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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学生人权 北市讨论学生权利保障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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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九日电)台北市教育局为维护学生人权,研拟学生权利保障办法草案,今天邀集中等学校校长及家长会代表讨论,关于刺青、戴耳环或烫头发等行为应如何规范,校长们认为规范应具一致性。教育局表示,将汇聚与会者意见后修正,藉法制程序让学生在公平尊重的环境学习、成长。

教育局研拟的“台北市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学生权利保障办法”草案中,明定学生对发式、身体有自主权。有校长认为,草案既然是强调“尊重”,若学生刺青、戴耳环或烫头发时,应如何规范?

另有校长指出,每个孩子都有差异性,规定无法适用于所有学生;也有校长表示,草案不能只规范学生权利,关于学生义务、辅导、管教也应列入草案中。

此外,校长们也认为,涉及权利义务事项,应详细订定,让事件处理方式更有一致性。市政顾问张雪梅说,草案立意很美,但应考量如何落实与执行。

台湾师大教授林佳范认为“谕教于禁”不能只有管没有教,处罚学生不等于教会学生;当学生挑衅校规或师长时,师长要给学生说话讲理的时间与机会,才是双向互动。

草案研拟召集人怀生国中校长黄景生说,法案很难一体适用于各教育阶段的学生。此外,法案研拟方向应以宣示性或操作性为考量,日后需要定调。另外,法案是否具强制性效果?彰显学生权利是否会弱化学校的教育功能及教育人员的意愿?也是日后须集思广益之处。

教育局表示,未来法案将朝向“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权利、第三章学生义务、第四章学生的辅导管教”的体例继续研修,兼顾宣示性与可行性,保障学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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