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封建制,但不居主要地位。如皇帝封自己的儿子为某地的王,王位可以世袭,还有开国功臣,或功勋显赫的大臣也可受封某地成为封疆大吏。此时的封建制只是作为一种论功行赏的特别手段来使用,而不作为国家管理体制出现,更重要的是封地内的赋税有时候仍然是垂直征收,从经济到政治都无法脱离中央的集权控制,这说明封建制在中国已经成为历史。秦以后的中国非但不是两千年的封建社会,恰恰是废除封建后的两千年。这么重要的历史现在的中国人有多少能真正懂得呢?几乎所有的书上都写着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统治者云云,自己的历史成了被外族任意打扮的小姑娘,可悲啊!

2。什么是奴隶制?

首先应该知道奴隶制是属于人身关系的制度,而不是国家管理制度。

历史上的各种人身关系很多,相互交织很复杂,其演变趋势是越来越尊重人的权利和自由,所以不可能以人身关系作为清晰的历史阶段的标志来确定社会形态,假如可以用人身奴役关系表示一种社会形态,那么在更早的原始社会期间,人们之间还有一种互相食用的关系,不能因此说那是吃人社会吧?有人说为什么不可以,好吧,如果一定要这么衡量,我也可以给出一个人身关系演变的逻辑线索,但决不是社会形态,如:吃人社会(人吃人)–奴隶社会(人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农民社会及市民社会(有了大量的经济自由民,如农民或市民,但由于君主专制、官僚政治使他们在政治上法律上仍然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公民社会(法治社会,公民在法律及政治地位上实现了相对的平等,法律保证每个人平等地自由地参与政治权利,实现了国家管理的公权化,并在此基础上保障了经济交往的自由市场性质及平等主体之间竞争的公平性。)

从这条线索上观察:其一,推不出一个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而恰恰推出了当今西方文明尊重人权的宪政民主制国家管理方式及自由市场经济的经济运作方式;其二,它反映了人权的发展历程,而不反映社会阶段,因为很多人身关系在同一个历史阶段是同时并存的,绝对不是后一种接替前一种,不是这么简单的逻辑关系,它是整体逐渐完善的过程,先在某方面取得进展,再在另一层面取得突破,如此如此,最后由于思想革命带来的制度变革而实现基本人权的保障。(奴隶制何时被废见下文)

以国家管理方式为逻辑线索研究,历史的脉络还是相同:远古氏族部落制(未形成国家之前,由首领以家长制来管理氏族)—封建制(国家出现,国王成了全国的家长,分封天下,权力相对分散。)—-郡县制+君主专制(权力开始集中于中央的皇帝手里,天下成为一家之天下、一人之天下,废分封制,实现郡县垂直管理,层层负责的权力分配结构。)—-郡县制+宪政民主制(在前一阶段上,继续改革垂直行政管理方式,使之更有效,在政治体制上废除君权,实现保障人权的民主制,以法治国,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政制。)

可见,只要是真理,不管以什么样的角度切入,都可以得出一个大致相同的结论来。

最后返回来简单的说说奴隶制,所谓奴隶就是人身不自由的人,其人可以被作为商品来买卖,买奴隶的目的是为了让他(她)干活。如:一个大家族想要些家仆伺候小姐公子,可以在当时的人才市场上买人,一但买入就成为该家族的下人,想要中途离开须付赎金(当然也有人遇到大善主人境遇自然有高下之别),因此,当他们在一定年限内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时候,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人身自由。所以,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家奴、妓女都属于奴隶一族,这算是比较人道的奴隶制。在远古时代有血腥的奴隶制,对奴隶很残忍,不但可以买卖奴隶,也在一定程度上任意杀戮,那是由于当时刚刚从氏族社会中走出的人类其野蛮性还远远未被后来文明的发展所教化,对待自己的同类不尊重所导致的,而不是因为建立了一种崇尚奴役的国家制度所带来的,恰恰相反,当时国家制度中带有这些允许奴役的成分正是从野蛮人性的历史惯性中继承下来的,其随着社会的发展会使野蛮性不断减少,文明越来越昭彰。

奴隶制从其产生开始一直延续至近代,从来没有做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存在过,一直是隶属于一定的社会形态内的各种复杂人身关系之中,直到民主革命成功后,在法律上保障每个人的平等与人权时才正式废除,美国也是在19世纪后半页以后才逐渐废除了奴隶制。历史的发展就是人权的发展,人从朦昧中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尊贵与自由,意识到同类的友善与平等。

可见,奴隶制并不是一种社会形态,只是表示人身关系,你可以从人身关系出发来研究历史,如上文,但要遵循历史和逻辑一致的原则,马克思嘴上高喊这个原则却偏偏自己最不遵守,还以为别人不遵守,真是自大到极点,也愚蠢到极点。

可见,中国的历史被篡改到何等之面目全非啊!

还有一种奴隶制是一国亡国后,侵略者不把被侵国国民当人看,任意杀戮、奴役、压榨而形成的,此时受侵略国的国民就叫亡国奴,命运主宰于他人之手。这种情况下,在内部个体虽没有被买卖,但整个民族整个国家已被武力篡夺,成为入侵者的私有财产,此时如果要发生买卖关系,当然是与外国发生的。如当侵略者虐杀国民时,外国的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要求它停止迫害,这时侵略者就会和外国政府讨价还价,以释放几个奴隶的微弱代价换取外国政府不在联合国会议上公开批评它,或者其他诸如此类的要求,看看,它挟持了全部受害国的国民作人质,可以任意拿来做买卖,这种奴隶制恐怕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恐怖的吧!恰如1949年后的中国,中华亡于斯大林之手,其在中国的代理人执政后任意杀戮中华儿女,杀戮抗日英雄,掠夺国民财产,废除华夏文字语言经典,自创所谓的简体汉字,毁灭华夏文明,使十几亿人失去自由做了现代奴隶,并以释放所谓的政治犯和外国民主政府讨价还价,逃避正义之声的谴责,生产了大批御用学者,以马列思想洗脑国民,强行灌输历史五形态之毒水。因此,我愤而作此文反击。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华夏儿女,醒醒吧,被毒雾笼罩的炎黄子孙。我送你利剑一柄,请站起来为保家卫国而战斗吧,用我们自由的思想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此为伏魔十三式之第一剑式,取自独孤九剑之破掌式,专门破马列恶浪毒水五绝掌,请有志者仔细研习,演练纯熟。此五绝掌打伤了多少国民,打死了多少学者啊,使我们浑浑碌碌,不认识自己的历史,它和我民族不共戴天,习我剑法者,请矢志为我中华复此大仇,斩尽马列子孙(呵呵,请注意是他们的思想,而不是身体,身体里流的可是炎黄祖先的血液啊,请别杀错了)。@(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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